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为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提升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能力,根据**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 的通知》(鲁退役军人字〔2022〕51号)、《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鲁退役军人发〔2025〕20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评估工作,对申请报名的39家院校(机构)进行书面审查和实地评估,形成评估报告并征求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等部门意见,****学院、****学院等20家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见附件)承担**市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任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11日至2026年3月17日。若对公示承训机构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书面或电话反映,反映问题须实事求是并提供调查线索,逾期或匿名反映的不予受理。 **省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评估管理办法>
监督电话:0534-****061
****
202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