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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000MAD3YPML9Q | 建设单位法人:马文娟 |
| 甘忠伟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开发区 |
| **省****湖区增福****经济开发区长冲科创产业园B4#栋 |
| 锂离子电池、钠离子电池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77-电机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电池制造;家用电力器具制造;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照明器具制造;其他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841-C3841-锂离子电池制造 |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 ****开发区 |
| 经度:112.995833 纬度: 25.726389 | ****机关:****开发区****生态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11-01 |
| 郴开环表〔2024〕1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1000MAD3YPML9Q001U |
| 2024-12-1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0000 |
| 220 | 运营单位名称:**** |
| ****1000MAD3YPML9Q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1000MAD3YPML9Q | 验收监测单位:**市****公司 |
| 914********223097X | 竣工时间:2025-02-1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1-0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2-0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107u32mb |
| ****拟投资建设的锂离子电池、钠离子电池项目位于****湖区增福****经济开发区长冲科创产业园B4#栋,****园区已建的标准厂房作为建设用地,厂房占地面积约4850m2,为1栋5层连体结构建筑,总建筑面积 17863.51m2,项目总投资5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0万元) | 实际建设情况:****投资建设的锂离子电池、钠离子电池项目位于****湖区增福****经济开发区长冲科创产业园B4#栋(实际挂牌为9栋),租用园区已建的标准厂房作为建设用地,厂房占地面积约4850m2,为1栋5层连体结构建筑,总建筑面积 17863.51m2,项目总投资5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0万元)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车间内划分生产区、成品区、原料区、储存区、办公区等。主要从事锂电池、钠电池的生产制造,设一条生产线(正负极各一条),总设计产能年产2Gwh电池 | 实际建设情况:车间内划分生产区、成品区、原料区、储存区、办公区等。主要从事锂电池、钠电池的生产制造,设一条生产线(正负极各一条),总设计产能年产2Gwh电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浆料配置、涂布烘干、辊压、分切、极耳焊、装配、入壳点焊、真空干燥、注液封口、化成、分容检测、包装 | 实际建设情况:浆料配置、涂布烘干、辊压、分切、极耳焊、装配、入壳点焊、真空干燥、注液封口、化成、分容检测、包装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正极涂布烘干密闭设施,其废气由负压风机收集经冷凝+二级水喷淋处理后30m排气筒排放;负极涂布烘干密闭设施,其废气由负压风机收集后30m排气筒排放;注液采取密闭设施,生产过程通入干燥气,其废气正压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并由30m排气筒排放。有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需满足<>(GB30484-2013)表5限值要求,投卸料产生的无组织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需满足<>(GB30484-2013)表6标准浓度限值;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空压机、水泵、风机等设备的噪声,通过采取选择低噪声设备、厂房封闭、基础减振、合理设置操作时间等综合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项目须严格按照<>(GB18599-2020)、<>(GB16889-2008)、<>(GB18597-2023)相关要求,做好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堆(存)放、分质处理(置)、台账、环境管理等工作。项目废边角料(S5、S7)、不合格品(S8)、废极耳(S6)等电池废料除应满足<>(GB18599-2020)外,还需同时满足<>(GB/T26493-2011)有关要求。