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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896612T | 建设单位法人:王怀民 |
| 孙辉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无 |
| 年产35万吨负极材料用箱板智能生产线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监测报告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0-耐火材料制品制造、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91-C3091-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市**县 ****开发区 |
| 经度:116.47204 纬度: 36.19112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5-24 |
| 济环报告书〔2024〕2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896612T001V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39288 |
| 3695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896612T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3********896612T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3********0758456 | 竣工时间:2025-05-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2-0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3-0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rcarbon.com/News/News/2026-02-02/199.html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前驱体15万吨,年产高品质负极材料用箱板生坯40万吨,年产高品质负极材料用箱板35万吨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前驱体15万吨,年产高品质负极材料用箱板生坯40万吨,年产高品质负极材料用箱板20万吨 |
| 一期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整体工艺包括卸料、破碎、暂存及转运,煅烧,阳极生坯制造,焙烧,阳极清理,锯块,不合格品破碎, | 实际建设情况:验收项目整体工艺包括卸料、破碎、暂存及转运,煅烧,阳极生坯制造,焙烧,阳极清理,锯块,不合格品破碎,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东厂区**的2台煅烧炉烟气经处理,达到《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2重点控制区要求、《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非金属矿物制品要求后经1根60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东厂区**的6#焙烧炉烟气经处理,达标后经1根64.4米高现有备用排气筒排放;**的7#焙烧炉烟气经处理,达标后经1根60米高**排气筒排放;转轮脱附废气引入东厂区煅烧炉焚烧处理。焙烧炉烟气经处理达到《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要求、《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9)表1要求、《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要求、《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5-2010)修改单表1要求; 东厂区石油焦卸料产生的粉尘收集后依托现有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20米高现有排气筒排放;全封闭料仓上料过程收集的粉尘依托现有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42米高的现有排气筒排放。 东厂区煅后焦排料、煅后焦仓上料粉尘收集后经1套新上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46米高的现有排气筒排放。 东厂区阳极生坏生产线中碎、筛分、磨粉、配料、干混等环节采取全封闭措施,粉尘收集后经1套新上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70米高的现有排气筒排放。 东厂区6#焙烧炉阳极清理环节废气经收集管道收集后经1套新上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28米高的**排气筒排放;7#焙烧炉阳极清理环节废气经收集管道收集后经1套新上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30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东厂区不合格品破碎环节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套新上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东厂区成型工序排气筒排放。 东厂区依托现有锯块设施,锯块环节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依托现有2台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分别经东厂北区锯块车间现有1根15米高的排气筒、1根16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上述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达到《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要求; 东厂区阳极生坯生产线各环节沥青烟气收集后经扩容改造后的“黑法吸附+沸石转轮吸附”处理,转轮脱附废气和部分净化尾气引入东厂区煅烧炉焚烧处理,其余净化尾气达到《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5-2010)修改单表1要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非金属矿物制品要求后通过1根70米高的现有排气筒排放; 西厂区阳极生坏生产线各环节粉尘收集后经1套新上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60米高的现有排气筒排放。 西厂区不合格品破碎环节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依托现有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1根15米高的现有排气筒排放。 