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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107MADAH39Q0Q | 建设单位法人:倪晓暘 |
| 顾剑锋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 |
| **市后塍街道晨港路93号6#厂房 |
| 年产10000吨浸没式冷却液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81-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985-C3985-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
| 建设地点: | ******市 ******市 |
| 经度:120.467222 纬度: 31.940278 | ****机关:江****管理委员会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12-26 |
| 张保审批〔2025〕17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107MADAH39Q0Q001X |
| 2026-01-2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00 |
| 55 | 运营单位名称:**** |
| ****0107MADAH39Q0Q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107MADAH39Q0Q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3********281546F | 竣工时间:2025-12-26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2-0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3-1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index.php?m=content c=index a=show catid=23 id=707 |
| 建设项目开发、使用功能发生变化的。 | 实际建设情况:建设项目开发、使用功能未发生变化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30%及以上的。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细颗粒物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臭氧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其他大气、水污染物因子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超标污染因子);位于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 实际建设情况:建设项目生产规模未发生变化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新增产品品种或生产工艺(含主要生产装置、设备及配套设施)、主要原辅材料、燃料变化,导致以下情形之一: (1)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的(毒性、挥发性降低的除外); (2)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3)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4)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物料运输、装卸、贮存方式变化,导致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 实际建设情况:由于环评中容积泵、过滤器与静态混合器数量按初步设计计列,实际建设时根据生产需要进行优化调整,现在较环评增加1台Q=8m3/h的容积泵、2台Q=3m3/h、1台过滤器和1台静态混合器;辅助设备较环评发生如下变动:台秤由2台最大称量250kg变为1台最大称量2t;实验室废气新增活性炭吸附治理措施,废活性炭年产生量增加,但未增加超过10%及以上。 |
| 由于环评中容积泵、过滤器与静态混合器数量按初步设计计列,实际建设时根据生产需要进行优化调整;实验室废气新增活性炭吸附治理措施,导致废活性炭年产生量增加,但未增加超过10%及以上。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第6条中所列情形之一(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或改进的除外)或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新增废水直接排放口;废水由间接排放改为直接排放;废水直接排放口位置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新增废气主要排放口(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的除外);主要排放口排气筒高度降低10%及以上的。 噪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由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改为自行利用处置的(自行利用处置设施单独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除外);固体废物自行处置方式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事故废水暂存能力或拦截设施变化,导致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弱化或降低的。 | 实际建设情况:****实验室废气治理措施,由无组织排放改为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DA002排气筒(一般排放口)排放 |
| ****实验室废气治理措施,由无组织排放改为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DA002排气筒(一般排放口)排放,属于污染防治措施强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重新选址;在原厂址附近调整(包括总平面布置变化)导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且新增敏感点的。 | 实际建设情况:建设项目厂址未发生变化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03 | 0 | 0 | 0 | 0.03 | 0.03 | |
| 0 | 0.105 | 0 | 0 | 0 | 0.105 | 0.105 | |
| 0 | 0.0135 | 0 | 0 | 0 | 0.013 | 0.013 | |
| 0 | 0.0018 | 0 | 0 | 0 | 0.002 | 0.002 | |
| 0 | 0.0165 | 0 | 0 | 0 | 0.017 | 0.017 | |
| 0 | 0.06 | 0 | 0 | 0 | 0.06 | 0.06 | |
| 0 | -2 | 0 | 0 | 0 | -2 | -2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038 | 0 | 0 | 0 | 0.004 | 0.004 | / |
| 1 | 化粪池 | ******公司接管标准 | 生活污水依托租赁单位化粪池预处理后一并接管至******公司处理 | 监测2天,每天4次 |
| 1 | DA001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限值 | 本项目生产线上挥发、清洗和危废仓库产生的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 | 监测2天,每天3次 | |
| 2 | DA002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限值 | 实验室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 | 监测2天,每天3次 |
| 1 | 设备减振、消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3类标准 | 通过设备减振、消声 | 监测2天,每天昼间监测1次 |
| 1 | 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清洗废液(HW08)、不合格品(HW08)、废铁桶(HW08)、废塑料桶(HW49)、废滤膜(HW49)、废抹布(HW49)、检测废液(HW49)、实验废样品(HW49)、废活性炭(HW49)及一般工业固废须委托有资质及有处置能力的单位处置,实现就近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厂内贮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79-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规定,防止产生二次污染。按规范使用**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及江****工业园生态环境平台,实现固体废物全过程、可视化、可溯源管理。 | 本项目危险废物贮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仓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危险废物识别标识及分区标识未张贴。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 1 | 建设单位须采取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的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生产、运输、储运、装卸和使用等环节的防范措施,杜绝污染事故的发生。按《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5〕4号)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做好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工作并定期演练、设置足够容量的事故应急池,雨水、废水排口设置联锁自动的与外界隔断装置,防止各项污染物的超标事故发生。 | 建设单位严格落实环境风险的防范措施,避免风险事故。并强化环境风险意识,从技术、工艺、管理等方面加强落实防范措施。 |
|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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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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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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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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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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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排污口设置应按《**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的要求执行,废水、废气、噪声排放口和固体废物存放地设标志牌,废水、废气排放口设置采样口,并按污染源自动控制相关管理要求建设、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已按《**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要求完善了各类排污口和标志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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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