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华中路片区更新项目(跟踪审计及竣工结算审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工程项目名称:**区华中路片区更新项目(跟踪审计及竣工结算审计)
1.2 招标人:**** **市迎****交通局
1.3 项目业主:**** **市迎****交通局
1.4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及自筹资金
2. 项目概况与服务内容
2.1 造价咨询项目名称:**区华中路片区更新项目(跟踪审计及竣工结算审计)
2.2 项目编号: ****
2.3 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2.4 标段编号: ****
2.5 建设地点: **市**区
2.6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区华中路片区更新项目(跟踪审计及竣工结算审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2.7 投资估算: 4980.75 万元
2.8 造价咨询服务期限: 本合同的建设工程审计业务自受委托之日起开始实施,至该项目竣工后中标人出具最终审计报告、跟踪审计结果报告、且按要求提供归档资料之日结束。
2.9 招标服务内容:跟踪审计以及与工程造价业务有关的咨询服务等。
2.10 项目类别: 工程服务
2.11 其他:
2.11.1 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由全过程跟踪审计收费组成,(1)全过程跟踪审计基本收费:人民币20万元,参与竞争;(2)10%内核减额收费,按3%计取(此项费用为固定收费,不参与竞争。由招标人支付)(3)10%以外审减额收费:按5%计取(此项费用为固定收费,不参与竞争。由施工单位支付,如遇收费困难,招标人应帮助协调支付)。
2.11.2 评标办法:合理报价综合评估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经营能力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财务要求: /
3.3 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具有工程投资额2400万元及以上的建设工程工程造价咨询业绩。履约中项目业绩均予认可,已完成项目业绩的认定时间以成果文件出具日期为准。
3.4 信誉要求: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本项目负****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 项目人员配备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时间:2026年03月12日至 2026年03月19日,每天上午 8:00至12:00,下午 14:30 至 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地点:**市**区**印绿地赢海综合体A座办公楼12层1212室
4.3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邮箱报名(邮箱:****@qq.com,报名专用电话:183****9679)
4.4 报名资料: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报名资料需各潜在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项目名称、公司联系人姓名、电话等信息)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报名阶段招标代理机构不对各潜在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在评标时因资格性审查未通过而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5 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套,售后不退。
5.1 截止时间:2026年04月02日15点00分(**时间)标书代写
5.2 地点: ****开标室标书代写
6.1 开标时间:2026年04月02日15点00分(**时间)标书代写
6.2 开标地点: ****开标室标书代写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cn/)网站发布。
8. 联系方式
8.1 招 标 人
名 称:****
地 址:**市**区皖江大道紫峰大厦B座33层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方式:0556-****015
名 称:**市迎****交通局
地 址:**市棋**路266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556-****978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印绿地赢海综合体A座办公楼12层1212室
联系人:史工
联系方式:183****9679
9.其他事项说明
9.1 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在投标截止日期 10 日历天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史工,联系电话:183****9679。标书代写
9.2 投标申请人的联系人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通讯方式在招投标过程中必须保持 畅通,否则因上述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9.3 如投标人从事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施工单位完工结算编审、工程项目监理等相关业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应主动回避,否则,评标时符合性审查不予通过;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异议或投诉的,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项目实施期间,终止合同,招标人不支付任何费用,同时补偿招标人的损失。
9.4 本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说明等内容均通过**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发布,请务必随时关注,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因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对投标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9.5 获取招标文件,而放弃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以单位名义向****@qq.com邮箱发送弃标函(格式自拟)。标书代写
2026年0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