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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市丹**蔡凹**历史遗留矿洞废水处理项目(包括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市丹**蔡凹**历史遗留矿洞废水处理项目
建设地点:**省**市丹**金月村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为了尽快消除蔡凹**涌水矿硐产生的环境污染问题,保障村民饮用及灌溉水安全、改善周边生态环境,****领导小组,建设**市丹**蔡凹**历史遗留矿洞废水处理项目。项目****处理站一座及配套建设集水管线。污水处理站规模为2000m3/d,总占地面积3725.59m2,废水收集管廊6355m。建设废水收集池36座,其中对13个存在持续涌水并存在锑、砷超标污染水外排的矿硐涌水进行收集,另外23个作为渗水矿硐的应急收集池。
公示时间:2026年3月12日至2026年4月10日(2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14-****800,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公示内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