上述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达到《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要求; 西厂区阳极生坯生产线各环节沥青烟气收集后经扩容改造后的“黑法吸附+沸石转轮吸附”处理,转轮脱附废气引入西厂区煅烧炉焚烧处理,其余净化尾气达到《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5-2010)修改单表1要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非金属矿物制品要求后通过1根60米高的现有排气筒排放; 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无组织废气厂界浓度达到《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5-2010)表6标准要求、《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做好废水污染防治工作 拟建项目新增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处理厂进水水质要****处理厂处理。 锅炉排污水用于循环冷却系统补水,煅烧炉脱硫、湿****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煅烧炉脱硫、湿电除尘器补水利用,焙烧炉脱硫、湿电废水经1座**120立方米/****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焙烧炉脱硫、湿电除尘器补水利用,生产废水综合利用不外排。 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要求进行防渗分区,采取相应防渗措施。****炭素厂区现有1处地下水监控井,进一步完善监测计划和应急预案等,避免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采取低噪、减振、消声等措施,合理布局,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废耐火砖、脱硫石膏、煅烧炉脱硫湿电废水处理污泥、废冶金焦粉、除尘器废布袋等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焦油污泥、废导热油、废矿物油、废油桶、SCR脱硝装置废催化剂、化验废液、黑法吸附废布袋等危险废物含经现有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暂存期间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 落实源头防控及过程防控措施,制定并落实土壤环境跟踪监测计划; 建立健全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和受影响区域内人员应急疏散方案,配备足够的应急队伍、设备和物资,制定环境应急监测方案。配套建设项目区域事故水导排系统,依托现有风险防范措施和“单元-厂区-园区”三级防控体系措施。现有工程已设置导流沟并与事故水池连通,7#炉地块**50立方米事故缓冲池,并与主厂区事故水池连通。****园区的应急联动,严格落实应急预案提出的各项管理要求,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 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做好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按要求处置施工期废水、固体废物等,减少施工期噪声影响 | 实际建设情况:根据本次验收监测数据,东厂区**的2台煅烧炉烟气经处理,能够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2重点控制区要求、《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标准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非金属矿物制品要求,经1根66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的7#焙烧炉烟气经处理,达标后经1根60米高**排气筒排放。根据本次验收监测数据,焙烧炉烟气经处理能够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要求、《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9)表1要求、《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要求、《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5-2010)修改单表1要求; 东厂区石油焦卸料产生的粉尘收集后依托现有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20米高现有排气筒排放;全封闭料仓上料过程收集的粉尘依托现有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42米高的现有排气筒排放。 东厂区煅后焦排料、煅后焦仓上料粉尘收集后经1套新上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46米高的现有排气筒排放。 东厂区阳极生坏生产线中碎、筛分、磨粉、配料、干混等环节采取全封闭措施,粉尘收集后经现有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70米高的现有排气筒排放。 7#焙烧炉阳极清理环节和锯块环节废气经收集管道收集后经1套新上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2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东厂区不合格品破碎环节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套新上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东厂区成型工序排气筒排放。 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上述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均能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要求; 东厂区阳极生坯生产线各环节沥青烟气收集后经扩容改造后的“黑法吸附+沸石转轮吸附”处理,转轮脱附废气和部分净化尾气引入东厂区煅烧炉焚烧处理,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其余净化尾气能够满足《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5-2010)修改单表1要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非金属矿物制品要求,通过1根70米高的现有排气筒排放; 西厂区阳极生坏生产线各环节粉尘收集后依托现有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60米高的现有排气筒排放。 西厂区不合格品破碎环节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依托现有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1根15米高的现有排气筒排放。 