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10****环境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进行公示。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10日-2026年3月16日(5个工作日)。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农药厂农药制剂产能提升技改项目 | **省****经济开发区(下涯镇钟潭路111号) | **** | ******公司 | 随着集团制剂终端化战略和供应链变革的持续推进,终端制剂类产品不断丰富,除草剂系列微乳剂、乳油、可分散油悬浮剂等选择性除草剂制剂快速增长,同****集团规划,新增精草铵膦系列水剂、可溶性粒剂、粉剂产品。在此背景下提出本次项目。(1)通过对原有三钠工段进行改造,可用于生产精草铵膦系列水剂的配制及包装,产能达30000吨/年。(2)对杀虫剂车间进行改造,可用于生产除草剂类制剂产品的配制及包装,产能达6400吨/年。(3)对焦钠仓库进行升级,由戊类提升至丙类,用于制剂类原料储存。(4)对三钠及水剂配制小罐区储罐进行改造,用于储存液体氢氧化钾,替换固体氢氧化钾配制草甘膦钾盐水剂。(5)对草铵膦可溶粒剂及可溶粉剂装置进行改造,可用于生产精草铵膦可溶粒剂(产能5000吨/年)和精草铵膦可溶粉剂(产能1000吨/年)。(6)优化生产布局,对现有颗粒剂仓库进行改造,将草甘膦可溶粒剂的4条****包装厂房迁入其中,并同步实施包装线的自动化升级。 | 项目已做公众参与,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反对意见 | 严格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废水、废气、噪声、固废),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应按规定及时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水主要为设备及地面清洗废水、喷淋废水,废水经收集后****处理站处理后再****集团****公司****园区****总站处理达标后,最终纳管排入**市****公司。项目营运期实行雨污分流排水制度,生活污水全部进入**市****公司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污水不排放周边地表水体,因此,企业只要做好清污分流工作,防止污水进入周边水体,则不会对周边地表水体造成污染影响。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气主要为粉尘及有机废气。杀虫剂车间粉尘废气收集经滤筒除尘处理;有机废气收集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气筒排放;除草剂车间废气收集经旋风+滤筒除尘+水喷淋处理后排气筒排放;三钠车间废气收集经水喷淋处理后排气筒排放。均能满足排放标准要求。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消声器或隔声罩,安装隔声门窗,加强设备维护,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等。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集中分类收集后,有利用价值的物质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上述措施处理后,不直接排入外环境。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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