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民政局关于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工作遴选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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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工作遴选居家
养老服务机构的公告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强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推动新时代新征程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根据《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通知》文件精神,决定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机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自愿参与、信誉良好,可以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相应养老服务工作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

二、资质条件

1.依法办理登记,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包括养老服务;

2.有固定的经营活动场所从事养老服务工作;

3.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养老服务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具备健全和完善的服务管理制度;

4.在硬件设施、人员配备、服务质量管理等方面具有为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相应服务的能力;

5.未被相关单位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活动异常或经营异常名录、违法失信名单;

6.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全责任事故和重大服务纠纷;

7.未涉嫌从事养老诈骗、非法集资等行为。

参与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应做到:

1.老年人因身体状况变化等因素不再符合补贴条件的,****民政局;

2.遵从本次补贴统一规范和要求,将接受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的服务项目、服务情况、消费金额、收费凭证、电子消费券核销凭证等材料及时上传至“民政通”;

3.不得出现虚假服务、以次充好等行为,不以任何形式骗取套取补贴资金。如发生老年人取消服务情形,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应通过原支付渠道退还老年人实际支付金额,并按活动有关要求将财政补贴资金退回指定的财政账户;如在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将取消参与项目资格,并追回补贴资金,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4.公开承诺做到不存在“先涨价后抵扣”等行为。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材料

①养老服务消费补贴参与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申报表;

②登记证书;

③服务场所权属(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④法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⑤从信用中国(**)网站打印的信用信息报告;

⑥机构人员花名册、劳务合同、缴纳社保证明、资质证明材料;

⑦《服务项目、服务价格报备表》

⑧正反面打印在一张A4****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诚信承诺书。

以上每份材料均需盖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公章,报送书面材料的同时,一并报送电子版(原件扫描)。

(二)遴选。市民政局根据申报情况对机构的资质进行审查,确定符合要求的机构承接项目。申报机构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三)公示。市民政局对材料严格审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定服务机构。并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机构,取消开展服务资格并不予以发放相关补贴。

四、退出机制

机构入选后,如发生下列任意一种情形,遴选方有权单方面撤销报名机构的活动资格,一切不利后果由报名机构承担。

(一)未按照《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通知》以及民政部门相关文件要求开展工作,未履行公告中的相关工作要求或后续不再符合上述相关条件;

(二)在民政部门组织的抽查、检查中被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三)出现重大违法记录、重**全事故,严重失信行为等情形。

五、报名时间与地点

(一)提交资料时间。2026年3月13日17:00止,逾期递交材料不再受理。

(二)提交资料地址。****404室(**路82号)。

联 系 人:李国华 联系电话:0550-****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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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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