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南渠冀州区段治理项目

审批
河北-衡水-冀州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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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111********0490680刘东瑞
于颖**省**市**市
**省**市**区迎宾大街379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冀南渠**区段治理项目
2021版本:127-防洪除涝工程N7610-N7610-防洪除涝设施管理
**省**市**市 冀南渠
经度:115.39 纬度: 37.42****审批局
2023-09-27
**行审环书〔2023〕2号
1365.85
74.34****水利局
111********0490680******公司
911********199386H******公司
911********199386H2024-12-03
2025-08-142025-09-11
https://www.****.com/gs/detail/2?id=50814GawZ7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水利局:你单位所报《冀南渠**区段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已收悉。经我局研究,形成以下审批意见:一、项目基本情况冀南渠**区段起于县界南冯管村(E115°23′42.081″,N37°25′9.859″),止于**市**区西元头村入冀码渠(E115°32′4.809″,N37°34′2.366″),全长23km。总投资1365.8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4.37万元,占总投资的5.44%。****审批局已出具《关于冀南渠**区段治理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衡行审投资管理[2022]86号),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订)中鼓励类;与《**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年)》等现行城乡规划无冲突,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符合“三线一单”要求;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 行。该项目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我局同意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二、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严格落实报告书中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做到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实现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项目建设要重点注意以下内容:1、废气治理措施项目施工场地采用设置围挡,场地配备车辆冲洗装置并设置沉淀池,物料、渣土堆存的土方等苫盖,运输车辆密闭,洒水抑尘;清淤过程及堆放处喷洒除臭剂,表面覆土2-3cm或苫盖等。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良好运转,采用清洁燃料,施工机械要安装尾气净化器等;2、废水治理措施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废水、施工废水。基坑排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可用于洒水防尘;清淤沥水沉淀后进入下游河段;机械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措施后,用于洒水抑尘或回用于车辆冲洗;混凝土养护及拌和系统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回用于混凝土养护以及场地抑尘;生活废水化粪池处理,由附近农民定期清掏用作农肥;3、噪声治理措施项目为河道治理项目,噪声污染主要集中在施工期,营运期不产生噪声。施工期采取对产噪设备采取降噪措施、控制作业时间、 人为噪声控制、****管理部门的管理、监督作用等措施,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噪声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紧邻敏感点一侧安装隔声围挡,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 类声环境功能区的标准;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项目在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建筑垃圾、废水处理污泥、清淤底泥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河道疏浚产生的****政府、****政府、****政府、****政府转运至北漳淮乡南冯管村废弃砖窑坑;危桥拆除产生的建筑垃****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废水沉淀池污泥,定期外售用作建材;施工工区化粪池由附近农民定期清掏,用作农肥。生活垃圾:施工区生活垃圾均暂存垃圾桶,每天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5、生态保护及防治措施项目严格控制作业场地宽度,加强施工管理,严禁河道内堆放垃圾,缩短施工作业时间。物料、弃土堆放场铺盖防水雨布,在周围开挖疏排水沟等,防止水土流失;6、其他环境管理严格按报告书规定的措施落实,确保项目实施后满足环保要求。三、本项目无需设置总量控制指标。四、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重新报批环评文件。自环评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评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建设单位申报的建设项目设计、建设、运行中,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否则该建设项目立即无条件停止运行。1、项目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及清洁生产的要求;2、项目与现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不抵触;3、项目选址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符合城市土地规划调整及拆迁规划要求;4、项目的建设、运行中不引起污染投诉;5、各类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同时符合现行相关标准及要求;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应遵循的规定。一致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水利局:你单位所报《冀南渠**区段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已收悉。经我局研究,形成以下审批意见:一、项目基本情况冀南渠**区段起于县界南冯管村(E115°23′42.081″,N37°25′9.859″),止于**市**区西元头村入冀码渠(E115°32′4.809″,N37°34′2.366″),全长23km。总投资1365.8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4.37万元,占总投资的5.44%。****审批局已出具《关于冀南渠**区段治理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衡行审投资管理[2022]86号),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订)中鼓励类;与《**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年)》等现行城乡规划无冲突,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符合“三线一单”要求;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 行。