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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原国土**部第56号令)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按照《**省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实施方案》(陕自然资办发〔2025〕278号)文件要求,我县本次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中最终认定2个历史遗留矿山图斑未治理,现将认**果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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