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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水利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施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的指导意见》(水资管〔2024〕172号)、《****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办资管函〔2026〕99号)、《****委员会关于实施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长水资管〔2024〕580 号)文件要求,****对取水许可管理权限范围内的取用水户进行了2025年度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工作,现将信用评价初步结果公示如下,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
对评价初步结果有异议的取用水户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委提出核实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和证据,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黄祥,027-****6160,(工作日8:00-12:00,14:00-17:00)
附件:2025年长江委发证管理非农取用水户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结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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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1日
附件:2025年长江委发证管理非农取用水户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结果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