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域深远海海上风电项目开发评估评价及海洋数据共享技术服务”项目
供应商**公开征集公示
****(以下简称“采购人”)计划于近期对“**海域深远海海上风电项目开发评估评价及海洋数据共享技术服务”项目进行采购。诚邀具备相关能力及业绩的国内优秀供应商(以下简称“申请人”),与****接洽联络。现将相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采购包名称
**海域深远海海上风电项目开发评估评价及海洋数据共享技术服务
二、主要服务内容
1、**获取阶段:
此阶段主要开展深远海风电选址前期课题研究,包括历史资料收集与调查、区域环境**评价、风电开发利用影响评估、风电开发利用区适宜性分析、区域沉积环境演化研究、风电开发对鸟类**影响评估方法研究和风电开发对鱼类**影响评估方法研究九个方面。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如下:
a.历史资料收集与调查:全面收集整理研究区域自然条件、海洋环境、生态**、敏感目标、油气**、海洋能**、空间利用活动、专项调查、遥感影像、各类规划、管理文件、技术规程等资料,开展数据数字化建设,为空间利用生态环境影响评估、风电开发适宜性评价等内容提供全面的数据支撑。
b.区域外业调查:按要求在研究区域开展水文气象、水质、沉积物、海洋生物生态、渔业**等全要素和鸟类**、珍稀物种调查等。
c.关键环境要素持续观测:按要求在研究区域建设1套浮标观测系统,开展风速风向、气温、气压、湿度、海温、波浪等关键环境要素持续观测。
d.区域环境**评价:1)自然**分析评价(包括风能**、渔业**、矿产**、油气**等);2)自然灾害评价(分析研究区域内历史台风、巨浪、地震等灾害性环境发生特征与出现频率等);3)海洋生态**评价(对区域海水水质、海洋沉积物和海洋生物多样性、鸟类**等进行评价);4)生态敏感目标评价(对经济鱼类分布及其三场一通道特性、迁徙候鸟情况保护区等生态敏感目标进行分析评价);4)开发利用现状评价(包括海底管道、****渔场等开发活动)。
e.风电开发利用影响评估研究:1)已开发海上风电集中连片区域环境**影响分析(基于现场观测资料,对近海已开发集中连片海上风电区域开展环境**影响分析,影响因素包括海水水质、沉积物、海洋生物、渔业**、水下噪声、电磁环境、鸟类**和候鸟迁徙通道等要素);2)海洋生态环境影响评估(评估风电开发对生态环境敏感目标,重要经济鱼类及鸟类**的影响);3)海洋动力与冲淤环境影响评估(评估风电开发对海洋动力与地形冲淤的影响)。
f.风电开发利用区适宜性分析:创建支撑风电开发的协调影响评价体系,揭示风电建设协调性影响的重要生态风险区域、空间利用合理避让范围,划定研究区域内风电开发条件较优的适宜研究区域。
g.区域沉积环境演化研究:收集区域水深、地形数据,结合地质钻孔资料,对海域的沉积环境演化进行研究。
h.风电开发对鸟类**影响评估方法研究:通过数据融合算法研究,建立鸟类的高分辨率识别样本库。通过**区全域多模态数据融合技术,建立重要珍贵鸟类迁徙模型。
i.风电开发对鱼类**影响评估方法研究:围绕海上风电开发过程中运行产生的水下噪声,开展对鱼类潜在影响的评估方法研究。依托水下噪声现场调查数据,构建海上风电不同工况下的水下噪声暴露场;分析风电噪声对鱼类的影响,****风电场大规模绿色发展提供提供科学依据。
2、海上风电项目前期研究阶段:
a.风能**监测与评估:1)风能**长期监测(根据防灾减灾、空间利用和风**监测对海洋环境的需求,综合考虑海洋台风、寒潮等自然环境以及船舶航行、渔业作业、站点维护管理等人类活动因素,以最小代价获取最有效、具有代表性的数据为原则,布设满足代表性观测所需的大型浮标海上实时观测系统,进行风速风向、气温、气压、湿度、海温、海流等环境要素的持续长期观测,分析项目区域关键环境要素的变化特征。定期开展浮标的运行维护和传感器更换,保障观测数据的采集、传输、存储及处理,为风能**评估、风**代表年分析、项目运营期风功率评估、项目运营安全预报保障等提供稳定实时长期的观测数据);2)风能**评估(综合利用历史海洋站、浮标及卫星遥感等气象数据,结合数值模拟结果,建立风能**评估模型,通过对风速、风向、风功率密度、有效风速小时数等参数计算评估风能**,分析风能分布和变化;掌握代表年份的风**特征,包括风速和风能频率分布、风向和风能密度方向分布规律、主导风向分布)。
b.季节性海洋环境与生态调查
系统开展深远海风电项目海域的季节性海洋环境与生态调查,通过对海洋水文气象、水质、沉积物、海洋生物等基本要素,以及鸟类**、渔业**、海洋珍稀物种**等开展调查,全面获取项目海域海洋环境、生物生态**等数据,开展海洋环境和生物生态**现状评价,掌握其区域分布状况和季节变化规律,为深远海风电开发利用项目建设的海洋生态环境影响分析评价提供基础数据。