该项目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我局同意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二、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严格落实报告书中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做到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实现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项目建设要重点注意以下内容:1、废气治理措施项目施工场地采用设置围挡,场地配备车辆冲洗装置并设置沉淀池,物料、渣土堆存的土方等苫盖,运输车辆密闭,洒水抑尘;清淤过程及堆放处喷洒除臭剂,表面覆土2-3cm或苫盖等。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良好运转,采用清洁燃料,施工机械要安装尾气净化器等;2、废水治理措施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废水、施工废水。基坑排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可用于洒水防尘;清淤沥水沉淀后进入下游河段;机械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措施后,用于洒水抑尘或回用于车辆冲洗;混凝土养护及拌和系统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回用于混凝土养护以及场地抑尘;生活废水化粪池处理,由附近农民定期清掏用作农肥;3、噪声治理措施项目为河道治理项目,噪声污染主要集中在施工期,营运期不产生噪声。施工期采取对产噪设备采取降噪措施、控制作业时间、 人为噪声控制、****管理部门的管理、监督作用等措施,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噪声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紧邻敏感点一侧安装隔声围挡,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 类声环境功能区的标准;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项目在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建筑垃圾、废水处理污泥、清淤底泥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河道疏浚产生的****政府、****政府、****政府、****政府转运至北漳淮乡南冯管村废弃砖窑坑;危桥拆除产生的建筑垃****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废水沉淀池污泥,定期外售用作建材;施工工区化粪池由附近农民定期清掏,用作农肥。生活垃圾:施工区生活垃圾均暂存垃圾桶,每天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5、生态保护及防治措施项目严格控制作业场地宽度,加强施工管理,严禁河道内堆放垃圾,缩短施工作业时间。物料、弃土堆放场铺盖防水雨布,在周围开挖疏排水沟等,防止水土流失;6、其他环境管理严格按报告书规定的措施落实,确保项目实施后满足环保要求。三、本项目无需设置总量控制指标。四、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重新报批环评文件。自环评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评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建设单位申报的建设项目设计、建设、运行中,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否则该建设项目立即无条件停止运行。1、项目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及清洁生产的要求;2、项目与现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不抵触;3、项目选址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符合城市土地规划调整及拆迁规划要求;4、项目的建设、运行中不引起污染投诉;5、各类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同时符合现行相关标准及要求;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应遵循的规定。一致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水利局:你单位所报《冀南渠**区段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已收悉。经我局研究,形成以下审批意见:一、项目基本情况冀南渠**区段起于县界南冯管村(E115°23′42.081″,N37°25′9.859″),止于**市**区西元头村入冀码渠(E115°32′4.809″,N37°34′2.366″),全长23km。总投资1365.8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4.37万元,占总投资的5.44%。****审批局已出具《关于冀南渠**区段治理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衡行审投资管理[2022]86号),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订)中鼓励类;与《**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年)》等现行城乡规划无冲突,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符合“三线一单”要求;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 行。该项目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我局同意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二、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严格落实报告书中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做到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实现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项目建设要重点注意以下内容:1、废气治理措施项目施工场地采用设置围挡,场地配备车辆冲洗装置并设置沉淀池,物料、渣土堆存的土方等苫盖,运输车辆密闭,洒水抑尘;清淤过程及堆放处喷洒除臭剂,表面覆土2-3cm或苫盖等。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良好运转,采用清洁燃料,施工机械要安装尾气净化器等;2、废水治理措施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废水、施工废水。基坑排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可用于洒水防尘;清淤沥水沉淀后进入下游河段;机械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措施后,用于洒水抑尘或回用于车辆冲洗;混凝土养护及拌和系统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回用于混凝土养护以及场地抑尘;生活废水化粪池处理,由附近农民定期清掏用作农肥;3、噪声治理措施项目为河道治理项目,噪声污染主要集中在施工期,营运期不产生噪声。施工期采取对产噪设备采取降噪措施、控制作业时间、 人为噪声控制、****管理部门的管理、监督作用等措施,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噪声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紧邻敏感点一侧安装隔声围挡,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 类声环境功能区的标准;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项目在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建筑垃圾、废水处理污泥、清淤底泥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河道疏浚产生的****政府、****政府、****政府、****政府转运至北漳淮乡南冯管村废弃砖窑坑;危桥拆除产生的建筑垃****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废水沉淀池污泥,定期外售用作建材;施工工区化粪池由附近农民定期清掏,用作农肥。