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全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培训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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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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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水利水电施工安全管理水平,保障水利水电施工安全,根据水利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水监督〔2022〕326号)、《****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通知》(办安监函〔2015〕1516号)等相关规定,经研究,现就2026年全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能力考核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安全生产考核

(一)考核人员范围和要求

拟在全省行政区域内具有二级及以下水利水电工程资质施工企业内(不含驻赣中央企业,下同)任职的安管人员可申请考核:

1、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即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

2、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B类),即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负责人。

3、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C类),即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工作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

上述安管人员在申请考核之日前1年内,没有在一般及以上等级安全责任事故中负有责任的记录,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

(二)安全生产考试

安全生产考试申请采取企业或个人提出申请、网上统一报名(http://www.jxzwfww.gov.cn/**省政务服务网 个人办事)、现场考试的程序进行。

2026年全省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试将于4月、6月和11月举办,具****水利厅官网发布。安全生产考试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两部分。安全生产知识包括: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国家和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有关规章制度、标准规范,地方法规规章、标准规范,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生产技术等。管理能力包括:危险源辨识评估和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事故报告和处置,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等。安全生产考试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考试内容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安管人员考核大纲》为主,考试时间150分钟;考试满分100分,不低于60分为合格成绩,合格成绩有效期1年。

(三)证书申领

安全生产考核****水利厅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所在企业或个人网上首次申领、设区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资格审查、省水利厅网上审核合格后颁发合格证书。电子证书可自行下载。

首次申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应当具备水利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水监督〔2022〕326号)第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上传以下信息材料:

1、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申领申请表;

2、企业施工资质证书复印件;

3、个人申领承诺书、考核申请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申请申领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及考核申请汇总表《考核申请汇总表》一式两份(可在**水利网“网上办事”=>“表格下载”栏中下载);

4、企业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和企业缴纳报考人员近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材料(退休人员应提供有效的退休证明相关材料、劳务合同和意外伤害保险缴费证明材料);

5、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等上传的信息材料均需原件的扫描件。

“安管人员”证书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按水利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水监督〔2022〕326号)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等相关规定办理,申报材料可网上上传(http://www.jxzwfww.gov.cn/**省政务服务网 个人办事)。

二、安全生产培训

严格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总局令第3号)、《****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通知》(办安监函〔2015〕1516号)等相关规定要求,落实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培训要求。

施工企业组织开展继续教育培训,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水利水电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导则》(SLT842-2025)、《水利水电工程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导则》(SLT+843—2025)等。设区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教育培训工作的监督检查。

三、有关要求

(一)各设区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从严把关。对把关不严,让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通过审核的,将对审核单位和经办人员予以通报批评;对徇私舞弊,让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通过审核的,将把线索移交驻厅纪检监察部门,对审核单位和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

(二)考试承办单位要严格执行考场纪律,从严监考。如发现纵容、包庇考场违规违纪等行为,将把线索移交驻厅纪检监察部门,对考试承办单位和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

(三)申请人、施工企业新申报考核和延续培训提供虚假材料的,参加考试人员存在代考、扰乱考场秩序、对监考人员进行人身攻击等违反考场纪律行为的,一年内将不再接受其考核申请;同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取消延续资格并注销合格证书、追究施工企业或个人弄虚作假等行为的相关责任。

(四)申请单位或个人将审核后的《申请表》及有关证明材料扫描进行网上申报,各设区市水利行政主****水利厅上报。设区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将本辖区汇****水利厅。

(五)各设区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通知本地区、本单位所属企业(含水利系统及非水利系统企业)按时间节点申报,逾期将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监督处 李占红

电 话:0791-****5679

地 址:******路68号

邮政编码:330029


附件:1.承诺书.docx

2.延续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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