职工生活垃圾由垃圾桶分类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正极涂布涂布烘干采用密闭设施,废气由负压风机收集经冷凝+二级水喷淋处理后30m排气筒排放;负极涂布涂布烘干采用密闭设施,废气由负压风机收集后30m排气筒直排;注液采取密闭设施,生产过程通入干燥气,废气正压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并由30m排气筒排放;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各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满足<>(GB30484-2013)表5限值要求,投卸料产生的无组织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GB30484-2013)表6标准浓度限值;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空压机、水泵、风机等设备的噪声,通过采取选择低噪声设备、厂房封闭、基础减振、合理设置操作时间等综合降噪措施,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厂界噪声达到<>(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项目加强固废管理,严格按照<>(GB18599-2020)、<>(GB16889-2008)、<>(GB18597-2023)相关要求,做好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堆(存)放、分质处理(置)、台账、环境管理等工作。废边角料(S5、S7)、不合格品(S8)、废极耳(S6)等电池废料除满足<>(GB18599-2020)外,还同时满足<>(GB/T26493-2011)有关要求。职工生活垃圾由垃圾桶分类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运营期应加强环境管理。按规范建设排污口,设置统一标志;制定监测计划、按规范开展自行监测工作;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维护,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转和外排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杜绝各类污染事故发生。项目竣工后,应及时组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未经环保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正式运营;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要求及时办理排污许可手续,并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使用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按规范建设排污口,设置统一标志;制定监测计划、按规范开展自行监测工作;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维护,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转和外排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杜绝各类污染事故发生;已开展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已办理排污许可证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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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负压收集风机+冷凝(NMP回收)+二级水喷淋+30m排放筒 |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5标准浓度限值 | 负压收集风机+冷凝(NMP回收)+二级水喷淋+30m排放筒 | 有 | |
| 2 | 负压收集风机+30m排放筒 |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5标准浓度限值 | 负压收集风机+30m排放筒 | 有 | |
| 3 | 二级活性炭吸附箱+30m排放筒 |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5标准浓度限值 | 二级活性炭吸附箱+30m排放筒 | 有 |
| 1 | 隔声、消声、减振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中3类排放限值 | 隔声、消声、减振 | 有 |
| 1 | 存放液体化学品的化学品库房地面进行防渗、防腐处理,应设计堵截泄漏的裙脚,裙脚与地面之间须无缝处理,以确保避免地下水及土壤的影响。 存放液体化学品的化学品库房及危废间四周设置泄漏沟,泄漏沟的一端接到应急事故池,避免化学品漏向四周或室外溢漏。 对电解液等液态化学品贮存区域按要求设置围堰、集水沟。设置建筑物防雷接地措施以及专用消防设施;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建立禁火区,按照规定张贴作业场所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志;装饰材料应满足耐火极限要求;操作人员应经培训合格后上岗。 其中,液态化学品原辅料仓库事故应急池有效容积不得低于7m3,危废间事故应急池有效容积不得低于1m3。电解液储存应保持原包装桶的完好和密闭性,置于阴凉、干燥以及具有良好通风环境的仓库内,禁止日光直接照射,配套采取降温措施。 | 根据现场勘查,项目液态化学品原辅料仓(2F的加料房)中各液态物料在储罐内稳定暂存,储罐为碳钢全密闭材质;原辅料仓则为千级全封闭无尘车间,车间墙体采用岩棉彩钢板,地面采用环氧树脂漆防渗,进出通道设置净化密闭门+风淋室,车间容积远大于储罐容积,即便发生泄漏且是瞬时全泄漏,液态原辅料也会控制在无尘车间内部,无法溢出,即起到了事故阻断/收集效果。此外,无尘车间是在租赁的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标准厂房的室内建设,与标准厂房的墙体间还有通道间隔,即液态物料通过无尘车间+标准厂房双重控制,不会溢出至厂外。因此,可利用上述建筑结构形成围堰,进行事故状态下的液态物料收集/控制,从环境风险角度来说,与事故应急池等效,未导致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弱化或降低,不属重大变动,防控措施可行。 同理,项目危废间位于1F室内,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对租赁的钢筋混凝土结构标准厂房专间进行改造建设,采取了防渗措施(环氧树脂漆),专间容积远大于危废贮存量,亦是利用建筑结构形成的围堰进行事故状态下的危废收集/控制,不属重大变动,防控措施可行。 |