生活垃圾:施工区生活垃圾均暂存垃圾桶,每天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5、生态保护及防治措施项目严格控制作业场地宽度,加强施工管理,严禁河道内堆放垃圾,缩短施工作业时间。物料、弃土堆放场铺盖防水雨布,在周围开挖疏排水沟等,防止水土流失;6、其他环境管理严格按报告书规定的措施落实,确保项目实施后满足环保要求。三、本项目无需设置总量控制指标。四、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重新报批环评文件。自环评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评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建设单位申报的建设项目设计、建设、运行中,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否则该建设项目立即无条件停止运行。1、项目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及清洁生产的要求;2、项目与现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不抵触;3、项目选址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符合城市土地规划调整及拆迁规划要求;4、项目的建设、运行中不引起污染投诉;5、各类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同时符合现行相关标准及要求;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应遵循的规定。一致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水利局:你单位所报《冀南渠**区段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已收悉。经我局研究,形成以下审批意见:一、项目基本情况冀南渠**区段起于县界南冯管村(E115°23′42.081″,N37°25′9.859″),止于**市**区西元头村入冀码渠(E115°32′4.809″,N37°34′2.366″),全长23km。总投资1365.8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4.37万元,占总投资的5.44%。****审批局已出具《关于冀南渠**区段治理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衡行审投资管理[2022]86号),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订)中鼓励类;与《**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年)》等现行城乡规划无冲突,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符合“三线一单”要求;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 行。该项目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我局同意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二、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严格落实报告书中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做到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实现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项目建设要重点注意以下内容:1、废气治理措施项目施工场地采用设置围挡,场地配备车辆冲洗装置并设置沉淀池,物料、渣土堆存的土方等苫盖,运输车辆密闭,洒水抑尘;清淤过程及堆放处喷洒除臭剂,表面覆土2-3cm或苫盖等。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良好运转,采用清洁燃料,施工机械要安装尾气净化器等;2、废水治理措施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废水、施工废水。基坑排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可用于洒水防尘;清淤沥水沉淀后进入下游河段;机械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措施后,用于洒水抑尘或回用于车辆冲洗;混凝土养护及拌和系统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回用于混凝土养护以及场地抑尘;生活废水化粪池处理,由附近农民定期清掏用作农肥;3、噪声治理措施项目为河道治理项目,噪声污染主要集中在施工期,营运期不产生噪声。施工期采取对产噪设备采取降噪措施、控制作业时间、 人为噪声控制、****管理部门的管理、监督作用等措施,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噪声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紧邻敏感点一侧安装隔声围挡,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 类声环境功能区的标准;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项目在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建筑垃圾、废水处理污泥、清淤底泥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河道疏浚产生的****政府、****政府、****政府、****政府转运至北漳淮乡南冯管村废弃砖窑坑;危桥拆除产生的建筑垃****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废水沉淀池污泥,定期外售用作建材;施工工区化粪池由附近农民定期清掏,用作农肥。生活垃圾:施工区生活垃圾均暂存垃圾桶,每天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5、生态保护及防治措施项目严格控制作业场地宽度,加强施工管理,严禁河道内堆放垃圾,缩短施工作业时间。物料、弃土堆放场铺盖防水雨布,在周围开挖疏排水沟等,防止水土流失;6、其他环境管理严格按报告书规定的措施落实,确保项目实施后满足环保要求。三、本项目无需设置总量控制指标。四、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重新报批环评文件。自环评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评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建设单位申报的建设项目设计、建设、运行中,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否则该建设项目立即无条件停止运行。1、项目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及清洁生产的要求;2、项目与现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不抵触;3、项目选址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符合城市土地规划调整及拆迁规划要求;4、项目的建设、运行中不引起污染投诉;5、各类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同时符合现行相关标准及要求;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应遵循的规定。一致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水利局:你单位所报《冀南渠**区段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已收悉。经我局研究,形成以下审批意见:一、项目基本情况冀南渠**区段起于县界南冯管村(E115°23′42.081″,N37°25′9.859″),止于**市**区西元头村入冀码渠(E115°32′4.809″,N37°34′2.366″),全长23km。总投资1365.8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4.37万元,占总投资的5.44%。