根据项目所在海域自然属性、生态敏感目标分布和项目建设规模等因素,布设海洋水文气象、海水水质、海洋沉积物、海洋生物生态、渔业**、电磁、水下噪声等全要素调查站位,站位数量不少于20个,****风电场场区、海缆研究区域以及周边生态敏感区,同步开展鸟类**、珊瑚礁、濒危珍稀物种等典型生态系统和保护生物调查。调查季节一般应覆盖春(3~5月)、秋(9~11月)两个季节,鸟类**应覆盖春(3~5月)、夏(6-8月)、秋(9~11月)冬(12-2月)四个季节。
c.风电开发海域使用影响分析研究
结合项目环境本底外业调,通过高分辨率遥感影像核查项目所在海域开发利用情况。
d.配套设施位置规划研究
对风电场送出工程等配套设施位置规划研究基于现有海洋水文、地质、地球物理、海洋生态、渔业、航道、海底管线及障碍物等历史与现状资料,进行综合分析与比选,初步规划出1-2个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符合法规的配套设施位置方案。
三、技术要求
详见附件。
四、对合格供应商的要求
1、资质、资格、能力要求:
(1)★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A.****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B.****事业单位的,申****事业单位****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C.****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公司合法授权书。上述资料在递交申请文件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申请,同时参与申请将被同时拒绝。
(2)★申请人应具备有效的甲级测绘资质证书,且专业类别应包括“海洋测绘”。
(3)★申请人应具备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包含“物理海洋”、“海洋化学”、“海洋生物生态”、“海洋地质”、“海洋测绘”、“海洋声学”。
(4)★申请人应具有采购人目标海域(**北部海域)的10年以上浮标连续观测资料,确保相关资料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5)申请人要熟悉南****风电场位置、分布、规模等,并可获取已建成风场对环境**、海洋生态**的影响数据或资料。
(6)申请人应具备风**监测与评估能力,掌握采购人目标海域风**多年数据,可获取海洋站、卫星遥感数据,并提供可靠的信息来源证明。
(7)申请人应具备岩土勘察、测绘、钻探及测试等能力,准确掌握目标海域海缆及海底管道位置、路径等数据。
2、★业绩要求:
申请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递交申请资料截止日,应具有并提供2个合同的服务内容为:海上风电相关的海洋**调查研究相关技术支持服务业绩。申请人须提交业绩表,并提交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a.业绩合同关键页(至少应体现:合同首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页、工作范围描述页、项目规模)、b.业绩证明文件需出示合同收款记录或成果文件。
3、★联合体申请
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递交资格审查材料的申请人。
4、★申请人信用及信誉要求
申请人如存在以下情形,其资格审查申请将不被接受或否决:
(1)申请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申请截止日止(以事故书面认定材料出具时间为准)所承担的服务项目出现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且经过官方机构或第三方权威机构调查并出具了明确的书面证据,认定应由申请人承担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责任并对申请人进行处理的;
(2)申请人或申请人本次申请参加相关业务范****集团有限公司或本次招标的所属单位禁用的;在处罚期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档案状态”为“采购冻结”或“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3)申请人 a)处于责令整顿、停业或 b)财产已被接管、冻结或 c)处于破产状态的;
(4)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5)申请人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或营业执照登记状态为吊销或注销的;
