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56000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市翠亨新区东片区西二围 | ||
| 年限: | 50.00年 | 容积率: | 3.500≤ 并且 ≤4.0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 绿化率(%): | 10.000≤ 并且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80.000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一类工业用地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一类工业用地 | 56000 | ||||||
| 投资强度: | 225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3433.92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526IA0049 | ||
| 起始价: | 17169.6万元 | 加价幅度: | 171万元 |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6年04月01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6年04月13日 | ||||
| 备注: (1)本次公开出让不设保留价。(2)本宗用地为新型产业用地(3)本宗用地现状有部分基础桩。(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支付方式: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20天内将成交总地价款一次性支付完毕。(5)建设用地交付时间:付清全部地价款之日起20天内, 由申请单位按现状将国有建设用地交付竞得人使用。(6)土地开发建设条件:①行业要求及代码:(需至少符合其中一项)塑料制品业(行业代码292)、化工、木材、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行业代码352)、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行业代码358)、技术推广服务(行业代码751)[引自《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②投资强度:≥22500元/平方米(折合1500万元/亩);③建设期限:开工时间设定为自土地交付之日起547日内开工建设,竣工时间设定为自开工之日起912日内竣工。④竞得人应在用地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局****分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政府就该用地项目的开发建设相关要求和指标等事项签订《项目履约监管合同》,就用地项目的开发建设****政府的监督。《项目履约监管合同》所产生的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政府承担。(7)达产要求:自约定土地交付之日起1642日前投产,投产后两个完整会计年度为爬坡期,其中第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的产出不低于约定达产产出的20%(每亩360万元人民币),第二个完整会计年度的产出不低于约定达产产出的50%(每亩900万元人民币)。自约定土地交付之日起2372日前达产,达产考核期为自约定达产之日起的第一个完整会计年度至第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年均产出贡献不低于每亩1800万元人民币(其中年均产值不低于每亩600万元人民币)。年产出指所有落户注册在本地块内企业纳入统计的年度总产出(包括产值、营收)。(8)年税收:自约定土地交付之日起1642日前投产,投产后两个完整会计年度为爬坡期,其中第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的税收贡献不低于约定达产税收贡献的20%(每亩14万元人民币),第二个完整会计年度的税收贡献不低于约定达产税收贡献的50%(每亩35万元人民币)。自约定土地交付之日起2372日前达产,达产考核期为自约定达产之日起的第一个完整会计年度至第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年均税收贡献不低于每亩70万元人民币。项目年税收指所有落户在地块内企业的年度总税收,该税收包括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免抵税额等相关税金,但不含代扣代缴税收、关税、消费税、海关代征增值税、所持物业转让和租赁产生税收等,且税收以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及相关税收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通过税务系统审核的免抵退税申报表作为审核依据。(9)分割转让及自持要求:①受让人自持产业用房的建筑面积占转让前产业用房确权登记的建筑面积比例不得低于51%,自持时间不少于15年,自持部分自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之日起15年内不得转让。项目分割转让等要求按**市新型产业用地有关政策执行。②受让人完成新型产业项目用房首次登记后可根据政策要求申请办理转移登记。(10)竞得人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15年内,在进行涉及竞得人实际控股方的重大股权交易即实际控股方直接持股将低于51%时,****管委会批准。 |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投,不接受自然人竞投或联合竞投。 (2)纳入市“信用联合奖惩应用系统”黑名单的竞买人及与其有参股、控股、投资关系的法人、个人及其他组织,在失信行为消除前,不得参与竞买土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6年03月12日 至 2026年04月10日 到 **省公共**交易平台(网址:https://ygp.****.cn/#/44/index)选择“**市”进入**市公共**交易平台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6年04月01日 至 2026年04月10日 到 **省公共**交易平台(网址:https://ygp.****.cn/#/44/index)选择“**市”进入**市公共**交易平台土地与矿业权交易系统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4月10日 11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6年04月10日 11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省公共**交易平台(网址:https://ygp.****.cn/#/44/index)选择“**市”进入**市公共**交易平台土地与矿业权交易系统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号地块:2026年04月01日 00时00分 至 2026年04月13日 09时3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本宗国有建设用地按上网竞价方式公开出让,上款所述“现场竞价”在互联网上进行;本公告中所述“挂牌”是指在互联网上实施的挂牌活动,即上网竞价。 1.竞买要求: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通过**省公共**交易平台(网址:https://ygp.****.cn/#/44/index)选择“**市”进入**市公共**交易平台进行。竞买申请人必须办理数字证书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2.网上挂牌资料获取: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市公共**交易平台。竞买申请人可在**市公共**交易平台浏览或下载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公告、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并按规定的操作程序在网上参加竞买。 3.办理数字证书:参加本宗地网上挂牌活动的必须使用数字证书,未有有效数字证书的竞买申请人应在参加网上挂牌交易前,携带相关有效证****认证中心授权服务商业务办理点[咨询电话:0760-****8389、****6168]申请办理。竞买申请人应确保数字证书的名称与交纳保证金的账户名称完全一致,否则交易系统无法识别。 4.保证金账户及保证金收取截止时间:竞买申请人凭数字证书(CA认证)及登录密码通过**市公共**交易平台进入交易系统,方可提出竞买申请并获取保证****银行系统为本宗地不同竞买申请人随机生成的唯一子账号,仅限本宗地该竞买申请人交纳保证金使用),并按规定向该保证金账号汇入保证金。保证金必须在本宗地出让公告规定时间内到账,方能取得竞买申请资格。 5.网上挂牌交易的最高报价者应按下列规定进行确认: (1)在网上报价期限内,无报价者或者竞买人的报价均低 于起始价的,此次网上挂牌不成交,无最高报价者。 (2)在网上报价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不 低于起始价,并符合相关条件的,此竞买人确定为最高报价者。 (3)在网上限时竞价期限内,最高报价且不低于起始价, 并符合相关条件的竞买人确定为最高报价者。 (4)网上限时竞价中无人报价的,以网上报价期限内最高 报价且不低于起始价的竞买人确定为最高报价者。 6.成交确认:网上竞价结束后,交易系统向最高报价者生成 《最高报价确认通知书》,最高报价者在交易平台签订《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签订后网上挂牌交易确认成交。 7.其它:其它未尽事宜,请详见本宗地的出让文件。标书代写
八、 ****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市**六路22****中心****交易中心D区
联 系 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0760-****7365
开户单位:******管理局
开户银行:由竞买申请人在**市公共**交易平台土地与矿业权交易系统中申请获取
开户账号:由竞买申请人在**市公共**交易平台土地与矿业权交易系统中申请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