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招标项目名称 | 国道110线哈业胡同至天吉泰(**)段公路工程输电线路、通讯线路迁改工程勘察设计招标 |
| 招标项目编号 | **** |
| 标段(包)名称 | 国道110线哈业胡同至天吉泰(**)段公路工程输电线路、通讯线路迁改工程勘察设计KCSJ-1标段 |
| 标段(包)编号 | ****001 |
| 招标人 | **** |
| 中标人 | **** |
| 合同金额 | 2.25%(人民币) |
| 合同签署时间 | 2026-03-09 |
| 合同期限 | 80日历天 |
| 合同主要内容 | 1.工作范围:项目涉及的全部电力线路迁改,包括但不限于 220V、380V、10kV、35kV、 66kV、110kV、220kV 等线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施工图勘察设计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标段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电网设施迁改书面申请办理、前期手续报批(包括编制、办理、 报批等)、协助签订迁改协议、设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估算、初步设计及 概算、施工图勘察设计及预算文件编制)、工程量清单及预算、施工招标技术规范、计量规则 的编制工作、协助签订安全协议、竣工图文件编制、评审工作以及后续服务(施工招标的配合 以及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 2.乙方须按甲方要求提交按行政区域(**县、**)划分的施工图勘察设计文件、 竣工图编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预算文件(含过程设计变更文件)。 3.乙方按国家相关标准及电力行业标准及其它有关规定和要求编制设计文件。 4.乙方应按照电力主管部门要求编写并提交电网设施迁改书面申请并取得批复。 5.若因政策变化、甲方工作安排等原因,甲方未发出正式书面工作通知,乙方未开展工作, 或甲方虽发出了工作通知但乙方未实质性开展工作,相应费用不予支付,甲乙双方自愿解除或变更合同,不追究双方违约责任。“实质性开展工作”指乙方根据甲方书面通知要求,已派 员赴现场进行测量、勘察,或已开始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等具体设计成 果。若因政策变化、甲方上级单位指令、项目重大调整等非乙方原因,甲方需暂停、变 更或终止部分乃至全部工作的,应在合理期限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应立 即停止相关工作。对于乙方已完成的、经甲方书面确认的工作成果,甲方应按合同约定 比例支付相应费用;对于乙方已发生且经甲方审核确认的、为履行该部分工作所支出的 不可收回的合理成本(需提供有效票据)。 |
| 其他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