(6)申请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申请人与本项目其他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8)申请人与资格审查邀请人、资格审查邀请人委托的招标机构有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9)申请人存在危害国家安全和损害中海油合法权益的情形,在涉及国家机密或商业秘密的项目中存在不遵****政府主管部门要求的情形。
(10)以上所述申请人,包括分包商和联合体成员。
五、其它要求
1、申请人需填写提交《供应商投标意向确认书》,格式详见附件。
2、申请人需填写提交《供应商响应关键信息确认函》,格式详见附件。
3、 带“★”项为关键指标要求,如申请人不能满足以下任何一个带“★”项的关键指标要求,其资格审查申请将不被接受或否决。
4、申请人应对照上述要求,向采购人提供证明资质、资格、业绩、技术能力的证照、资质证书、合同等其它证明文件或书面材料;
5、申请人应按本项目要求,编制完整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的任何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6、★递交方式:请申请人按上述要求整理完成所需资料,并在2026年3月18日中午12点前,将文件上传至以下链接:https://c.wss.pet/s/je9ewyjt6p1。逾期未将符合要求的申请文件上传至指定链接的申请人,其资质审查申请将被拒绝。
六、沟通与联系
联系人:杨鸿瑞
联系方式:010-8991 2559
附件:工作内容及技术要求
1. **获取阶段此阶段主要开展深远海风电选址前期课题研究,包括历史资料收集与调查、区域环境**评价、风电开发利用影响评估、风电开发利用区适宜性分析、晚更新世以来区域沉积环境演化研究、风电开发对鸟类**影响评估方法研究和风电开发对鱼类**影响评估方法研究七个方面。
1.1. 工作内容(1)历史资料收集与调查。
历史资料收集:全面收集整理研究区域自然条件、海洋环境、生态**、敏感目标、油气**、海洋能**、空间利用活动、专项调查、遥感影像、各类规划、管理文件、技术规程等资料,开展数据数字化建设,为空间利用生态环境影响评估、风电开发适宜性评价等内容提供全面的数据支撑。
研究区域外业调查:按要求在研究区域开展水文气象、水质、沉积物、海洋生物生态、渔业**等全要素和鸟类**、典型生态系统、珍稀物种调查。
关键环境要素持续观测:按要求在研究区域建设1套10米大浮标观测系统,开展风速风向、气温、气压、湿度、海温、波浪等要关键环境要素持续观测。
(2)区域环境**评价
自然**评价:包括风能**、渔业**、矿产**、油气**等分析评价。
自然灾害评价:分析研究区域历史台风、巨浪、地震等灾害性环境发生特征与出现频率。
海洋生态**评价:区域海水水质、海洋沉积物和海洋生物多样性、鸟类**等进行评价。
生态敏感目标评价:要经济鱼类分布及其三场一通道特性,迁徙候鸟情况保护区等生态敏感目标。
开发利用现状评价:海底管道、****渔场等开发活动。
(3)风电开发利用影响评估研究
已开发海上风电集中连片区域环境**影响分析:基于现场观测资料,对近海已开发集中连片海上风电区域开展环境**影响分析,影响因素包括海水水质、沉积物、海洋生物、渔业**、水下噪声、电磁环境、鸟类**和候鸟迁徙通道等要素。
海洋生态环境影响评估:评估风电开发对生态环境敏感目标,重要经济鱼类及鸟类**的影响。
海洋动力与冲淤环境影响评估:评估风电开发对海洋动力与地形冲淤的影响。
(4)风电开发利用区适宜性分析
创建支撑风电开发的协调影响评价体系,揭示的风电建设协调性影响的重要生态风险区域、空间利用合理避让范围,划定研究区域内风电开发条件较优的适宜研究区域。
(5)区域沉积环境演化研究
收集区域水深、地形数据,结合地质钻孔资料,对海域晚第四纪以来的沉积环境演化进行研究。
(6)风电开发对鸟类**影响评估方法研究
通过创新多源异构数据融合算法研究,建立鸟类的高分辨率识别样本库建立样本库。通过**区全域多模态数据融合技术,建立重要珍贵鸟类迁徙模型。
(7)风电开发对鱼类**影响评估方法研究
围绕海上风电开发过程中运行产生的水下噪声,开展对鱼类潜在影响的评估方法研究。依托水下噪声现场调查数据,构建海上风电不同工况下的水下噪声暴露场;分析风电噪声对鱼类的影响,****风电场大规模绿色发展提供提供科学依据。
1.2. 预期成果(1) 历史资料数据集1套,区域外业调查报告1套
(2) 区域环境**评价报告1套
(3) 风电开发利用影响评估研究报告1套
(4) 风电开发利用区适宜性分析研究报告1套
(5) 区域沉积环境演化研究报告1套
(6) 风电开发对鸟类**影响评估方法研究报告1套
(7) 风电开发对鱼类**影响评估方法研究报告1套
