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61683/202512-00002 | 信息分类: | 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博发改函 |
| 发布机构: | ****发改委 | 文 号: | 博发改函〔2025〕505号 |
| 成文日期: | 2025-11-17 | 名 称: | 关于宁博创智谷—人工智能小镇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项目代码:**** |
| 关 键 词: | 重大建设项目 | ||
| 索 引 号: | ****61683/202512-00002 |
| 信息分类: | 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博发改函 |
| 发布机构: | ****发改委 |
| 文 号: | 博发改函〔2025〕505号 |
| 成文日期: | 2025-11-17 |
| 生效时间: | |
| 废止时间: | |
| 名 称: | 关于宁博创智谷—人工智能小镇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项目代码:**** |
| 关 键 词: | 重大建设项目 |
2025-11-18 16:16
******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请宁博创智谷—人工智能小镇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宁马投资函〔2025〕7号)及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宁博创智谷—人工智能小镇二期项目的建设对进一步提升城市整体品质,吸引更多的人口流入及更多的中小型技术企业入驻,促进产城充分融合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项目的建设是十分必要的。
二、《宁博创智谷—人工智能小镇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依据合理,工程方案基本可行,基本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原则同意《宁博创智谷—人工智能小镇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宁博创智谷—人工智能小镇二期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项目建设地址位于康庄路与黄塘路交叉口东南侧。本项目总用地面积19920.49平方米,约29.88亩。总建筑面积约33083.20平方米,其中:1#、2#、3#厂房(含办公面积2000平方米)面积32695.00平方米、配电房面积120平方米、消防水池及泵房225平方米、门卫建筑面积43.20平方米。建筑密度为71.78%,容积率1.66,绿化率9.5%。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2#、3#生产厂房及门卫等主体建筑的土建工程、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及配套道路、室外给排水、供配电工程、安防工程等附属设施。
四、宁博创智谷—人工智能小镇二期项目估算投资17037.36万元,所需资金由你单位自筹解决。
五、项目建设周期:18个月。
六、请你单位(或督促代建单位)按照招标投标和相关规定,公开选择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主要建筑材料和设备等供应单位。严格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建设监理制和竣工验收等制度。落实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各项措施,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审查后未予批准的,不得开工建设。要加强工程建设和运行维护管理,保障项目顺利建设并长期发挥效益。
七、如需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所规定的项目单位、建设性质、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重要事项进行调整,请按程序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请你单位(或督促代建单位)按批复的项目估算总投资进行限额设计,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或初步设计审批部门)审批。在初步设计阶段,要结合有关评审意见,进一步优化项目设计方案,严格控制项目概算,并按照“应用尽用、能用尽用”的原则,充分挖掘主体工程建设及附属临建、工地服务保障、建后管护等方面用工潜力,尽可能多地通过实施以工代赈帮助当地群众就近就业增收。
九、本批复有效期为2年,超过有效期未开工建设且未获准延期,项目文件自动失效。需要延期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及省、市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202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