| 1 | 项目须严格按照<>(GB18599-2020)、<>(GB16889-2008)、<>(GB18597-2023)相关要求,做好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堆(存)放、分质处理(置)、台账、环境管理等工作。项目废边角料(S5、S7)、不合格品(S8)、废极耳(S6)等电池废料除应满足<>(GB18599-2020)外,还需同时满足<>(GB/T26493-2011)有关要求。职工生活垃圾由垃圾桶分类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严格按照<>(GB18599-2020)、<>(GB16889-2008)、<>(GB18597-2023)相关要求,做好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堆(存)放、分质处理(置)、台账、环境管理等工作。废边角料(S5、S7)、不合格品(S8)、废极耳(S6)等电池废料除满足<>(GB18599-2020)外,还同时满足<>(GB/T26493-2011)有关要求。职工生活垃圾由垃圾桶分类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 1 | (1)选址、总图布置及建筑安全防范措施 厂区总平面布置应根据厂内各生产系统及安全、卫生要求,按照功能合理分区,各功能分区之间及功能分区内部要按照安全评价的有关规范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厂区内的各车间、库房的耐火等级应符合《建设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按照所使用的物料不同的火灾危险类别确定。 (2)化学品及危废储存措施 生产所使用的化学品主要为电解液等,存在泄漏风险。为此,项目需加强该类物质的防泄漏等预防措施。 项目的化学品配送系统均设置在厂房内,根据化学品的性质,对化学品库分别考虑防火、防爆,耐腐蚀及排风的要求。所有的化学品容器,使用点都应设局部排风以保证室内处于良好的工作环境。由于项目所采用的化学品大多在常温条件下对环境无影响,而易在受热燃烧条件下产生有毒有害物质,故应加强储存管理,确保各类化学品在安全条件下暂存。化学品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由专人管理,出入库必须进行核查登记,并定期检查库存。 存放液体化学品的化学品库房地面进行防渗、防腐处理,应设计堵截泄漏的裙脚,裙脚与地面之间须无缝处理,以确保避免地下水及土壤的影响。 存放液体化学品的化学品库房及危废间四周设置泄漏沟,泄漏沟的一端接到应急事故池,避免化学品漏向四周或室外溢漏。 对电解液等液态化学品贮存区域按要求设置围堰、集水沟。设置建筑物防雷接地措施以及专用消防设施;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建立禁火区,按照规定张贴作业场所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志;装饰材料应满足耐火极限要求;操作人员应经培训合格后上岗。 其中,液态化学品原辅料仓库事故应急池有效容积不得低于7m3,危废间事故应急池有效容积不得低于1m3。电解液储存应保持原包装桶的完好和密闭性,置于阴凉、干燥以及具有良好通风环境的仓库内,禁止日光直接照射,配套采取降温措施。(3)化学品及危险废物运输要求 本项目涉及的化学品运输及产生的危险废弃物运输至相关有资质的单位,委托专业资质机构承担运输。本项目化学品以及危险废物的运输参照以下要求执行: ①化学品运输要求 运输、装卸化学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并按照化学品的危险特性,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装运危险货物的罐(槽)应适合所装货物的性能,具有足够的强度,并应根据不同货物的需要配备泄压阀、防波板、遮阳物、压力表、液位计、导除静电等相应的安全装置;罐(槽)外部的附件应有可靠的防护设施,必须保证所装货物不发生“跑、冒、滴、漏”并在阀门口装置积漏器。 运输车辆应专车专用,并有明显标志,****管理部门对车辆和设备的规定:车厢、底板必须平坦完好,周围栏板必须牢固。机动车辆排气管必须装有有效的隔热和熄灭火星的装置,电路系统应有切断总电源和隔离火花的装置。车辆左前方必须悬挂黄底黑字“危险品”字样的信号旗。根据所装危险货物的性质,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捆扎、防水、防散失等用具。 ②危险废物运输要求 做好外运处置废弃物的运输登记,认真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废弃物处置单位的运输人员必须掌握相关安全知识,了解所运载的物品性质、危害特性、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运输车辆必须具有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驾驶人员必须由取得驾驶执照的熟练人员担任。 处置单位在运输危险废弃物时必须配备押运人员,并随时处于押运人员的监管之下,不得超装、超载,严格按照所在城市规定的行车时间和行车路线行驶。 一旦发生废弃物泄漏事故,项目建设单位和废弃物处置单位都应积极协助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产生的危害,应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等措施,对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监测、处置,直至符合相应环境保护标准。 (4)工艺技术设计安全防范措施 ①防火措施 加强管理,防止因管理不善而导致车间、库房火灾:每天对车间设备,特别是加热设备、电器设备、烘箱设备等进行检查,防止因为设备故障而引起火灾;对车间的员工进行上岗培训,使其了解作业中应该注意的具体事项,特别不允许抽烟。 防止静电起火:化学品在用泵输送、喷出、搅拌等运动过程中,由于摩擦而产生静电,静电积聚的结果可能产生火花,甚至导致火灾。防止静电灾害可以采用的措施如下。 接地:使物体与大地之间构成电气泄漏电路,将产生在物体上的静电泄于大地,防止物体贮存静电。 防止人体带电:工作人员应该穿上防静电工作服。 防止流动带电:管道输送溶剂时,流速越快,产生的静电越多。为防止高速流动带电,应该对流速作出限制。 维持湿度:保持现场湿度,有利于静电的释放。 ②防爆措施 车间所有的电气设备需符合相应的电气防爆技术规定。电气防爆,车间的隔墙采用防火防爆墙,泄爆面朝车间外。地坪采用不发火、防静电地坪。各类设备可靠接地,送排风系统中需安装防火阀,换气次数为15次/h。采用密闭室体,配备可燃气体浓度自动报警系统,空调风系统设置送、排风抑爆系统,并设CO2自动灭火装置。 ③防毒措施 产生有害蒸气、气体和粉尘的工位应该设排风装置,使有害物质含量不超过卫生许可浓度。 作业场所的公用建筑物、电气装置、通风净化设备、机械设备等应该符合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标准,相互配套,做到作业场所整体安全。 对生产作业人员进行就业前健康检查,每年进行一次职业健康检查,对观察对象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定期进行复查。 根据作业现场不同的有害因素,发给作业人员适用、有效的防护用品,如面罩、手套、工作服等。 ④消防措施 生产等场所的电气设备均应采用防爆型并按防静电要求设计;厂房设有空调净化系统通风换气。厂房内设室内消火栓,并在各层设置灭火器。 (6)末端处置过程风险防范 ①废气治理措施必须确保正常运行,如发现人员原因不开启废气治理设施,责任人应受相应处罚,并承担事故排放责任。若末端治理措施因故不能运行,则生产必须停止,及时维修。 ②为确保处理效率,在车间设备检修期间,末端处理系统也应同时进行检修,日常应有专人负责进行维护。 ③废气处理岗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废气处理效果。 ④应对冷凝回收液收集管理纳入岗位责任制。 | (1)选址、总图布置及建筑安全防范措施 厂区总平面布置应根据厂内各生产系统及安全、卫生要求,按照功能合理分区,各功能分区之间及功能分区内部要按照安全评价的有关规范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厂区内的各车间、库房的耐火等级应符合《建设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按照所使用的物料不同的火灾危险类别确定。 (2)化学品及危废储存措施 生产所使用的化学品主要为电解液等,存在泄漏风险。为此,项目需加强该类物质的防泄漏等预防措施。 项目的化学品配送系统均设置在厂房内,根据化学品的性质,对化学品库分别考虑防火、防爆,耐腐蚀及排风的要求。所有的化学品容器,使用点都应设局部排风以保证室内处于良好的工作环境。由于项目所采用的化学品大多在常温条件下对环境无影响,而易在受热燃烧条件下产生有毒有害物质,故应加强储存管理,确保各类化学品在安全条件下暂存。化学品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由专人管理,出入库必须进行核查登记,并定期检查库存。 存放液体化学品的化学品库房地面进行防渗、防腐处理,应设计堵截泄漏的裙脚,裙脚与地面之间须无缝处理,以确保避免地下水及土壤的影响。 存放液体化学品的化学品库房及危废间四周设置泄漏沟,泄漏沟的一端接到应急事故池,避免化学品漏向四周或室外溢漏。 对电解液等液态化学品贮存区域按要求设置围堰、集水沟。设置建筑物防雷接地措施以及专用消防设施;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建立禁火区,按照规定张贴作业场所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志;装饰材料应满足耐火极限要求;操作人员应经培训合格后上岗。 其中,液态化学品原辅料仓库事故应急池有效容积不得低于7m3,危废间事故应急池有效容积不得低于1m3。电解液储存应保持原包装桶的完好和密闭性,置于阴凉、干燥以及具有良好通风环境的仓库内,禁止日光直接照射,配套采取降温措施。 根据现场勘查,项目液态化学品原辅料仓(2F的加料房)中各液态物料在储罐内稳定暂存,储罐为碳钢全密闭材质;原辅料仓则为千级全封闭无尘车间,车间墙体采用岩棉彩钢板,地面采用环氧树脂漆防渗,进出通道设置净化密闭门+风淋室,车间容积远大于储罐容积,即便发生泄漏且是瞬时全泄漏,液态原辅料也会控制在无尘车间内部,无法溢出,即起到了事故阻断/收集效果。此外,无尘车间是在租赁的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标准厂房的室内建设,与标准厂房的墙体间还有通道间隔,即液态物料通过无尘车间+标准厂房双重控制,不会溢出至厂外。因此,可利用上述建筑结构形成围堰,进行事故状态下的液态物料收集/控制,从环境风险角度来说,与事故应急池等效,未导致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弱化或降低,不属重大变动,防控措施可行。 同理,项目危废间位于1F室内,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对租赁的钢筋混凝土结构标准厂房专间进行改造建设,采取了防渗措施(环氧树脂漆),专间容积远大于危废贮存量,亦是利用建筑结构形成的围堰进行事故状态下的危废收集/控制,不属重大变动,防控措施可行。 (3)化学品及危险废物运输要求 本项目涉及的化学品运输及产生的危险废弃物运输至相关有资质的单位,委托专业资质机构承担运输。本项目化学品以及危险废物的运输参照以下要求执行: ①化学品运输要求 运输、装卸化学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并按照化学品的危险特性,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装运危险货物的罐(槽)应适合所装货物的性能,具有足够的强度,并应根据不同货物的需要配备泄压阀、防波板、遮阳物、压力表、液位计、导除静电等相应的安全装置;罐(槽)外部的附件应有可靠的防护设施,必须保证所装货物不发生“跑、冒、滴、漏”并在阀门口装置积漏器。 