2. 前期工作阶段2.1. 风能**监测与评估2.1.1. 工作内容(1)风**长期监测。包括长期测风、代表年分析及风能**评估。通过开展项目工程区的风**观测技术服务,包括漂浮式激光雷达测风装置1个完整年及以上的测风技术服务,为工程可研设计提供风**的基本资料。根据防灾减灾、空间利用和风**监测对海洋环境的需求,综合考虑海洋台风、寒潮等自然环境以及船舶航行、渔业作业、站点维护管理等人类活动因素,以最小代价获取最有效、具有代表性的数据为原则,布设满足代表性观测所需的10米大型浮标海上实时观测系统,进行风速风向、气温、气压、湿度、海温、海流等环境要素的持续长期观测,分析项目区域关键环境要素的变化特征。定期开展浮标的运行维护和传感器更换,保障观测数据的采集、传输、存储及处理,为风能**评估、风**代表年分析、项目运营期风功率评估、项目运营安全预报保障等提供稳定实时长期的观测数据。
激光雷达应满足以下要求:测量范围 30~300m;风速分辨率0.1m/s;风速测量范围 0~70m/s,测量精度小于0.1m/s;风向分辨率1°。
数据完整率及有效性满足以下要求:漂浮式激光雷达测风系统200m高度及以下观测数据的年有效数据完整率应不低于90%,200m高度以上观测数据的年有效数据完整率应不低于80%。具备雷达校准报告和漂浮式激光雷达验证测试报告。
(2)风能**评估。综合利用历史海洋站、浮标及卫星遥感等气象数据,结合数值模拟结果,建立风能**评估模型,通过对风速、风向、风功率密度、有效风速小时数等参数计算评估风能**,分析风能分布和变化;掌握代表年份的风**特征,包括风速和风能频率分布、风向和风能密度方向分布规律、主导风向分布。
主要工作依据:
《海上风电场工程漂浮式测风与评估技术规范》(NB/T 11605-2024)
《海上风电场工程风能**测量及海洋水文观测规范》(NB/T 31029-2019)
海上风力发电场设计标准(GBT 51308-2019)
中国海区水上建(构)筑物助航标志规定(GB 17380-2020)
海上风力发电场勘测标准(GB 51395-2019)
风电场工程风能**测量与评估技术规范(NB∕T 31147-2018)
《风电场风能**测量方法》(GB/T 18709-2002)
《风电场风能**评估方法》(GB/T 18710-2002)
其他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2.1.2. 预期成果(1)项目区域风能**监测及评估专题报告;
2.2. 季节性海洋环境与生态调查2.2.1. 工作内容系统开展深远海风电项目海域的季节性海洋环境与生态调查,通过对海洋水文气象、水质、沉积物、海洋生物等基本要素,以及鸟类**、渔业**、海洋珍稀物种**等开展调查,全面获取项目海域海洋环境、生物生态**等数据,开展海洋环境和生物生态**现状评价,掌握其区域分布状况和季节变化规律,为深远海风电开发利用项目建设的海洋生态环境影响分析评价提供基础数据。
根据项目所在海域自然属性、生态敏感目标分布和项目建设规模等因素,布设海洋水文气象、海水水质、海洋沉积物、海洋生物生态、渔业**、电磁、水下噪声等全要素调查站位,站位数量不少于20个,****风电场场区、研究区域以及周边生态敏感区,同步开展鸟类**、典型生态系统和保护生物调查。全要素调查季节一般应覆盖春(3~5月)、秋(9~11月)两个季节,鸟类**应覆盖春(3~5月)、夏(6-8月)、秋(9~11月)冬(12-2月)四个季节
(1)海床表层沉积物采集:在工程场区及附近海域进行一次大范围底床表层沉积物采集,并对其进行粒度分析。底质观测内容应包括底质的类型、性状、相对密度、容重和粒度。底质采样站应在工程海域均匀排布且覆盖整个工程场区,两季全潮水文观测期间采样一次,每2km2~4km2至少布设1点,采集的样品应达到规定数量。单站采样量应以满足所采用的沉积物粒径分析方法所需重量为原则,不得少于500g,达不到此数量,该站列为空样,调查区内空****总站数量的10%。采样和处理样品时,应注意层次、结构和代表性,所有样品应进行标记。
(2)海洋环境质量调查:主要包括海水水质、海洋沉积物、海洋生物质量调查。在春秋两季进行现状调查,水质调查内容以常规项目为主,包括盐度、温度、pH、DO、悬浮物、COD、BOD5、无机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氮、氨氮)、活性磷酸盐、石油类、挥发酚、重金属(总汞、铜、铅、锌、镉、砷、铬、硒、镍)等要素。沉积物调查内容以常规项目为主,包括粒度、有机碳、Eh、石油类、硫化物、重金属(总汞、铜、铅、锌、镉、砷、铬)等要素。海洋生物质量调查以常规项目为主,通常包括石油烃和重金属(总汞、铜、铅、锌、镉、砷、铬)等要素。
(3)海洋生态调查:在春秋两季对叶绿素a、初级生产力、浮游植物、浮游动物、潮间带底栖生物、大型底栖生物进行现状调查。
(4)渔业**调查:调查本工程海域的渔业**状况(包括鱼类、头足类、甲壳类、海洋珍稀濒危水生动物等);调查本工程海域的鱼卵、仔稚鱼种类、数量、密度等分布状况;调查本工程海域及沿岸近两年的渔业生产与养殖状况;收集本工程海域、附近海域和沿岸的渔业**保护区、水产**保护区、种质**保护区、珍稀濒危海洋生物保护区、海洋特别保护区、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等环境敏感目标分布资料,并明确具体管理要求和保护要求;根据项目各污染物排放预测结果分析评价各污染物排放对渔业**、渔业生产和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并据此计算生态补偿费用,提出合理化的生态修复措施。