****审批局已出具《关于冀南渠**区段治理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衡行审投资管理[2022]86号),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订)中鼓励类;与《**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年)》等现行城乡规划无冲突,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符合“三线一单”要求;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 行。该项目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我局同意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二、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严格落实报告书中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做到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实现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项目建设要重点注意以下内容:1、废气治理措施项目施工场地采用设置围挡,场地配备车辆冲洗装置并设置沉淀池,物料、渣土堆存的土方等苫盖,运输车辆密闭,洒水抑尘;清淤过程及堆放处喷洒除臭剂,表面覆土2-3cm或苫盖等。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良好运转,采用清洁燃料,施工机械要安装尾气净化器等;2、废水治理措施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废水、施工废水。基坑排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可用于洒水防尘;清淤沥水沉淀后进入下游河段;机械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措施后,用于洒水抑尘或回用于车辆冲洗;混凝土养护及拌和系统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回用于混凝土养护以及场地抑尘;生活废水化粪池处理,由附近农民定期清掏用作农肥;3、噪声治理措施项目为河道治理项目,噪声污染主要集中在施工期,营运期不产生噪声。施工期采取对产噪设备采取降噪措施、控制作业时间、 人为噪声控制、****管理部门的管理、监督作用等措施,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噪声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紧邻敏感点一侧安装隔声围挡,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 类声环境功能区的标准;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项目在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建筑垃圾、废水处理污泥、清淤底泥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河道疏浚产生的****政府、****政府、****政府、****政府转运至北漳淮乡南冯管村废弃砖窑坑;危桥拆除产生的建筑垃****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废水沉淀池污泥,定期外售用作建材;施工工区化粪池由附近农民定期清掏,用作农肥。生活垃圾:施工区生活垃圾均暂存垃圾桶,每天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5、生态保护及防治措施项目严格控制作业场地宽度,加强施工管理,严禁河道内堆放垃圾,缩短施工作业时间。物料、弃土堆放场铺盖防水雨布,在周围开挖疏排水沟等,防止水土流失;6、其他环境管理严格按报告书规定的措施落实,确保项目实施后满足环保要求。三、本项目无需设置总量控制指标。四、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重新报批环评文件。自环评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评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建设单位申报的建设项目设计、建设、运行中,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否则该建设项目立即无条件停止运行。1、项目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及清洁生产的要求;2、项目与现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不抵触;3、项目选址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符合城市土地规划调整及拆迁规划要求;4、项目的建设、运行中不引起污染投诉;5、各类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同时符合现行相关标准及要求;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应遵循的规定。一致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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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水利局:你单位所报《冀南渠**区段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已收悉。经我局研究,形成以下审批意见:一、项目基本情况冀南渠**区段起于县界南冯管村(E115°23′42.081″,N37°25′9.859″),止于**市**区西元头村入冀码渠(E115°32′4.809″,N37°34′2.366″),全长23km。总投资1365.8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4.37万元,占总投资的5.44%。****审批局已出具《关于冀南渠**区段治理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衡行审投资管理[2022]86号),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订)中鼓励类;与《**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年)》等现行城乡规划无冲突,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符合“三线一单”要求;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 行。该项目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我局同意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二、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严格落实报告书中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做到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实现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项目建设要重点注意以下内容:1、废气治理措施项目施工场地采用设置围挡,场地配备车辆冲洗装置并设置沉淀池,物料、渣土堆存的土方等苫盖,运输车辆密闭,洒水抑尘;清淤过程及堆放处喷洒除臭剂,表面覆土2-3cm或苫盖等。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良好运转,采用清洁燃料,施工机械要安装尾气净化器等;2、废水治理措施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废水、施工废水。基坑排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可用于洒水防尘;清淤沥水沉淀后进入下游河段;机械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措施后,用于洒水抑尘或回用于车辆冲洗;混凝土养护及拌和系统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回用于混凝土养护以及场地抑尘;生活废水化粪池处理,由附近农民定期清掏用作农肥;3、噪声治理措施项目为河道治理项目,噪声污染主要集中在施工期,营运期不产生噪声。