运输车辆应专车专用,并有明显标志,****管理部门对车辆和设备的规定:车厢、底板必须平坦完好,周围栏板必须牢固。机动车辆排气管必须装有有效的隔热和熄灭火星的装置,电路系统应有切断总电源和隔离火花的装置。车辆左前方必须悬挂黄底黑字“危险品”字样的信号旗。根据所装危险货物的性质,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捆扎、防水、防散失等用具。 ②危险废物运输要求 做好外运处置废弃物的运输登记,认真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废弃物处置单位的运输人员必须掌握相关安全知识,了解所运载的物品性质、危害特性、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运输车辆必须具有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驾驶人员必须由取得驾驶执照的熟练人员担任。 处置单位在运输危险废弃物时必须配备押运人员,并随时处于押运人员的监管之下,不得超装、超载,严格按照所在城市规定的行车时间和行车路线行驶。 一旦发生废弃物泄漏事故,项目建设单位和废弃物处置单位都应积极协助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产生的危害,应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等措施,对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监测、处置,直至符合相应环境保护标准。 (4)工艺技术设计安全防范措施 ①防火措施 加强管理,防止因管理不善而导致车间、库房火灾:每天对车间设备,特别是加热设备、电器设备、烘箱设备等进行检查,防止因为设备故障而引起火灾;对车间的员工进行上岗培训,使其了解作业中应该注意的具体事项,特别不允许抽烟。 防止静电起火:化学品在用泵输送、喷出、搅拌等运动过程中,由于摩擦而产生静电,静电积聚的结果可能产生火花,甚至导致火灾。防止静电灾害可以采用的措施如下。 接地:使物体与大地之间构成电气泄漏电路,将产生在物体上的静电泄于大地,防止物体贮存静电。 防止人体带电:工作人员应该穿上防静电工作服。 防止流动带电:管道输送溶剂时,流速越快,产生的静电越多。为防止高速流动带电,应该对流速作出限制。 维持湿度:保持现场湿度,有利于静电的释放。 ②防爆措施 车间所有的电气设备需符合相应的电气防爆技术规定。电气防爆,车间的隔墙采用防火防爆墙,泄爆面朝车间外。地坪采用不发火、防静电地坪。各类设备可靠接地,送排风系统中需安装防火阀,换气次数为15次/h。采用密闭室体,配备可燃气体浓度自动报警系统,空调风系统设置送、排风抑爆系统,并设CO2自动灭火装置。 ③防毒措施 产生有害蒸气、气体和粉尘的工位应该设排风装置,使有害物质含量不超过卫生许可浓度。 作业场所的公用建筑物、电气装置、通风净化设备、机械设备等应该符合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标准,相互配套,做到作业场所整体安全。 对生产作业人员进行就业前健康检查,每年进行一次职业健康检查,对观察对象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定期进行复查。 根据作业现场不同的有害因素,发给作业人员适用、有效的防护用品,如面罩、手套、工作服等。 ④消防措施 生产等场所的电气设备均应采用防爆型并按防静电要求设计;厂房设有空调净化系统通风换气。厂房内设室内消火栓,并在各层设置灭火器。 (6)末端处置过程风险防范 ①废气治理措施必须确保正常运行,如发现人员原因不开启废气治理设施,责任人应受相应处罚,并承担事故排放责任。若末端治理措施因故不能运行,则生产必须停止,及时维修。 ②为确保处理效率,在车间设备检修期间,末端处理系统也应同时进行检修,日常应有专人负责进行维护。 ③废气处理岗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废气处理效果。 ④应对冷凝回收液收集管理纳入岗位责任制。 |
|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员工****园区标准厂房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处理厂设计进水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要求(三者取严****处理厂处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园区化粪池处理,该化粪池亦承担了周边其他企业的生活污水,上述生活污水为混合处理,因此无法区分本项目生活污水与其他外部生活污水,无法明确环保责任。据此,本次验收不对项目生活污水进行取样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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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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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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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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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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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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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