(5)鸟类现状调查:鸟类调查周期一般为一年,调查频次每季至少一次,调查时不可用相隔太近的两个月份代表两季的调查资料。同时搜集3年内的有效资料,满足主管部门审查要求。鸟类生态环境现状调查范围应至少涵盖工程边界线向外扩展8km区域,并视受保护鸟类受影响程度适当增加,同时应包括所有工程可能直接影响到的海域、陆域及周围主要鸟类栖息地。鸟类调查内容主要包括调查区域环境概况、鸟类种类组成、数量、居留型及食性;主要迁徙鸟类的种类、数量、迁徙行为、飞行模式等;鸟类优势类群及其生境选择;国家级重点保护鸟类受保护鸟类的种类与数量。邻近区域鸟类、湿地自然保护区鸟类种群**群落统计分布情况。鸟类调查方法主要为样线(带)法、样点法、繁殖鸟类调查法、休息场统计。
鸟类生态环境现状应说明评价区各季节鸟类分布和密度、特有种、受保护物种、受胁物种和关注物种的生态学特征,评价项目区域作为鸟类栖息、觅食、繁殖和/或换羽地的重要性。宜以图表详细列出评价区域历史和现场调查观测到的种类好数量,表格中应包括鸟类名称、记录数量、发现地点、时间、是否受保护物种、区域水鸟总数1%水鸟、区域具有代表性指标物种等,鸟类名称除显示中文外应附学名。
(6)声环境现状调查:包括水下和水上声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水下声环境现状调查以现场测量为主,测量方法应符合《声学 水下噪声测量》GB/T 5265要求。水下声环境监测范围主要根据海上风电机组工程水下声环境影响方向扩展距离确定,至少应与海洋生态现状调查与评价范围一致。在海上风机工程区域至少设置2-3个调查断面,每个调查断面至少设置2-3个测站。每个站位均监测水上噪声和水下噪声。水听器距离海面1-3m,垂直阵一般应布置到海底。如果海上风机所在区域水深和沉积物特性相差较大时,应选择预计水下噪声辐射最大位置布置水下噪声调查点。在海上风机工程区所处的水层深度中间应设置调查测点,应尽量避免布放在海底凹坑、礁石之上或其附近处。声环境监测应避开测量点附近可能存在的各种干扰声源,特别注意对噪声有异常的情况的记录。
水上噪声监测内容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 2.4-2021)的要求进行,对于稳态噪声连续测量时间不少于 5 min;对于非稳态噪声连续测量时间不少于 10 min。水下噪声监测内容和测量记录总体依据GB/T 5265要求进行,由于水下噪声昼夜和季节性变化,应对同一地点进行多次测量,测量次数根据需要确定,每次测量记录长度不少于2min。
水上声环境现状评价总体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 2.4-2021)中声环境现状评价的相关要求开展;水下声环境现状评价依据《声学 水下噪声测量》(GB/T 5265-2009)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海洋生态环境》(HJ 1409—2025)相关要求,以水下噪声频带声压级、水下噪声声压谱(密度)级、干扰噪声修正值、水下噪声声压谱级相关图表为核心评价依据,对噪声瞬时值存储数据设置明确识别标识,明确说明测量工况、环境条件及相关校正参数、校正曲线。
(7)电磁环境调查:电磁环境敏感目标的布点方法以定点监测为主;对于无电磁环境敏感目标的输电线路,需对沿线电磁环境现状进行监测,尽量沿线路路径均匀布点,兼顾行政区、环境特征及各子工程的代表性;站址的布点方法以均匀布点为主,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输变电》(HJ 24-2020)相关要求。
监测因子应包括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射频电场。工频电场和工频磁场测量方法按照《交流输变电工程电磁环境监测方法》(试行)(HJ 681-2013)标准进行,射频电场测量方法按照《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电磁辐射监测仪器和方法》(HJ/T 10.2-1996)标准进行。
电磁环境现状评价应列表给出监测结果,同时可辅以图、线形式说明,并附质量保证的相关资料,并对照评价标准进行评价,并给出评价结论。
根据有关标准对采集的水质、沉积物、海洋生物和生物样品进行分析鉴定;根据有关导则规范的要求对工程海域的海水水质、海洋沉积物、海洋生物生态、渔业、鸟类、噪声、电磁的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评价;编制春秋两季海洋生态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报告、渔业**与渔业生产调查与评价报告、鸟类现状调查与评价专题报告、噪声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专题报告、电磁环境调查与评价专题报告。
