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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6554716 | 建设单位法人:卞忠兰 |
| 丁力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省**市**区通港大道79号**村二组五排五号 |
| 年产10万吨水泥稳定碎石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5-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29-C3029-其他水泥类似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市 ******市 |
| 经度:120.452778 纬度: 33.227778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2-28 |
| 盐环大表复〔2025〕2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6554716002Z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800 |
| 45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6554716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105MA2291QE42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17MA7DENNA9N | 竣工时间:2025-04-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2-0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3-11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
| 本项目国民经济行业类别属于C3029其他水泥类似制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属于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30,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 302,水泥制品制造,建设性质为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国民经济行业类别属于C3029其他水泥类似制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属于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30,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 302,水泥制品制造,建设性质为扩建 |
| 未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1条水泥稳定碎石生产线,生产水泥稳定碎石10万吨/年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1条水泥稳定碎石生产线,生产水泥稳定碎石10万吨/年 |
| 未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转运、储存、进料 2、计量、配料 3、搅拌 4、卸料 | 实际建设情况:1、转运、储存、进料 2、计量、配料 3、搅拌 4、卸料 |
| 未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采用先进的生产技术与设备,优化工程设计,合理布局,实施高效环境管理,提高**合理配置和自动化水平,符合循环经济原则和清洁生产要求。 2、厂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设备、车辆清洗废水和初期雨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职工生活污水近期经一体化生化处理装置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处理厂处理,不得直接排放。 3、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提高生产过程密闭化水**废气收集效率,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物料混合、搅拌废气经密闭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通过15米高1#排气筒达标排放;水泥筒仓呼吸废气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项目易散发粉尘的物料的运输、装卸、储存和厂内转移、输送等过程应采取有效封闭和抑尘措施,确保符合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项目实施后,全厂在厂界周围设置50米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现无环境敏感目标,今后也不得建设。 4、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确保厂界噪声达标不扰民。 5、按“**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厂内危险废物、一般固废暂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等相关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6、按有关设计规范、间距要求合理布局厂区建构筑物,满足防火、防爆等要求,保障安全生产。加强环境风险管理,落实风险防范和事故应急措施要求,建立区域应急联动机制;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和监控,杜绝事故性排放。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防止发生污染事故。 7、加强厂区绿化,建设绿化隔离带,以减轻废气及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8、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减轻工程施工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 | 实际建设情况:1.本项目采用了先进生产技术与设备,优化了工程设计,合理布局,实施了高效环境管理,提高了**合理配置和自动化水平,符合循环经济原则和清洁生产要求。 2.厂区排水实行了雨污分流。设备、车辆清洗废水和初期雨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职工生活污水近期经一体化生化处理装置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无直接排放。 3.本项目落实了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提高了生产过程中密闭化水**废气收集效率,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物料混合、搅拌废气经密闭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通过15米高1#排气筒达标排放;水泥筒仓呼吸废气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项目易散发粉尘的物料的运输、装卸、储存和厂内转移、输送等过程采取了有效封闭和抑尘措施。在厂界周围设置50米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现无环境敏感目标,今后也不会建设。 4.本项目已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确保厂界噪声达标不扰民。 5.本项目已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等相关要求设置一般固废间和危废库,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或委托物资回收单位处置;产生的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综上,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妥善处理,实现零排放,避免了二次污染。 6.本项目按有关设计规范、间距要求合理布局厂区建构筑物,满足防火、防爆等要求,保障安全生产。加强了环境风险管理,落实风险防范和事故应急措施要求,建立区域应急联动机制;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和监控,杜绝事故性排放。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使用、贮存过程中的监控管理,防止发生污染事故。 7.本项目通过加强厂区绿化,建设绿化隔离带等方式减轻废气及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8.本项目通过一系列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减少了工程施工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 |
| 未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严格执行《报告表》中所列的各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落实环境管理要求和环境监测计划。项目实施后新增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指****生态环境局核定的总量平衡方案执行。 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执行排污许可制度,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对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管理部门。项目竣工后需按规定开展环境保护验收。 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严格执行《报告表》中所列的各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落实环境管理要求和环境监测计划。项目实施后新增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指****生态环境局核定的总量平衡方案执行。 本项目将按要求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执行排污许可制度,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项目编制了应急预案,对环境治理设施开展了安全风险辨识管控。项目竣工后已按规定开展环境保护验收。 本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 |
| 未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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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一体化生化处理装置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 | 一体化生化处理装置 | 验收监测期间,一体化生化处理装置出水口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标准要求。 |
| 1 | DA001 |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9-202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DA001 |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DA001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9-2021)表1限值、《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9-2021)表3限值要求,NH3、H2S、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相关标准;厂区内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9-2021)表3限值要求。 |
| 1 | 合理布局、隔声、减振、降噪距离衰减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1508-2008) | 合理布局、隔声、减振、降噪距离衰减 |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东、南厂界噪声监测点昼间等效声级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a类标准要求,西、北厂界噪声监测点昼间等效声级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
| 本项目码头、办公区依托现有项目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码头、办公区依托现有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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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环保搬迁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环保搬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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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区域削减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区域削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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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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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功能置换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功能置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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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其他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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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