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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信息披露媒体采购项目
直接采购事前公示
一、采购项目简介
1. 采购人名称: ****
2. 项目编号:****
3. 项目名称:法定信息披露媒体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及范围
1. 采购内容:
根据《****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交易所其他规定编制公告,并在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披露定期报告、临时报告。2023年4月,公司选定《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报》4家法批媒体,****公司上市发行期间的信披需求及上市后前3年披露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文件需求。公司与以上媒体的协议将于2026年4月10日到期,需要在近期完成法批媒体选定及协议签署,以保证后续信息披露工作进展。
2. 预算金额:81万元人民币
3. 采购合同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三、拟采用采购方式及理由:
拟采用采购方式:直接采购。
拟定供应商:****、****公司、中****公司
理由:当前证监会认定的法批媒体共4家,包括《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市公司需从这4家法批媒体中选定,属于【需要采购不可替代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因此公司此次采购选择直接采购方式。经综合评估成本费用、过往**情况、媒体影响力等因素,公司拟选定《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报》作为2026年至2028年信披媒体,合计费用81万元人民币。
四、公示期限:
公示期自2026年3月12日起至2026年3月14日止,共计3个工作日。
五、异议反馈: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需加盖公章,包括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反馈至以下联系人。
联系人:闫晓星
联系电话:130****8601
联系邮箱:****@cecport.com
******公司
2026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