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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政土函〔2026〕48号
****政府:
你市《关于循化县2024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请示》(东政征〔2025〕41号)已于2026年2月26****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你市循化县街子镇团结村的0.8590公顷集体农用地(均为耕地)转为集体建设用地,****政府,作为循化县2024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人民政府按程序依法依规供地,循化县自然**主管部门要及时核发划拨批准文件或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并上传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
三、****人民政府按有关规定办理。
202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