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上述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达到《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要求; 西厂区阳极生坯生产线各环节沥青烟气收集后经扩容改造后的“黑法吸附+沸石转轮吸附”处理,转轮脱附废气引入西厂区煅烧炉焚烧处理,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其余净化尾气能够满足《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5-2010)修改单表1要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非金属矿物制品要求,通过1根60米高的现有排气筒排放 建设和运行过程均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无组织废气厂界浓度能够满足《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5-2010)表6标准要求、《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二级标准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验收项目新增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处理厂进水水质要****处理厂处理。 锅炉排污水用于循环冷却系统补水,煅烧炉脱硫、湿****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煅烧炉脱硫、湿电除尘器补水利用,焙烧炉脱硫、湿电废水经1座**120立方米/****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焙烧炉脱硫、湿电除尘器补水利用,生产废水综合利用不外排。 已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已按要求进行防渗分区,采取了相应防渗措施。****炭素厂区现有1处地下水监控井,进一步完善了监测计划和应急预案等,避免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已采取低噪、减振、消声等措施,合理布局,根据本次验收监测加过,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废耐火砖、脱硫石膏、煅烧炉脱硫湿电废水处理污泥、废冶金焦粉、除尘器废布袋等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焦油污泥、废导热油、废矿物油、废油桶、SCR脱硝装置废催化剂、化验废液、黑法吸附废布袋等危险废物含经现有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暂存期间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 已落实源头防控及过程防控措施,制定并落实了土壤环境跟踪监测计划; 已建立健全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和受影响区域内人员应急疏散方案,配备了足够的应急队伍、设备和物资,制定环境了应急监测方案。已配套建设项目区域事故水导排系统,依托现有风险防范措施和“单元-厂区-园区”三级防控体系措施。现有工程已设置导流沟并与事故水池连通,7#炉地块新配套建设1座600m3事故水池,并配套建设事故导排系统。****园区的应急联动,严格落实应急预案提出的各项管理要求,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 |
| 无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2176 | 0 | 0 | 0 | 0.218 | 0.218 | |
| 0 | 0.22 | 0 | 0 | 0 | 0.22 | 0.22 | |
| 0 | 0.03 | 0 | 0 | 0 | 0.03 | 0.03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15.161 | 199.184 | 0 | 0 | 15.161 | 15.161 | / |
| 0 | 47.077 | 439.608 | 0 | 0 | 47.077 | 47.077 | / |
| 0 | 14.555 | 49.723 | 0 | 0 | 14.555 | 14.555 | / |
| 0 | 6.793 | 0 | 0 | 0 | 6.793 | 6.793 | / |
| 0 | 6.81 | 0 | 0 | 0 | 6.81 | 6.81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余热锅炉排水用于循环冷却系统补水利用,不排放;煅烧炉脱硫湿电废水经厂区现有现有200m3/d脱硫废水、150m3/d湿电废水、500m3/d循环冷却废水及500m3/d高盐废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回用于煅烧炉脱硫湿电系统补水,不排放;焙烧炉脱硫废水湿电废水经本次**100m3/d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焙烧炉脱硫湿电系统补水,不排放。 | 验收项目生产废水经现有工程****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不排放;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处理厂接管要求,****处理厂处理。 | 已建设 | 根据监测结果,生活污水排放口pH在7.0~7.4之间,其他污染物最大日均浓度分别为悬浮物43mg/L、COD 100mg/L、BOD5 48.7mg/L、氟化物0.34mg/L、氨氮14.4mg/L、总氮22.9mg/L、总磷0.73mg/L、石油类1.60mg/L、甲苯未检出、全盐量604mg/L,生活污水排放口出水水质全盐量满足《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3部分:小**流域》(DB37/3416.3-2025),其他污染物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处理厂的接管标准。 |
