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公矿告字〔2026〕05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矿产**法》《自然**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厅《关于同意**市伯延镇仁义东南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等5个非金属露天矿山调整**范围实现“横切”式开采方案的函》(冀自然资函〔2024〕392号)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现对**省**市****公司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新增**范围**采矿权公开拍卖出让,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
场所:**市滏**大街56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交易中心
场所:**市**区人民东路342号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省**市****公司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新增**范围**采矿权
2.开采主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3.拟出让年限:21年(含1年基建期)
4.拍卖起始价:1223万元
5.地理位置:**市**市西寺庄乡
6.面积:0.1888平方公里
采矿权范围及面积(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 点号 |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
点号 |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
||
| X |
Y |
X |
Y |
||
| 1 |
****254.77 |
****5241.34 |
11 |
****770.77 |
****4816.84 |
| 2 |
****306.77 |
****5239.94 |
12 |
****844.77 |
****4853.44 |
| 3 |
****298.77 |
****5203.24 |
13 |
****791.77 |
****4923.54 |
| 4 |
****252.77 |
****5113.34 |
14 |
****806.77 |
****4951.34 |
| 5 |
****183.77 |
****5045.04 |
15 |
****876.77 |
****4975.14 |
| 6 |
****175.77 |
****4856.44 |
16 |
****845.27 |
****5018.67 |
| 7 |
****785.77 |
****4621.34 |
17 |
****998.22 |
****5064.65 |
| 8 |
****703.77 |
****4702.34 |
18 |
****007.77 |
****5262.44 |
| 9 |
****723.77 |
****4725.94 |
19 |
****247.79 |
****5399.39 |
| 10 |
****800.77 |
****4766.04 |
|||
7.开采标高:+488.27m至+390m
8.**储量:新增**范围保有**量682.83万立方米,约合1713.90万吨;可采**量360.33万立方米,约合904.43万吨。
9.**开发利用:按照评审通过的开采方案进行开采。
10.**生态保护恢复要求:按要求编制《**生态修复方案》,做好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等相关工作。
11.本次新增**范围**采矿权不单独办理采矿权登记,竞买人应承诺竞得新增**采矿权后凭出让合同按成交价与原矿山进行整合,协商确定整合主体,协商不成的,价高者(原采矿权2025年3月20日评估基准日评估价与本次采矿权成交价对比)为整合主体,签订整合协议后由整合主体按照相关规定办理采矿登记手续。
四、竞买人的资格条件
(一)竞买人应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登记,具备营利法人主体资格,且有效存续企业,具备履约能力。不接受自然人申请或联合体报名。
(二)外商投资还需满足《外商投资法》及《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相关要求。
(三)未被列入失信惩戒信息(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管理部门列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的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名单(自然**部网站查询)。
(四)竞买人需缴纳保证金612万元(陆佰壹拾贰万元整)。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10日17时,竞买保****银行账户转出,于截止时间前转入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竞买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支行
银行账号:101****15609
五、前期工作费用
前期工作费用(拍卖成交价不包含前期工作费用)主要包括拍卖佣金、新增**范围**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费用和原矿山资产评估费用。根据《拍卖法》《******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非金属矿产露天开采管理工作的通知》(冀自然资〔2023〕88号),前期工作费用由竞得人承担,按相关约定支付,采矿权出让所产生的公证费由采矿权出让属地县局承担。
六、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拍卖
拍卖时间:2026年4月15日15时00分
地点:****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标书代写
七、获取拍卖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一)获取拍卖文件途径:竞买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4月10日17时,****交易中心四楼受理科获取本次出让拍卖文件(领取人凭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向上述窗口提交书面申请(一式二份)。
(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6年3月12日—2026年4月10日(工作日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前。
(三)申请报名方式:竞买人在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内****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
(四)申请报名需提交资料:
1.采矿权竞买申请书(加盖公章);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采矿权竞买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竞买的,加盖公章);
5.竞买人承诺书(加盖公章);
6.不属于“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异常名录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用中国失信惩戒信息(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和失信被执行人)”、“****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证明材料;
7.近三年未发生诉讼、仲裁、纠纷的承诺;
8.保证金缴纳凭证(加盖公章);
9.竞买人提供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加盖公章);
10.其他与本次出让有关资料。
(五)竞买资格审查:具备申请条件的,按规定提交资料并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在2026年4月13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交易中心通知参加拍卖活动。
八、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拍卖竞买人不得少于一家,采用有底价增价方式竞拍,不低于底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报价相同的最先报价为有效报价。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每次增价幅度为10万元人民币及其整数倍。后一次报价必须高于前一次报价,否则报价无效。
九、采矿权出让收益征收
采矿权出让收益按采矿权成交价,以出让金额形式征收。采矿权出让收益首次征收比例为10%,剩余部分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按年度分期缴清,采矿权人自愿一次性缴清的除外。
十、风险提示
(一)矿产**开发具有投资风险,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社会因素及相关政策法规调整的影响,出让人提供的**储量等地质资料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差距,投资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一经提交报名申请,即视为对本次出让采矿权情况和本公告内容全部知悉并无异议。
(二)本出让公告中的**范围、面积、**储量为**省**市****公司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新增**范围**采矿权**分布的范围、面积、**储量。本出让公告中的采矿权出让年限、开采矿种、开采标高为整个整合区出让年限、开采矿种、开采标高。
(三)本次出让的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值可到****官网查询。依据《**市****公司资产评估报告》(**博泰评报字[2025]第062号),原采矿权在评估基准日(2025年3月20日)评估值为16840.53万元,其中资产评估值15737.95万元,采矿权**评估值1102.58万元,具体评估情况可到****规划局详询。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标的物为矿产**,不包括土地使用权及其他物权。竞得人负责统筹处理开采过程中有关用地、用林、用草、用水、用电、设施设备、道路、环保、安全生产、地面附着物评估补偿等事项,由竞得人自行负责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
(五)拍卖成交后,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竞得人资格,所缴纳的保证金或出让收益不予退还,出让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另行出让。1.拒不签署《出让成交确认书》的;2.拍卖成交后,竞得人悔拍的;3.因竞得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出让合同》的;4.不按《出让合同》规定缴纳出让收益及其他相关费用的;5.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隐瞒事实、恶意串通、向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本次采矿权拍卖不组织现场踏勘,竞买人应提前实地熟悉**及周边的现状,可自行前往采矿权区域踏勘,费用自理,山区道路崎岖,请注意安全。
(七)整合主体要严格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进行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正式投产后两年之内通过绿色矿山评估核查。
十一、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如对本次出让的采矿权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提出,由****依法依规处理。
十二、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采矿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凡在**出让交易过程中存在扰乱正常交易秩序、违约等行为的竞买人,****发改委印发的《关于对公共**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及相关规定处理。
十三、其他内容
(一)多目标管理要求:整合主体需节约集约利用矿产**;依法缴纳**税费;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水土保持、**生态保护与修复治理等法律法规;按照相关要求自觉接受自然**、生态环境、林业、水利、应急等相关部门的监督和动态管理。
(二)本次**出让不接受口头、电话、传真、邮件和电子邮件等形式的竞买申请和报价,法定节假日不受理申请。
(三)在出让过程中,公告事项如有变更,将在自然**部门户网站、****门户网站及**市公共**交易平台发布变更公告。修改、补充出让文件的通知与原出让文件具有同等效力,与原出让文件相矛盾时,以后者为准。
十四、联系方式
****规划局(异议处理)电话:0310-****271
****中心(业务咨询)电话:0310-****958
现场踏勘联系人电话:177****9338(魏先生)
****
2026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