根据有关标准对采集的水质、沉积物、海洋生物和生物样品进行分析鉴定;根据有关导则规范的要求对工程海域的海水水质、海洋沉积物和海洋生物生态的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评价;编制春秋两季海洋生态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报告。
主要工作依据:
1)法律依据、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
《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实施,2014年修订
《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修订实施
《中华人民**国海洋环境保护法》,2024年1月1日修订实施
《中华人民**国海域使用管理法》,2002年1月1日实施
《中华人民**国渔业法》,2013年12月28日修订实施
《中华人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23年5月1日修订实施
《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75号,2006年11月1日实施,2018年修订
《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规定》,国家海洋局令第4号,2008 年1月1日实施
《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国家能源局、国家海洋局,国能新能〔2016〕394号
《自然**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海上风电项目用海管理的通知》,自然**部
《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农业农村部,2021年12月1日修订实施
2)政策文件
《**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 年)》,国务院
《**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务院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发改能源〔2022〕212 号
《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生态环境部等多部门联合发布
《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指南》,自然**部
3)技术标准与规范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 2.1-2016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 2.4-2021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 19-2022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海洋生态环境》HJ 1409-2025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输变电》HJ 24-202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
《海上风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NB/T 31115-2018
《海上风电场工程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导则》NB/T 11725-2024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生态影响类》HJ/T 394-2007
《海洋调查规范》GB/T 12763-2007
《海洋监测规范》GB 17378-2007《海洋监测技术规程》,HY/T 147-2013,国家海洋局,2013 年 10 月 1 日实施
《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442-2020
《海洋观测规范 第 2 部分:海滨观测》GB/T 14914.2-2019
《国家近岸海域海水水质监测操作技术规程(试行)》
《水运工程测量规范》JTS 131-2012