施工期采取对产噪设备采取降噪措施、控制作业时间、 人为噪声控制、****管理部门的管理、监督作用等措施,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噪声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紧邻敏感点一侧安装隔声围挡,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 类声环境功能区的标准;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项目在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建筑垃圾、废水处理污泥、清淤底泥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河道疏浚产生的****政府、****政府、****政府、****政府转运至北漳淮乡南冯管村废弃砖窑坑;危桥拆除产生的建筑垃****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废水沉淀池污泥,定期外售用作建材;施工工区化粪池由附近农民定期清掏,用作农肥。生活垃圾:施工区生活垃圾均暂存垃圾桶,每天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5、生态保护及防治措施项目严格控制作业场地宽度,加强施工管理,严禁河道内堆放垃圾,缩短施工作业时间。物料、弃土堆放场铺盖防水雨布,在周围开挖疏排水沟等,防止水土流失;6、其他环境管理严格按报告书规定的措施落实,确保项目实施后满足环保要求。三、本项目无需设置总量控制指标。四、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重新报批环评文件。自环评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评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建设单位申报的建设项目设计、建设、运行中,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否则该建设项目立即无条件停止运行。1、项目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及清洁生产的要求;2、项目与现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不抵触;3、项目选址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符合城市土地规划调整及拆迁规划要求;4、项目的建设、运行中不引起污染投诉;5、各类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同时符合现行相关标准及要求;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应遵循的规定。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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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水利局:你单位所报《冀南渠**区段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已收悉。经我局研究,形成以下审批意见:一、项目基本情况冀南渠**区段起于县界南冯管村(E115°23′42.081″,N37°25′9.859″),止于**市**区西元头村入冀码渠(E115°32′4.809″,N37°34′2.366″),全长23km。总投资1365.8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4.37万元,占总投资的5.44%。****审批局已出具《关于冀南渠**区段治理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衡行审投资管理[2022]86号),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订)中鼓励类;与《**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年)》等现行城乡规划无冲突,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符合“三线一单”要求;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 行。该项目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我局同意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二、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严格落实报告书中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做到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实现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项目建设要重点注意以下内容:1、废气治理措施项目施工场地采用设置围挡,场地配备车辆冲洗装置并设置沉淀池,物料、渣土堆存的土方等苫盖,运输车辆密闭,洒水抑尘;清淤过程及堆放处喷洒除臭剂,表面覆土2-3cm或苫盖等。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良好运转,采用清洁燃料,施工机械要安装尾气净化器等;2、废水治理措施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废水、施工废水。基坑排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可用于洒水防尘;清淤沥水沉淀后进入下游河段;机械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措施后,用于洒水抑尘或回用于车辆冲洗;混凝土养护及拌和系统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回用于混凝土养护以及场地抑尘;生活废水化粪池处理,由附近农民定期清掏用作农肥;3、噪声治理措施项目为河道治理项目,噪声污染主要集中在施工期,营运期不产生噪声。施工期采取对产噪设备采取降噪措施、控制作业时间、 人为噪声控制、****管理部门的管理、监督作用等措施,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噪声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紧邻敏感点一侧安装隔声围挡,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 类声环境功能区的标准;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项目在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建筑垃圾、废水处理污泥、清淤底泥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河道疏浚产生的****政府、****政府、****政府、****政府转运至北漳淮乡南冯管村废弃砖窑坑;危桥拆除产生的建筑垃****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废水沉淀池污泥,定期外售用作建材;施工工区化粪池由附近农民定期清掏,用作农肥。生活垃圾:施工区生活垃圾均暂存垃圾桶,每天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5、生态保护及防治措施项目严格控制作业场地宽度,加强施工管理,严禁河道内堆放垃圾,缩短施工作业时间。物料、弃土堆放场铺盖防水雨布,在周围开挖疏排水沟等,防止水土流失;6、其他环境管理严格按报告书规定的措施落实,确保项目实施后满足环保要求。三、本项目无需设置总量控制指标。四、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重新报批环评文件。自环评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评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建设单位申报的建设项目设计、建设、运行中,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否则该建设项目立即无条件停止运行。