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拟对一批报废资产进行转让。****公司或自然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本次转让标的为****一批报废资产,经**安和****公司评估,本次报废资产转让底价为7750.00元,有效最高价中标。报废资产详情见附件:《****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情况表》。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标的物存放地点:****转播台、****(水湖镇)。
二、合格投标人:
1、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有效存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重大事项及其他:
1、本次转让标的中可能包含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管理条例》所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期内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管理条例》及《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对转让标的进行勘察,一经投标,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行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转让标的交付类型、数量和交付状况以现场勘察为准,受让方不得在受让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
2、根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1号)的规定,列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处理活动是指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进行拆解,从中提取物质作为原材料或燃料,用改变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物理、化学特性的方法减少已产生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数量,减少或消除其危害成分,以及将其最终置于符****填埋场的活动,不包括产品维修、翻新以及经维修、翻新后作为旧货再使用的活动。受让方对列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处理活动应当取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未取得处理资格的,应当将其交由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的处理企业处理。
3、受让方自行负责标的的拆除、运输和清场工作,并承担标的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
4、受让方须在接转让方交付标的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拆除、运输及清场工作。
四、投标人编写的公开文件包括下列部分:
1、投标人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须提供原件,审查后归还)。
3、报价明细表
五、公开招标递交:
1、标书制作按照第四条的要求,格式自拟。提交材料须内容完整,清晰可辨。
2、本次报废资产可现场查看,时间定于2026年 3月 17日下午2:30-5:00
3、递交公开文件时间:2026年 3月12日08:00至2026年 3月19日下午15:30(**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公开文件恕不接受。
4、开标时间:2026年3月19日下午15:30(**时间)。标书代写
5、递交地点:**县水湖镇杨公南路****二楼会议室。
5、标书递交:投标方投标文件为一式三份纸质标书,递交文件必须为密封文件,并加盖公章。标书代写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 庞海燕(电话0551-****0052)
地址:**省**市****(杨公南路)
附件:****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