《**海岸带和海涂**综合调查简明规程》,**海岸带和****领导小组,1986 年发布
《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 鸟类》HJ 710.4-2014
《海洋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HJ 710-2014
《海洋哺乳动物调查技术规范》HY/T 0340-2023
《海洋渔业**调查规范》SC/T 9403-2012
《**第二次陆生野生动物**调查技术规程》,****草原局,2010 年发布
《海洋生态修复技术指南 总则》HY/T 0341-2023
《声学 水下噪声测量》GB/T 5265-2009
《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
《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
《交流输变电工程电磁环境监测方法》(试行)HJ 681-2013
《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 电磁辐射监测仪器和方法》HJ/T 10.2-1996
《海水水质标准》GB 3097-1997
《海洋沉积物质量》GB 18668-2002
《海洋生物质量》GB 18421-2001
《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技术导则》HJ 630-2011
《实验室质量控制规范 食品理化检测》GB/T 27404-2008
《实验室能力验证实施指南》GB/T 27043-2012
《海洋计量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海洋局,2008 年发布
《海洋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指南》HJ 1164-2021
《海洋沉积物中重金属风险评估指南》HY/T 0339-2023
《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GB/T 19485-2014
预期成果
1)项目区域海洋环境与生态**调查数据集
2)航次环境与生态**调查报告、专题总报告。
2.3. 风电开发海域使用影响分析研究2.3.1. 工作内容根据相关要求,结合项目环境本底外业调,通过高分辨率遥感影像核查项目所在海域开发利用情况。风电开发海域使用影响分析研究不少于以下7项,①用海必要性;②**环境影响;③开发利用活动及利益相关者协调分析;④用海选址、方式、平面、面积合理性分析;⑤生态用海措施;⑥开发利用对策措施;⑦绘制用海图件等。
(1)在收集整理项目相关专题资料以及工程区域附近历史调查资料的基础上,通过现场调查、工作调访等形式,了解论证海域的自然环境特征、海洋**条件、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海洋开发现状和相关产业发展规划等最新资料,进行综合分析论证,客观反映用海项目可能对海域**、自然环境及相关产业带来的影响,综合评价项目海域使用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可行性,编制论证报告。
(2)在分析项目区域自然环境条件、海洋环境质量状况、海洋**及其开发利用现状的基础上,阐明项目与相关能源发展规划之间的关系与协调性。并在已有的其他专题研究成果(水下地形、水文观测、数模分析、海床演变、地质、海洋环境调查)的基础上,综合分析用海项目对工程区周边海域的主要功能区的关系和影响,并提出项目用海的可行性。
(3)详细了解、勘查建设用海项目附近及周边海域开发利用现状,分析和界定利益相关者及其影响,明确与利益相关者的协调意见,提出解决办法或建议。
(4)详细分析用海项目的选址、用海方式、用海面积及期限的合理性。包括项目用海选址方案及其比选;用海方式的合理性;用海类型的分析、用海界址点的确定及其面积的量算依据及方法;用海期限的确立及合理性分析等。
(5)分析项目用海的主要影响,包括项目用海的风险、项目用海对**、生态的损益分析以及项目用海对其他开发活动的影响等分析,明确项目用海的管理对策与措施。最后编写项目用海的结论和建议。
主要工作依据:
1)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委员会,2015 年 1 月 1 日实施,2014 年修订
《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委员会,2018 年 12 月 29 日修订实施
《中华人民**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委员会,2024 年 1 月 1 日修订实施
《中华人民**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委员会,2002 年 1 月 1 日实施
