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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项目编号:****
| 标的名称 | **市**区**镇佟营村167株林木转让 | ||
| 项目编码 | 2026-DX/02-0001 | 细分类型 | 林木所有权 |
| 坐落(地址) | **市**区**镇佟营村佟青路两侧120株,村东北道路两侧47株 | ||
| 权属类型 | 林木所有权权利人 | ||
| 是否存在他项权利人 | 相关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权 | ||
| 林种 | 主要树种 | ||
| 占地面积(亩) | 株数(株) | 167 | |
| 平均胸径 | 树龄(年) | ||
| 是否具有采伐许可证 | 是 | ||
| 地块名称 | 村东北道路两侧 | 地块编号 | |
| ** | 废品回收站 | 南至 | 平造地北沿 |
| 西至 | 十字路口标记树 | 北至 | 平造地南沿 |
| 地块名称 | 佟青路两侧 | 地块编号 | |
| ** | 佟青路与伙佟路交叉口标记树 | 南至 | 佟青**侧于平造地北沿 |
| 西至 | 佟青路往西500米处标记树 | 北至 | 佟青**侧于河沟南沿 |
| 拟出让期限(起始日) | 拟出让期限(终止日) | ||
| 拟出让期限(年) | 永久 | 出让用途 | |
| 拟出让方式 | 转让 | 是否属再次出让 | 否 |
| 其他农户是否放弃行使优先权 |
| 是否挂牌 | 是 | 披露方式 | **农村产权交易网站及**市公共**交易服务平台 |
| 挂牌日期 | 2026-03-11 | 截止日期 | 2026-03-24 |
| 挂牌总金额(元) | 80,088.00 | 首次项目信息发布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类型 | **信息发布 | 延牌周期(工作日) | 5 |
| 延牌次数 |
| 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其他方式描述 |
| 交纳金额(元) | 100,000.00 | 交纳期限(工作日) | 不得晚于信息发布期结束后三个工作日 |
| 交纳方式 | 电汇 | 处置方法 | 转为合同价款 |
| 处置方法说明 | 出让方与受让方可以在产权交易合同中约定,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交纳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可以转为合同价款。对于上述约定,农交所应当将剩余交易保证金从保证金专用账户转入产权交易合同价款结算账户。 | 其他 | |
| **农交所保证金账户信息 | 账户名称:****公司 开户行:****银行****中心区支行 开户行简称:****商务中心区支行 账号:011********00019183 行号:402****01192 备注:****工作局对**市交易场所交易资金监管要求,****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交所”)交易保证金及合同价款接受****公司规范监管。****公司由**市金融局批复成立,为**市各类交易场所提供交易资金统一结算、客户资金存管等服务。 | ||
| 公告价格(元) | 80,088.00 |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合同价款结算方式 | 场内结算 |
| 与出让相关其他条件 | 1.转让金额:转让金额不低于80088元,且一次性付清(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付款方式:合同款场内结算,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交纳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可以转为合同价款。若成交价格低于或等于项目剩余保证金,则交易所直接将项目款划拨给甲方,并签订项目合同;若成交价格高于项目保证金则需乙方在成交结束五个自然日内补齐项目尾款,尾款补齐后可签订项目合同,若超过五个自然日未补齐项目尾款则视为放弃受让资格,交易所可将交易保证金转给出让方作为交易补偿。 | ||||
| **农交所合同价款结算账户信息 | 账户名称:****公司 开户行:****银行****中心区支行 开户行简称:****商务中心区支行 账号:011********00019191 行号:402****01192 备注:****工作局对**市交易场所交易资金监管要求,****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交所”)交易保证金及合同价款接受****公司规范监管。****公司由**市金融局批复成立,为**市各类交易场所提供交易资金统一结算、客户资金存管等服务。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受让方需为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中标人须承担本项目评估费。 | ||||
|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1.本项目为林木老化清理采伐,避免影响该标的周围过往行人车辆安全。最终受让方需在林木采伐时将标的所有林木采伐至与路面齐平,一并清除所有树叶树枝等杂物,清除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需在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林木采伐期内进行采伐活动; 2.受让方需在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林木采伐期内进行采伐活动,本次采伐涉及两个地块,其中村东北道路两侧47株,需要林木采伐许可证,采伐证编号为:110********209024,其中佟青路两侧120株,不需要林木采伐许可证,需在镇林业部门备案; 3.受让方需自行现场踏勘,受让方递交项目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项目现状,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转让的167株林木由受让方自行采伐; 4.本项目涉及林木167株,整体转让,不单独拆分转让。转让价格以**奥****公司评估价格的价格为准,转让价格不低于80088元,且一次性付清; 5.本项目所涉林木位置:**市**区**镇佟营村佟青路两侧120株(四至为:**佟青路与伙佟路交叉口标记树,西至佟青路往西500米处标记树,南至佟青**侧于平造地北沿,北至佟青**侧于河沟南沿),村东北道路两侧47株(四至为:****回收站,西至十字路口标记树,南至平造地北沿,北至平造地南沿); 6.受让方需单独支付项目标的价格评估费人民币3000元; 7.合同款场内结算,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交纳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可以转为合同价款。若成交价格低于或等于项目剩余保证金,则交易所直接将项目款划拨给甲方,并签订项目合同;若成交价格高于项目保证金则需乙方在成交结束五个自然日内补齐项目尾款,尾款补齐后可签订项目合同,若超过五个自然日未补齐项目尾款则视为放弃受让资格,交易所可将交易保证金转给出让方作为交易补偿。 | ||||
| 联系人 | 杨贺舜 | 联系电话 | 136****6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