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个体工商户)小家电塑料外壳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6年3月12日至2026年3月18日)
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区管委大楼9楼,邮编:522000
联系电话:0663-****812
传 真:0663-****6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个体工商户)小家电塑料外壳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个体工商户) | **市**区****工业园西侧路西4号 | **** | 项目利用自有已建厂房进行建设,占地面积为24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为2180平方米,主要从事小家电塑料外壳喷涂生产,年加工70吨小家电塑料外壳。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 | 1.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喷漆废气经水帘柜处理后与喷枪清洁、烤漆、移印废气一起经“水喷淋+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米高空排放。 2.水污染防治:项目水帘柜用水、水喷淋用水定期捞渣后循环使用再定期更换,使用一段时间后形成的水帘柜废液、水喷淋废液作为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管网****处理厂进行理。 3.噪声污染防治:项目进行合理布局,采用设备基础减振、减振、隔音措施;做好设备的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交给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 按照要求进行了报批前全本公示 |
****环境局****分局
202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