| 1 | 布袋除尘器、SNCR干法脱硝、SCR脱硝、石灰-石膏法脱硫、湿式电除尘、黑法吸附、沸石转轮浓缩、低氮燃烧、喷淋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9)、《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5-201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已建设 | 根据监测结果,东厂区煅烧炉排气筒DA038废气中SO2、NOx、颗粒物最大折算浓度分别为11mg/m3、36mg/m3、3.7mg/m3,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2炭素行业 煅烧炉重点控制区要求;氨最大排放浓度为1.95mg/m3、最大排放速率0.12kg/h,硫化氢最大排放浓度为0.037mg/m3、最大排放速率0.0023kg/h,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最大排放浓度为3.04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19kg/h,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标准要求;苯并[a]芘、沥青烟未检出,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排放标准》(DB37/2375-2019)表1标准要求。 7#焙烧炉排气筒DA040废气中SO2、NOx、颗粒物最大折算浓度分别为13mg/m3、36mg/m3、3.7mg/m3,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要求;苯并[a]芘、沥青烟最大折算浓度分别为未检出、1.7mg/m3,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排放标准》(DB37/2375-2019)表1标准;氨最大排放浓度为2.62mg/m3、最大排放速率0.21kg/h,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要求。 东厂区成型排气筒DA026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3mg/m3,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10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21kg/h,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标准要求;沥青烟最大排放浓度为2.0mg/m3,满足《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5-2010)修改单表1要求;苯并[a]芘未检出,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 西厂区成型排气筒DA025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3.9mg/m3,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54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32kg/h,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标准要求;沥青烟最大排放浓度为1.4mg/m3,满足《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5-2010)修改单表1要求;苯并[a]芘未检出,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 东厂区石油焦卸料破碎工序排气筒DA034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0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51kg/h,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要求。 东厂区石油焦料仓排气筒DA031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0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48kg/h,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要求。 东厂区振动输送排气筒DA011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3.1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96kg/h,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要求。 7#炉清理锯块排气筒DA036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2.6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98kg/h,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要求。 西厂区不合格品破碎排气筒DA022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3.4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83kg/h,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要求。 主厂区厂界颗粒物、SO2、苯并[a]芘两日监测结果最大值分别为0.25mg/m3、未检出、未检出,满足《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5-2010)表6限值要求;厂界NOx两日监测结果最大值分别为0.037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 996)限值要求;厂界氨、硫化氢两日监测结果最大值分别为0.14mg/m3、0.003mg/m3,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标准;厂界臭气浓度、VOCs两日监测结果最大值分别为未检出、1.46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限值要求。 7#炉厂区厂界颗粒物、SO2、苯并[a]芘两日监测结果最大值分别为0.39mg/m3、未检出、未检出,满足《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5-2010)表6限值要求。 |
| 1 | 采取基础减振、隔声;制定运输管理制度,禁止运输车辆进出厂区鸣笛等 |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已建设 | 监测结果表明,主厂区厂界昼间噪声值在52.2~56.3dB(A)之间,夜间噪声值在45.7~49.1dB(A)之间,各厂界昼、夜间噪声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7#炉厂区厂界昼间噪声值在52.2~56.3dB(A)之间,夜间噪声值在45.7~49.1dB(A)之间,各厂界昼、夜间噪声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
| 1 | 废耐火砖、脱硫石膏、煅烧炉脱硫湿电废水处理污泥、废冶金焦粉、除尘器废布袋等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焦油污泥、废导热油、废矿物油、废油桶、SCR脱硝装置废催化剂、化验废液、黑法吸附废布袋等危险废物含经现有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暂存期间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 | 废耐火砖、脱硫石膏、煅烧炉脱硫湿电废水处理污泥、废冶金焦粉、除尘器废布袋等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焦油污泥、废导热油、废矿物油、废油桶、SCR脱硝装置废催化剂、化验废液、黑法吸附废布袋等危险废物含经现有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暂存期间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 |
