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局:
报来的《****改革局关于**县燃气支线管道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核准的请示》(大发改请〔2025〕62号)及有关材料已收悉。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管理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现就**县燃气支线管道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代码:****)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县燃气支线管道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列入《**州“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2021—2025年)》,按《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 年本)》,属于产业结构调整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既能满足**县便捷、安全、低价使用管道天然气的民生需求,也有利于降低企业生产成本,助力节能减排和“双碳”目标,对促进**县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大****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负责项目建设、运营及贷款本息的偿还。
二、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建设地点始于楚攀天然气管道5#阀室至**门站。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天然气长输管道41公里,设计压力为4.0MPa,设计规模4100×104Nm3/a,管径DN150。**分输监控阀室、截断阀室各一座。
四、项目概算总投资9047.73万元,资金来源20%为公司自筹,80%银行贷款。
五、本项目**管道及配套设施已办理建设项目用地及规划选址意见书。项目核准的支持性文件分别是《中国****公司关于******公司在楚攀管道五号阀室接管的批复》(西南司生〔2021〕15号)、《攀****公司关于同意向**县区域供气的批复》(**司〔2021〕28号)等。
六、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全部进行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本项目为依法必须招标的投资项目,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省招标投标条例》等规定组织招标投标活动,其招标活动应当进入云****交易中心,依法接受监督管理。请项目法人加强与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联系,依法组织招标工作。
七、项目法人要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该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前报备项目开工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后按年度报备项目建设动态进度基本信息,项目竣工后报备项目竣工基本信息。
八、请项目业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和工程质量管控等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的发生。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关于印发**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规〔2023〕2 号)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州发展改革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件手续。
十一、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批复之日起计算。该项目在核准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有效期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该项目在核准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2026年3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