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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全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管理,进一步推动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规范发展,根据《******保障厅关于开展****学校规范办学评估工作的通知》《**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精神,我局组织评估组对全市57个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2025年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年度评估,现将评估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凡有异议者,请及时以真实姓名向****职业能力建设科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830-****556,邮箱:****@qq.com。
附件:2025年度泸****学校评估汇总表
附件:2025年度**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规范办学评估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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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