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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生猪屠宰厂升级改造项目(重新报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生猪屠宰厂升级改造项目(重新报批);
建设地点:**市**县连滩镇连溪甲水口;
建设单位:****;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专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刘权;
联系电话:153****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