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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大支线**北至孙家寨段铁路改线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青政土函〔2026〕47号
****政府:
你市《关于宁大支线**北至孙家寨段铁路改线工程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请示》(宁政示〔2025〕30号)已于2026年2月26****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你市**区二十里铺镇莫家庄村、双苏堡村、郭家塔村、魏家庄村,**县**镇双庙村1个区1个县2个镇5个村的4.0049公顷集体农用地(耕地0.1333公顷)、0.9175公顷集体未利用地转为集体建设用地,连同0.4472公顷集体建设用地一并征为国有建设用地,将0.0705公顷国有农用地(耕地0.0003公顷)、0.0249国有未利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共计5.4650公顷国有建设用地,作为宁大支线**北至孙家寨段铁路改线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用地。
二、****政府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三、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费用已足额缴纳,按照《**省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政府落实好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
四、****政府按程序依法依规供地,**市、**县自然**主管部门要及时核发划拨批准文件或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并上传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五、具体事宜由**市**区、****政府按有关规定办理。
202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