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及《****办公厅****开发区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工作的意见》(办水保〔2020〕235号)等要求,我公司于2026年2月组织编制完成了《****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从省水利厅水土保持方案专家库中自行选取了一名专家(专家编号:****;姓名:刘胤)对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专家复核通过的《****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政府网站(http://www.****.cn)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公示时间2026年2月28日至2026年3月12日(不少于10工作日),若对公示有异议,请来电来函反映,也可向水土保持方案备案部门反映。
项目基本概况:****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位于**县秀钟乡青岭村三组,本项目为**建设类项目。本项目总占地面积7725.74m2,****中心建筑占地912.48m2,建筑面积1864.22m2;文化广场占地1120m2;绿化其他附属设施占地5693.26m2。本项目挖填土石方总量0.58万立方米,其中挖方0.29万立方米,回填0.29万立方米,无余(弃)方。
工程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约487.06万元,资金来源为2022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红色美丽村庄试点400万元、2022年市级衔接资金100万元。
建设工期:本项目于2023年9月4日开工,于2024年5月10日完工,总工期8个月。
建设单位:****
联系人及电话号码:曹先生0839-****206
水土保持方案备案部门:****水利局
联系人及电话号码:何先生0839-****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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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