| 1 | 建立健全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和受影响区域内人员应急疏散方案,配备足够的应急队伍、设备和物资,制定环境应急监测方案。配套建设项目区域事故水导排系统,依托现有风险防范措施和“单元-厂区-园区”三级防控体系措施。现有工程已设置导流沟并与事故水池连通,7#炉地块**50立方米事故缓冲池,并与主厂区事故水池连通。****园区的应急联动,严格落实应急预案提出的各项管理要求,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 | 已建立健全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和受影响区域内人员应急疏散方案,配备了足够的应急队伍、设备和物资,制定环境了应急监测方案。已配套建设项目区域事故水导排系统,依托现有风险防范措施和“单元-厂区-园区”三级防控体系措施。现有工程已设置导流沟并与事故水池连通,7#炉地块新配套建设1座600m3事故水池,并配套建设事故导排系统。****园区的应急联动,严格落实应急预案提出的各项管理要求,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 |
| 项目依托现有车间、危废间等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依托现有车间、危废间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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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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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本项目建设的同时对万瑞炭素****公司****公司进行环保设施提升改造。 (1****公司煅烧一车间、煅烧二车间脱硫塔运行状态由开启2层升级为开启3层,脱硫效率由96%提高至97%;焙烧车间脱硫塔运行状态由开启2层升级为开启3层,脱效率由90%提高至92.1%;煅烧一车间、煅烧二车间SCR脱硝启用备用催化剂层,实现2层运行,脱硝效率由70%提高至77%;焙烧车间SNCR干法脱硝优化喷嘴分布,脱硝效率由50%提高至52%。改造后煅烧一车间、煅烧二车间、焙烧车间废气分别经1根60米、1根60米和1根70米高排气筒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达到《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及表2重点控制区浓度限值。 (2)①****公司煅烧车间脱硫塔运行状态由开启2层升级为开启3层,脱硫效率由96%提高至96.8%,焙烧一车间和焙烧二车间脱硫塔运行状态由开启2层升级为开启3层,脱效率由90%提高至92%;煅烧车间SCR脱硝启用备用催化剂层,实现2层运行,脱硝效率由70%提高至81.5%;焙烧一车间和焙烧二车间SNCR干法脱硝优化喷嘴分布,脱硝效率由50%提高至52%。改造后煅烧车间和焙烧车间废气共同经1根66米高排气筒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达到《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及表2重点控制区浓度限值。②对成型工序进行全封闭改造,改造后沥青烟气收集效率由90%提升至99%,增加沸石转轮吸附工艺,沥青烟和苯并[a]芘净化效率由90%分别提升至97%和98.5%。改造后废气经1根65米高排气筒排放,沥青烟排放浓度达到《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5-2010)及其修改单表1要求,苯并[a]芘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要求。③对石油焦库原料卸车建设自动卸车机,安装喷淋设施和雾炮控制粉尘,抑尘效率由30%提高至70%;对煅烧炉下料布料环节建设集气罩+布袋除尘器,集气罩收集效率90%,布袋除尘器净化效率99%;焙烧车间阳极清理建设封闭清理间,粉尘收集效率达到90%以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建设同时对万瑞炭素****公司****公司进行环保设施提升改造,需提升改造措施均已落实。 (1****公司煅烧一车间、煅烧二车间脱硫塔运行状态由开启2层升级为开启3层,脱硫效率由96%提高至97%;焙烧车间脱硫塔运行状态由开启2层升级为开启3层,脱效率由90%提高至92.1%;煅烧一车间、煅烧二车间SCR脱硝启用备用催化剂层,实现2层运行,脱硝效率由70%提高至77%;焙烧车间SNCR干法脱硝优化喷嘴分布,脱硝效率由50%提高至52%。煅烧一车间、煅烧二车间、焙烧车间废气分别经1根60米、1根60米和1根70米高排气筒排放,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及表2重点控制区浓度限值。 (2)①****公司煅烧车间脱硫塔运行状态由开启2层升级为开启3层,脱硫效率由96%提高至96.8%,焙烧一车间和焙烧二车间脱硫塔运行状态由开启2层升级为开启3层,脱效率由90%提高至92%;煅烧车间SCR脱硝启用备用催化剂层,实现2层运行,脱硝效率由70%提高至81.5%;焙烧一车间和焙烧二车间SNCR干法脱硝优化喷嘴分布,脱硝效率由50%提高至52%。煅烧车间和焙烧车间废气共同经1根66米高排气筒排放,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达到《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及表2重点控制区浓度限值。②对成型工序进行全封闭改造,改造后沥青烟气收集效率由90%提升至99%,增加沸石转轮吸附工艺,沥青烟和苯并[a]芘净化效率由90%分别提升至97%和98.5%。改造后废气经1根65米高排气筒排放,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沥青烟排放浓度能够满足《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5-2010)及其修改单表1要求,苯并[a]芘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要求。③对石油焦库原料卸车建设自动卸车机,安装喷淋设施和雾炮控制粉尘,抑尘效率由30%提高至70%;对煅烧炉下料布料环节建设集气罩+布袋除尘器,集气罩收集效率90%,布袋除尘器净化效率99%;焙烧车间阳极清理建设封闭清理间,粉尘收集效率达到9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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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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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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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