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川镇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县**川镇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8-****788****办公室)
传真:0438-****085
通讯地址:**市**区**街道东镇东路3518号
邮编:138000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县**川镇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县 | **** | ******公司 | 该项目位于******农场,在******农场建设高标准农田16500亩,灌溉方式为喷灌,种植农作物为玉米。不新征土地,不开垦荒地。**水源井96眼,年取水量为53.35万m3,日取水量为1.78万m3,配套水泵96台套以及JP75-400卷盘式喷灌机96台套,**玻璃钢智能井房96座,钻井井深为96m,开采地下水水层为第四系松散岩类孔隙潜水含水层,同时建设机耕路工程及农田输配电工程。项目总投资2525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20万元。 | 1、施工期产生的工程废水和洗井废水经临时泥浆防渗池沉淀后,上清液用于洒水降尘;生活污水定期清抽外运做农家肥。运营期项目实施后全部为旱田,无退水。2、施工期采取洒水降尘、物料加盖苫布等措施减少施工扬尘、汽车尾气等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排放。营运期无废气会产生。3、施工期采取局部消声、隔声降噪、采用低噪声机械或设备、定期保养机械车辆等措施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采取选用低噪设备、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区标准要求。4、施工期产生的钻井泥浆干化后,用于道路回填;岩屑用于铺垫田间道路;沉淀固废、建材损耗垃圾、废料等集中堆放,统一运送至建筑垃圾堆放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处理。运营期产生的农药废包装物委托具备危险废物运输资质的单位送至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废变压器油不暂存,****设备厂家进行处理。5.施工时剥离表土,单独堆放,主体工程结束后,将表层土壤进行回填,土地复垦,恢复土地原有使用功能,减小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