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漳江流域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含概算)
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编号:****
一、项目名称:**县漳江流域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含概算)勘察设计
二、招标人名称:**** 联系人:沈先生 158****7435
地址:**省**县云陵镇将军大道766-76号二楼
三、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小曾 0596-****899
地址:**省**市**县绥安镇大亭北路16-17号玉祥楼二单元3层
四、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市**县。
2、建设规模:(1)提升河湖安全保障水平:漳**流**管桩护岸2036m,向西溪**C25 埋石混凝土挡墙护岸355m。(2)维护河湖健康生命:主要为车圩溪水系连通3.6km,下河村支流水系连通7.7km,漳**流(下河村段)水系连通2.8km,(峰二点钟至下楼村段)水系连通2.9km,火田溪水系连通5.7km,**上游支流水系连通2.8km,山**水系连通2.7km。(3)实现河湖清洁美丽:总建设面积17.33hm2。包括车圩溪岸线植物恢复3.6hm2,火田溪岸线植物恢复4.6hm2,**上游支流岸线植物恢复2.8hm2,清漳公园1.33hm2,**水文化品质提升工程5hm2。(4)推动河湖生态产品价值转化:通过建设沿河湿地公园、****广场等项目激活漳江流域滨水活力,同步推进生态保护与旅游开发。(5)保护弘扬江河文化:包括漳江支流界桩、界碑、宣传桩牌,全长51km。(6)建设管理机制完善:**智慧监管设施一套。本次工程护岸段防洪标准漳**流采用20年一遇,护岸主要建筑物级别4级;支流保护农村段为10年一遇,护岸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
3、招标范围:完成本工程建设内容范围内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勘察设计及相关专题报告编制,以及根据招标人需求提供后续服务工作等;
五、工程交易地点:****交易中心
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七、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八、开标时间:2026年03月10日09:00时
九、开标后撤销投标的投标人名称:无。
十、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报价、总评分、资质等级、类似项目业绩、项目负责人信息、服务期限、质量标准
1、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
2、投标报价:暂定为人民币肆佰柒拾玖万零柒佰陆拾玖元叁角(¥:****769.30)
3、总评分:87.87
4、中标候选人资质等级: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5、中标候选人的“类似业绩”
| 序号 | 项目名称 |
| 1 | **县国家烟****水库勘察设计 |
| 2 | **市**县水利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 3 | 雄**区府河新区段河道综合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 |
| 4 | **市黑臭河渠综合治理工程(绛溪河等流域黑臭河渠综合治理工程) 勘察设计、工程咨询(可研编制)标段 |
6、项目负责人
姓名:彭忠献,
证书名称及编号:正高级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编号:DJ201****011241】
项目负责人的“类似业绩”
| 序号 | 项目名称 |
| 1 | **县2019-2021年“三达标一美丽”水利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一标段项目 |
| 2 | **县2019年度“三达标一美丽”水利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第1标段 |
7、服务期限:135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1)可行性研究阶段:合同签订
后45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满足设计深度要求的可研报告(送审稿)文件,可研通过审查后15个日历天内提交报批稿。(2)初步设计阶段:可研批复后,60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满足设计深度要求的初步设计(送审稿)文件,初设通过审查后15个日历天内提交报批稿。(3)勘察、测绘进度均应满足各阶段设计要求,可研、初设批复所需的各项专题报告提交时间须满足审批要求。(4)根据招标人需求提供后续服务工作等。
8、质量标准:(1)工程勘察质量满足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对相应勘察阶段的要求,满足工程
设计深度及相应阶段项目审查的要求;(2)工程设计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并通过有关部门的评审及批复;
十一、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张应能(组长)、陈华英、林天贵、杨国兴、陈庆枝、王周利、叶丹。
十二、评标情况:****委员会评审的投标文件共3家,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及响应性评审合格的共3家,不合格的共0家。
十三、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无 。
十四、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给予修正情况:无。
十五、公示期:2026年03月11日至2026年03月16日。
十六、监管部门:****水利局、****改革局
联系电话:0596-****001、0596-****326
十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2026年0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