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热河谷(川西)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县标段(2025年度)补遗04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作以下变更:
1、原招标文件第3章 评标办法2.2.4(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企业信誉 “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认证范围与林草相关且在有效期的,得1分。缺少一项该项不得分。(需提供国家认监委查询结果截图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删除该项评分。
2、原招标文件第3章 评标办法2.2.4(1)施工组织设计: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以质量管理体系与技术措施完善、合理性进行评分;经相互比较,优得 2.1-3 分,良得1.1-2分,一般得 0.1-1分,无得 0 分。本项满分 3分。”更正为“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以质量管理体系与技术措施完善、合理性进行评分;经相互比较,优得 3.1-4 分,良得2.1-3分,一般得 0.1-2分,无得 0 分。本项满分 4分。”
3、原招标文件第3章 评标办法2.2.4(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资信业绩“近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承接的合同金额在1200万以**草相关生态修复项目,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多得4分。”更正为“近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承接的合同金额在1200万以**草相关生态修复项目,每提供一项得2分,最多得4分。”标书代写
4、原招标文件第3章 评标办法2.2.1 分值构成:“施工组织设计: 30 分 其他评分因素: 5 分”更正为“施工组织设计: 31 分 其他评分因素: 4 分”
5、原“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3月23日 9 时30分”,变更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4月02日 9 时30分”。标书代写
6、原“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为 2026年 3 月 23日 9 时”,变更为:“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为 2026年4月02日9时”。标书代写
其他内容不变,现重新上传招标文件,以最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查看。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 标 人: ****
2026年0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