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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我局2026年2月****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设置审批结果予以公告:
同****学校(新**校区)办学地址由“**市新**如意小区北”变更为“**市新**如意小区北、新**哈拉沁路以东(40米规划路以南、****医院以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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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