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的委托,对**区莲景新苑安置房项目基建临时用电工程 (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区莲景新苑安置房项目基建临时用电工程
2、采购代理编号:****
3、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工。
4、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区莲景新苑安置房项目基建临时用电工程,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5、项目采购预算:545391.51元。
6、最高限价:545391.51元。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参照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定代表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2024年度或2025****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近三个月是指2025年9月至2026年2月任意连续三个月。
2、其他说明:
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要求:①****商行政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视为无效授权。②授权范围应包括本文件涉及的全部内容而不得有缺项。
3、特定资格条件:
(1)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能源局****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均为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拟任项目经理(即项目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20]208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关键岗位人员均为供应商正式在职人员,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且提供依规配备其他关键岗位人员的书面承诺,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要配备到位,并按照要求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承诺书》,不接受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的磋商。
(5)省外入湘企业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提供查询网页截图。
4、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6年03月12日起至2026年03月19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时间),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个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到****(**市**区湘府东路二段108号水岸天际新寓1栋915室)进行报名登记,视为参与本次项目投标。
2、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现场免费报名领取。
3、本磋商公告期为2026年03月12日起至2026年03月17日(3个工作日)。
4、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5、供应商若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磋商文件的质疑期间同本磋商文件公告期,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的质疑期为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签收回执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的供应商。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3月24日14时30分(**时间),地点为****(**市**区湘府东路二段108号水岸天际1栋915室)。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小组应当拒收。标书代写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 址:**市**区圭香路瑞景苑4号栋
联系人:徐女士、卞女士
电 话:0731-****1186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湘府东路二段108号水岸天际1栋915室
联系人:金女士、王先生
电 话:0731-****0086、132****1555
监管部门:****纪检监察室
联系电话:0731-****1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