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铝(******公司铝材后处理工序业务外包项目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公示开始时间:2026年03月12日
公示结束时间:2026年03月16日
中铝(******公司铝材后处理工序业务外包项目项目(招标编号:****),评标委员会已完成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名,现公示如下:
一、 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下浮率%) | 质量 | 服务期 |
| 1 | **** | 11 | 合格,符合国家、行业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 | 响应招标方要求 三年(2026 年 4 月 1 日起—2029 年 3 月 31 日止),合同第一次 一年一签,后续一年一签。 第一次签订期为 2026 年 4 月 1 日起—2027 年 3 月 31 日止, 第二次签订期为 2027 年 4 月 1 日起—2028 年 3 月 31 日止, 第二次签订期为 2028 年 4 月 1 日起—2029 年 3 月 31 日止, 第一次为直接签订,第二次和第三次合同签订视供应商年度考核 结果而定,考核合格后续签合同。若因乙方履约能力不足或存在 合同中约定的解除合同条款,招标人可选择不续签,投标人不得 因自身服务能力不足等原因向招标人申请索赔。 |
| 2 | **市****公司 | 17.6 | 所有工序的执行标准、质量要求及现场管理,同时满足甲方现行技术规范、质量文件等 | 三年(2026年4月1日起—2029年3月31日止) |
| 3 | ******公司 | 15 | 满足采购要求及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 项目招标服务期限为三年(2026年4月1日起—2029年3月31日止),合同第一次一年一签,后续一年一签。 第一次签订期为2026年4月1日起—2027年3月31日止, 第二次签订期为2027年4月1日起—2028年3月31日止, 第二次签订期为2028年4月1日起—2029年3月31日止, 第一次为直接签订,第二次和第三次合同签订视供应商年度考核结果而定,考核合格后续签合同。若因乙方履约能力不足或存在合同中约定的解除合同条款,招标人可选择不续签,投标人不得因自身服务能力不足等原因向招标人申请索赔。 |
2.中标候选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 1 | **** | 谢绪明 | / |
| 2 | **市****公司 | 路廷洋 | / |
| 3 | ******公司 | 谢洪英 | 天车证370********1050738,安全培训合格证明****260004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 1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2 | **市****公司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3 | ******公司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二、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一)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联系人:卫璞如,联系电话:133****7615,邮箱:pr_wei@chinalco.****.cn
(二)异****集团绿星链通招标平台(https://zb.****.cn);投标人登录系统后,点击【我的项目】-【工作台】菜单下的【异议】菜单,进入异议页面,点击【新增异议】按钮,进入异议编辑页面,按要求逐项进行填写。
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和理由;
(3)相关请求及主张;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受: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难以查证的;
(3)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的。
5.异议提出方不得以质疑/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三)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投标人违法违规行为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暂停投标资格”处置,期限为1年。
1.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无线索依据,反复异议,干扰正常招投标秩序,造成影响的。
三、 其他公示内容
中标候选****集团绿星链通招标平台(https://zb.****.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四、 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办公室、****办公室、法律合规部),电话:0537-****557,邮箱:ling_kong@chalco.****.cn。
****管理部门:中铝****公司审计部,电话:023-****3801,邮箱:sdqhj@chinalco.****.cn。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铝(******公司
地址:****开发区北宿镇蓝天路777号
联系人:宋姣
电话:150****2177
电子邮件:songjiao@chinalco.****.cn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路乙12号9层
联系人:卫璞如
电话:133****7615
电子邮件:pr_wei@chinalco.****.cn
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 (签字)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