1、项目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及清洁生产的要求;2、项目与现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不抵触;3、项目选址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符合城市土地规划调整及拆迁规划要求;4、项目的建设、运行中不引起污染投诉;5、各类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同时符合现行相关标准及要求;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应遵循的规定。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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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水利局:你单位所报《冀南渠**区段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已收悉。经我局研究,形成以下审批意见:一、项目基本情况冀南渠**区段起于县界南冯管村(E115°23′42.081″,N37°25′9.859″),止于**市**区西元头村入冀码渠(E115°32′4.809″,N37°34′2.366″),全长23km。总投资1365.8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4.37万元,占总投资的5.44%。****审批局已出具《关于冀南渠**区段治理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衡行审投资管理[2022]86号),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订)中鼓励类;与《**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年)》等现行城乡规划无冲突,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符合“三线一单”要求;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 行。该项目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我局同意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二、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严格落实报告书中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做到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实现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项目建设要重点注意以下内容:1、废气治理措施项目施工场地采用设置围挡,场地配备车辆冲洗装置并设置沉淀池,物料、渣土堆存的土方等苫盖,运输车辆密闭,洒水抑尘;清淤过程及堆放处喷洒除臭剂,表面覆土2-3cm或苫盖等。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良好运转,采用清洁燃料,施工机械要安装尾气净化器等;2、废水治理措施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废水、施工废水。基坑排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可用于洒水防尘;清淤沥水沉淀后进入下游河段;机械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措施后,用于洒水抑尘或回用于车辆冲洗;混凝土养护及拌和系统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回用于混凝土养护以及场地抑尘;生活废水化粪池处理,由附近农民定期清掏用作农肥;3、噪声治理措施项目为河道治理项目,噪声污染主要集中在施工期,营运期不产生噪声。施工期采取对产噪设备采取降噪措施、控制作业时间、 人为噪声控制、****管理部门的管理、监督作用等措施,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噪声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紧邻敏感点一侧安装隔声围挡,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 类声环境功能区的标准;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项目在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建筑垃圾、废水处理污泥、清淤底泥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河道疏浚产生的****政府、****政府、****政府、****政府转运至北漳淮乡南冯管村废弃砖窑坑;危桥拆除产生的建筑垃****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废水沉淀池污泥,定期外售用作建材;施工工区化粪池由附近农民定期清掏,用作农肥。生活垃圾:施工区生活垃圾均暂存垃圾桶,每天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5、生态保护及防治措施项目严格控制作业场地宽度,加强施工管理,严禁河道内堆放垃圾,缩短施工作业时间。物料、弃土堆放场铺盖防水雨布,在周围开挖疏排水沟等,防止水土流失;6、其他环境管理严格按报告书规定的措施落实,确保项目实施后满足环保要求。三、本项目无需设置总量控制指标。四、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重新报批环评文件。自环评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评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建设单位申报的建设项目设计、建设、运行中,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否则该建设项目立即无条件停止运行。1、项目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及清洁生产的要求;2、项目与现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不抵触;3、项目选址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符合城市土地规划调整及拆迁规划要求;4、项目的建设、运行中不引起污染投诉;5、各类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同时符合现行相关标准及要求;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应遵循的规定。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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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水利局:你单位所报《冀南渠**区段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已收悉。经我局研究,形成以下审批意见:一、项目基本情况冀南渠**区段起于县界南冯管村(E115°23′42.081″,N37°25′9.859″),止于**市**区西元头村入冀码渠(E115°32′4.809″,N37°34′2.366″),全长23km。总投资1365.8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4.37万元,占总投资的5.44%。****审批局已出具《关于冀南渠**区段治理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衡行审投资管理[2022]86号),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订)中鼓励类;与《**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年)》等现行城乡规划无冲突,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符合“三线一单”要求;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 行。