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城区排水设施提升改造工程

审批
福建-宁德-福安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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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3-12

项目名称 **市**排水设施提升改造工程
建设地点 **省**市**市**镇、**街道、城南街道 占地面积
(平方米)
****00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陈水波
联系人 王志辉 联系电话 156****7588
项目投资(万元) 27719.52 环保投资(万元) 145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8-06-30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46 城市(镇)管网及管廊建设(不含给水管道;不含光纤;不含1.6兆帕及以下的天然气管道)项中其他。
建设内容及规模 针对**市区排水管网混接,管网断头未接入主管网等情况,通过建设及改造雨、污管网,改善雨污混接情况,解决管网断头问题。(1)溪东、翁窑、岩湖片区:建设 DN200~DN400 污水管 11.05km,****泵站 2 座(6000m3/d),雨污水管网更新改造 3.72km,管道清淤 365.58m3,错混接改造 31.80km,配套道路提升改造 2.43km。(2****中心**片区:建设 DN200~DN800 污水管 7.60km,****泵站 1 座(8000m3/d),N400~DN1200 雨水管 3.40km,雨污水管网更新改造 39.09km,管道清淤 2368.56m3,错混接改造 21.40km。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水
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采取集中至化粪池处理措施后通过生活污水管道排放至市政污水管道
固废 环保措施:
1、固体废弃物进行分类处理处置,严禁混合处理2、开挖的土石方开挖土石方尽量用于工程回,并及时回填。3施工单位应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意识,依托当地环卫部门予以清运,随意丢弃。4拆迁建筑垃圾、废弃土石方应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进行妥善处置不得倾倒入河。施工垃圾必须集中放置于环卫部门认可的堆放点。
噪声 有环保措施:
为了减少施工对周围居民的影响,施工场址应进行合理规划,统一布局,施工机械尽可能远离施工场界及噪声敏感点。合理安排工期,尤其要控制夜间噪声,不在夜间进行打桩或其他高噪声的作业,当必须连续作业而不得不扰民时,****环保局批准,并尽可能集中时间突击施工。对夜间一定要影响周围居民声环境的工地,应对施工机械采取降噪措施,同时也可在工地周围或居民集中地周围设立临时的声障之类的装置,以保证居民区的声环境质量。施工运输车辆在市****政府规定禁鸣喇叭,进出施工现场也应同样遵守规定,避免可控制的噪声污染。
生态影响 有环保措施:
1)施工物料:如沥青、水泥、油料、化学品等堆放应严格管理,防止在雨季或暴雨天气将物料随雨水径流排入地表及附近水域造成污染。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应防止严重漏油,静止机械在运转中和维修时含油污水经未处理直接排放,应对含油污水进行隔油处理再进行排放。2)路基工程水土保持:①在路基施工过程中,在边坡开挖之前,先行修筑排水沟,防止水流对边坡的冲刷;②路基边坡施工完成后,及时喷撒草籽绿化边坡;③土石方施工配置洒水车洒水,尽量减少粉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④工程竣工后,必须拆除临时设施和生活设施,对拆除后的场地和垃圾要进行平整和焚,防止污染环境和造成水土流失;3)临时工程水土保持:临时工程中的施工便道设计和施工,力求做到少占良田耕地,绕避不良地质地段,在可能的条件下,尽量考虑与地方道路的机耕道相结合,并做好土石方调配,减少弃土、取土,对填挖不平衡地段产生的弃土,有必要的支挡防护措施,修筑好便道两侧的排水系统。施工过程中,还要注意道路的养护和水土流失的控制,防止人为因素加剧其水土流失的程度。
承诺:**** 陈水波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陈水波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72。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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