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桂平市110kV北岸送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
广西-贵港-桂平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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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110kV北岸送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26-03-12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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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供电局:

《**市110kV北岸送变电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项目代码:****)及其报批申请等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

**市110kV北岸送变电工程位于**市**市。工程内容为:

1.**110kV****电站,本期主变规模为1×50MVA,采用户内布置,本期110kV出线2回,10kV出线12回。站内配套一座有效容积为30m3的事故油池。

2.开元~北岸110kV线路工程:**线路路径长度约18.28km,其中单回路角钢塔段路径长度约14.5km,单回路钢管杆段路径长度约3.5km(其中北岸站出口钢管杆1.2km段下行预留双回10kV横担),双回角钢塔双侧挂线路径长度约0.2km,单回路电缆段路径长度约0.08km。

3.北岸站T接开元~彩旺Ⅰ回110kV线路工程:**T接线路路径长度约15.03km,其中单回路角钢塔段路径长度约13.4km,双回路钢管杆双侧挂线段路径长度约1.5km(下行预留双回10kV横担),单回路电缆段路径长度约0.13km。

4.扩建间隔工程:220kV开元站现有场地内扩建1个110kV出线间隔,至110kV北岸站。

项目总投资9105万元,环保投资137万元,占总投资的1.50%。

二、本项目不涉及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等环境敏感区。

本项目110kV架空线路穿越****风景名胜区一级、二级及一般保护区,穿越总长度约20.8km,在该风景名胜区**110kV变电站1座及塔杆98基,永久占地面积约0.98hm2,临时占用该风景名胜区面积约1.98hm2,为杆塔施工场地和牵张场等,在风景名胜区内不设弃土场、取土场。本项目距离该风景名胜区一级景点东塔约为2.5km、距离一般景点北回归线标志(北回归线公园)约为0.7km。项目不涉及风景名胜区重要景源景点和其他自然保护地。项目选址论证已通****林业局组织的技术评审,并取得批文。

本项目穿越**市石咀镇榄沙村浔江水源地二级保护区,保护区内线路长度约为1.2km,在二级保护区内立塔4基,****人民政府的同意意见。

三、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下列重点工作后,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控制,可以满足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及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四、项目建设及运行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电磁辐射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控制电磁辐射的各项环保措施,对产生工频电场、工频磁场主要来源的变压器、断路器、电流电压互感器等电气设备进行屏蔽;将机箱的孔、口、门缝的连接缝密封。变电站围墙外、输变电线路的电磁环境须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规定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4000V/m,100μT)要求。

(二)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合理布置,确保项目施工期间施工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运营期间站点周边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限值标准,确保线路沿线区域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限值标准。

(三)严格落实风景名胜区防治措施,项目需严控施工边界,禁止向****风景名胜区排放、倾倒垃圾、弃土、弃渣。合理安排工期,避免雨天施工,减少雨水进入施工现场,确保符合国家地方有关风景名胜区的法律法规要求。

(四)项目输变电线路穿越**市石咀镇榄沙村浔江水源地二级保护区时,应加强施工期管理,严格落实工程环保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五)加强与项目周边公众的沟通,进一步做好电磁辐射的

相关解释和宣传工作。

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六、项目竣工后,应当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要求组织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我局委托**市生态环境****支队组织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督检查,****环境局按规定对项目建设期、运营期间执行环保“三同时”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发现环境问题及时上报我局。

八、你公司在接到本批复20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九、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后该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时,须到我局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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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发文单位:**** 成文日期:2026年03月12日
标 题:****关于**市110kV北岸送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文字号:贵环辐〔2026〕8号 发布日期:2026年03月12日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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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