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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等文件,****于2026年2月3日在**县主持召开了**县飞龙镇消防救援站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会议,验收结论为合格。现将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资料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
公示期限:2026年2月4日至2026年3月9日。(2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联系人及电话:曹琪伟/176****9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