该项目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我局同意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二、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严格落实报告书中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做到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实现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项目建设要重点注意以下内容:1、废气治理措施项目施工场地采用设置围挡,场地配备车辆冲洗装置并设置沉淀池,物料、渣土堆存的土方等苫盖,运输车辆密闭,洒水抑尘;清淤过程及堆放处喷洒除臭剂,表面覆土2-3cm或苫盖等。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良好运转,采用清洁燃料,施工机械要安装尾气净化器等;2、废水治理措施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废水、施工废水。基坑排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可用于洒水防尘;清淤沥水沉淀后进入下游河段;机械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措施后,用于洒水抑尘或回用于车辆冲洗;混凝土养护及拌和系统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回用于混凝土养护以及场地抑尘;生活废水化粪池处理,由附近农民定期清掏用作农肥;3、噪声治理措施项目为河道治理项目,噪声污染主要集中在施工期,营运期不产生噪声。施工期采取对产噪设备采取降噪措施、控制作业时间、 人为噪声控制、****管理部门的管理、监督作用等措施,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噪声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紧邻敏感点一侧安装隔声围挡,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 类声环境功能区的标准;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项目在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建筑垃圾、废水处理污泥、清淤底泥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河道疏浚产生的****政府、****政府、****政府、****政府转运至北漳淮乡南冯管村废弃砖窑坑;危桥拆除产生的建筑垃****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废水沉淀池污泥,定期外售用作建材;施工工区化粪池由附近农民定期清掏,用作农肥。生活垃圾:施工区生活垃圾均暂存垃圾桶,每天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5、生态保护及防治措施项目严格控制作业场地宽度,加强施工管理,严禁河道内堆放垃圾,缩短施工作业时间。物料、弃土堆放场铺盖防水雨布,在周围开挖疏排水沟等,防止水土流失;6、其他环境管理严格按报告书规定的措施落实,确保项目实施后满足环保要求。三、本项目无需设置总量控制指标。四、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重新报批环评文件。自环评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评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建设单位申报的建设项目设计、建设、运行中,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否则该建设项目立即无条件停止运行。1、项目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及清洁生产的要求;2、项目与现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不抵触;3、项目选址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符合城市土地规划调整及拆迁规划要求;4、项目的建设、运行中不引起污染投诉;5、各类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同时符合现行相关标准及要求;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应遵循的规定。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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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水利局:你单位所报《冀南渠**区段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已收悉。经我局研究,形成以下审批意见:一、项目基本情况冀南渠**区段起于县界南冯管村(E115°23′42.081″,N37°25′9.859″),止于**市**区西元头村入冀码渠(E115°32′4.809″,N37°34′2.366″),全长23km。总投资1365.8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4.37万元,占总投资的5.44%。****审批局已出具《关于冀南渠**区段治理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衡行审投资管理[2022]86号),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订)中鼓励类;与《**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年)》等现行城乡规划无冲突,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符合“三线一单”要求;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 行。该项目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我局同意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二、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严格落实报告书中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做到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实现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项目建设要重点注意以下内容:1、废气治理措施项目施工场地采用设置围挡,场地配备车辆冲洗装置并设置沉淀池,物料、渣土堆存的土方等苫盖,运输车辆密闭,洒水抑尘;清淤过程及堆放处喷洒除臭剂,表面覆土2-3cm或苫盖等。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良好运转,采用清洁燃料,施工机械要安装尾气净化器等;2、废水治理措施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废水、施工废水。基坑排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可用于洒水防尘;清淤沥水沉淀后进入下游河段;机械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措施后,用于洒水抑尘或回用于车辆冲洗;混凝土养护及拌和系统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回用于混凝土养护以及场地抑尘;生活废水化粪池处理,由附近农民定期清掏用作农肥;3、噪声治理措施项目为河道治理项目,噪声污染主要集中在施工期,营运期不产生噪声。施工期采取对产噪设备采取降噪措施、控制作业时间、 人为噪声控制、****管理部门的管理、监督作用等措施,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噪声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紧邻敏感点一侧安装隔声围挡,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 类声环境功能区的标准;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项目在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建筑垃圾、废水处理污泥、清淤底泥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河道疏浚产生的****政府、****政府、****政府、****政府转运至北漳淮乡南冯管村废弃砖窑坑;危桥拆除产生的建筑垃****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废水沉淀池污泥,定期外售用作建材;施工工区化粪池由附近农民定期清掏,用作农肥。