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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国家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第十一条第(一)款“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现将****(4号厂房5层)新增医疗器械车间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进行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4号厂房5层)新增医疗器械车间项目
建设单位:****
项目性质:改扩建
项目位置:南省****工业园区环城南三环路18号
建设内容:项目利用4号厂房5楼预留车间进行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为2300 m2,建设医疗器械车间及其他辅助设施,并设锅炉房配套2台1.2t/h天然气蒸汽发生器,生产规模为可吸收性外科缝线1000万根/年、皮肤创面粘合剂20万支/年。其他建设内容包含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环保工程和公用工程。
二、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
本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202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