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国有资产管理,防范资产流失,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我校拟对一批报废资产进行公开遴选回收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6年3月报废资产回收服务
二、遴选方式
综合评定
三、项目概况
(一)资产基本情况
本次拟处置报废资产为我校日常教学、办公及设备使用过程中达到报废标准的固定资产,具体明细如下:
(二)处置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效益优先原则,严格执行国有资产处置程序,确保资产处置合规、安全、高效。
四、参选企业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废旧物资或再生**回收处置。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及合规经营资质。
3.熟悉国有资产报废处置流程,具备同类项目回收经验者优先。
五、报名材料
参选企业应按以下要求准备材料,所有复印件须清晰并加盖单位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办理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报价单(需明确整体残值报价及明细)。
六、公告及材料收取时间
(一)公告发布时间
2026年3月12日至2026年3月16日
(二)材料收取时间
参选企业须于2026年3月17日17:00前,将报名材料按要求装订成册、密封于档案袋并加盖公章后,送达至****传达室。逾期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三)送达地址
**市**区堤口路153号(****传达室)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176****8370
七、遴选及结果公示
1.****小组,对参选企业资质、报价、业绩及履约能力等进行综合评定,确定**企业。
2.遴选结果将于2026年3月18日确定,并在学校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八、其他事项
1.参选企业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参选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2.本次遴选不收取任何费用,参选企业往返费用及相关支出自理。
3.本公告由****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及地方国有资产处置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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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