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2027****示范区复核评估工作委托第三方询价公告
一、项目名称
《****示范区复核评估工作第三方服务类采购项目》。
二、项目主要内容
按照《****示范区管理规程》《****示范区(县)建设指标》(环办生态〔2025〕2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县2027****示范区复核评估工作提供全流程技术咨询服务,做好复核材料编制等相关工作,主要内容及服务要求如下。
(一)梳理**县2021-2026年度《****示范区管理规程》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所列条件符合情况说明及佐证材料。
(二)梳理**县2021-2026****示范区建设指标完成情况及佐证材料。
(三)梳理**县2021-2026年度评估及资料更新情况说明材料。
(四)汇总编制形成**县2021-2026****示范区复核评估技术报告。
(五)同步在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建设管理平台填报相关资料。
(六)第三方需按照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第****示范区复核评估工作的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县2027****示范区复核评估。
(七)协助**县完成上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资料审核、现场核查等工作,并做好沟通协调、技术解答等,按上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专家提出的意见修改完善。
(八)项目成果
《**县2021-2026****示范区复核评估技术报告》(提供纸质版、电子版成果,并在系统平台上填报)。
三、编制单位资格要求
(一)询价响应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报价资格被取消、没有诉讼纠纷、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相应的资质。
(二)询价响应人应承****示范区规划、申报或复核评估等工作业绩,需提供合同等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四、其他要求
(一)请询价响应人按照要求报送《询价响应函》,提交资格证明****事业单位法人证,以及相关业绩证明等复印件,并加盖询价响应人单位公章),以及询价响应人认为须提交的其它文件。
(二)本报价仅作为我局预算参考,不对外公开。
(三)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2026年3月20日(星期五)17时(**时间)。
2.询价响应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文件寄送至:**省**市**县江滨路81号,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文件将被拒绝接受。(联系人:虞夏霓,联系电话:0599—****225)
附件:询价响应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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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