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首甘南县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审批
黑龙江-齐齐哈尔-甘南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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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3-12

项目名称 **首**县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省齐齐哈****经济开发区**县农村****园区(兴十四村)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0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付海廷
联系人 李孟红 联系电话 152****1167
项目投资(万元) 4460 环保投资(万元) 10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7-10-12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31 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人行地道)项中其他。
建设内容及规模 改扩建道路3936.72米,拆除道路沿线现有3 座钢筋混凝土圆管涵,并** 2x1m 方涵3座。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采取场地定期洒水抑尘,干燥天气增加洒水频次。粉状物料、土石方堆放采用防尘网全覆盖,加盖篷布。运输车辆密闭措施后通过无组织排放至大气环境中
废水
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采取防渗旱厕措施后通过定期清掏排放至不外排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生产废水采取沉淀池措施后通过沉淀处理后回用排放至不外排
固废 环保措施:
分类收集:对施工产生的土石方、废弃建材等进行分类堆放,可回用的土石方优先用于路基回填或场地平整,无法回用的由专人负责管理。规范清运:委托具备合法运输资质的单位,及时清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消纳场或弃土场,严禁沿途遗撒、随意倾倒。
噪声 有环保措施:
布置作业区,避开噪****学校、医院、居民住宅)集中区进行强噪声作业,必要时设置临时声屏障。高噪声作业时段尽量安排在白天,减少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
生态影响 有环保措施:
优化施工便道、料场及作业区选址,****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及林地等生态敏感区域。严格划定施工范围,设置施工围挡 / 警示线,禁止超范围作业,减少对周边植被的扰动。严禁施工废水、生活污水直排,防止污染土壤及周边水体。
承诺:**** 付海廷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付海廷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60。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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