生活垃圾:施工区生活垃圾均暂存垃圾桶,每天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5、生态保护及防治措施项目严格控制作业场地宽度,加强施工管理,严禁河道内堆放垃圾,缩短施工作业时间。物料、弃土堆放场铺盖防水雨布,在周围开挖疏排水沟等,防止水土流失;6、其他环境管理严格按报告书规定的措施落实,确保项目实施后满足环保要求。三、本项目无需设置总量控制指标。四、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重新报批环评文件。自环评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评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建设单位申报的建设项目设计、建设、运行中,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否则该建设项目立即无条件停止运行。1、项目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及清洁生产的要求;2、项目与现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不抵触;3、项目选址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符合城市土地规划调整及拆迁规划要求;4、项目的建设、运行中不引起污染投诉;5、各类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同时符合现行相关标准及要求;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应遵循的规定。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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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水利局:你单位所报《冀南渠**区段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已收悉。经我局研究,形成以下审批意见:一、项目基本情况冀南渠**区段起于县界南冯管村(E115°23′42.081″,N37°25′9.859″),止于**市**区西元头村入冀码渠(E115°32′4.809″,N37°34′2.366″),全长23km。总投资1365.8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4.37万元,占总投资的5.44%。****审批局已出具《关于冀南渠**区段治理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衡行审投资管理[2022]86号),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订)中鼓励类;与《**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年)》等现行城乡规划无冲突,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符合“三线一单”要求;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 行。该项目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我局同意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二、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严格落实报告书中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做到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实现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项目建设要重点注意以下内容:1、废气治理措施项目施工场地采用设置围挡,场地配备车辆冲洗装置并设置沉淀池,物料、渣土堆存的土方等苫盖,运输车辆密闭,洒水抑尘;清淤过程及堆放处喷洒除臭剂,表面覆土2-3cm或苫盖等。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良好运转,采用清洁燃料,施工机械要安装尾气净化器等;2、废水治理措施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废水、施工废水。基坑排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可用于洒水防尘;清淤沥水沉淀后进入下游河段;机械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措施后,用于洒水抑尘或回用于车辆冲洗;混凝土养护及拌和系统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回用于混凝土养护以及场地抑尘;生活废水化粪池处理,由附近农民定期清掏用作农肥;3、噪声治理措施项目为河道治理项目,噪声污染主要集中在施工期,营运期不产生噪声。施工期采取对产噪设备采取降噪措施、控制作业时间、 人为噪声控制、****管理部门的管理、监督作用等措施,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噪声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紧邻敏感点一侧安装隔声围挡,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 类声环境功能区的标准;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项目在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建筑垃圾、废水处理污泥、清淤底泥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河道疏浚产生的****政府、****政府、****政府、****政府转运至北漳淮乡南冯管村废弃砖窑坑;危桥拆除产生的建筑垃****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废水沉淀池污泥,定期外售用作建材;施工工区化粪池由附近农民定期清掏,用作农肥。生活垃圾:施工区生活垃圾均暂存垃圾桶,每天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5、生态保护及防治措施项目严格控制作业场地宽度,加强施工管理,严禁河道内堆放垃圾,缩短施工作业时间。物料、弃土堆放场铺盖防水雨布,在周围开挖疏排水沟等,防止水土流失;6、其他环境管理严格按报告书规定的措施落实,确保项目实施后满足环保要求。三、本项目无需设置总量控制指标。四、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重新报批环评文件。自环评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评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建设单位申报的建设项目设计、建设、运行中,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否则该建设项目立即无条件停止运行。1、项目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及清洁生产的要求;2、项目与现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不抵触;3、项目选址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符合城市土地规划调整及拆迁规划要求;4、项目的建设、运行中不引起污染投诉;5、各类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同时符合现行相关标准及要求;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应遵循的规定。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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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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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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