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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助县哈拉直沟乡杏元村蔬菜分捡晾晒棚项目
遴选结果公示
根据互助县哈拉直沟乡杏元村蔬菜分捡晾晒棚项目工作推进需求,我单位依规组织开展了该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工程设计、工程造价编制单位的遴选工作。本次遴选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经资格审查、综合评审等环节,确定了各服务单位中标结果,现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中标单位信息
| 遴选服务类别 | 中标单位名称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工程设计单位 | **东亚工程****公司 |
| 工程造价编制单位 | **鑫硕工程****公司 |
二、公示期限
本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自2026年3月9日起至2026年3月11日止。
三、异议反馈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向我单位提出。异议须说明异议事实及理由,提供相关佐证材料,逾期或无有效佐证的异议,我单位将不予受理。
异议受理联系方式
1.受理单位:****
2.联系地址:****经济发展办
3.联系电话:0972-****970
4.联系人:安建明
四、其他说明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单位将依法与各中标单位签订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内容、权责及工期要求;
2.各中标单位需在收到中标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与我单位对接项目服务前期工作,确保项目按期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