《中华人民**国渔业法》,******委员会,2013 年 12 月 28 日修订实施
《中华人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委员会,2023 年 5 月 1 日修订实施
《中华人民**国海上交通安全法》,******委员会,2021 年 9 月 1 日实施
《中华人民**国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管理规定》,国家海洋局,2003 年 7 月 1 日实施
2)政策文件
《自然**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海上风电项目用海管理的通知》,2024年12月30日
《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国家能源局、国家海洋局,国能新能〔2016〕394号,2016年11月7日发布
《**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 年)》,国务院,2022年8月发布
《**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务院,2015年8月发布
《自然**部 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海上风电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18 号),2024年5月发布
《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 号),自然**部等部委,2022年9月发布
《海上风电项目用海预审管理细则》(自然**部,2024年配套文件)
《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75号,2006年11月1日实施,2018年修订
《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规定》,国家海洋局令第4号,2008年1月1日实施
3)技术规范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海洋生态环境》HJ 1409-2025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
《海洋调查规范》GB/T 12763-2007
《海洋监测规范》GB 17378-2007
《海洋沉积物质量》GB 18668-2002
《海洋生物质量》GB 18421-2001
《海水水质标准》GB 3097-1997
《海洋功能区划技术导则》GB/T 17108-2006
《全球导航卫星系统(GNSS)测量规范》GB/T 18314-2024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GB/T 20257
《宗海图编绘技术规范》HY/T251-2018
《海域使用分类》HY/T 123-2009
《海籍调查规范》HY/T 124-2009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 2.1-2016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 2.4-2021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 19-2022
《海上风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NB/T 31115-2018
《海上风电场工程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导则》NB/T 11725-2024
《海洋工程地形测量规范》GB/T 17501-2017
《海域使用权属管理规范》HY/T 174-2015
《海域使用后评估技术导则》HY/T 295-2021
《海洋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实施细则》(自然**部,2024 年)
《海上风电项目海缆路由勘察技术规范》NB/T 31190-2023
《声学 水下噪声测量》GB/T 5265-2009
《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
《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
2.3.2. 预期成果风电开发海域使用影响分析研究报告1套。
2.4. 海缆选址2.4.1. 工作内容海缆选址基于现有海洋水文、地质、地球物理、海洋生态、渔业、航道、海底管线及障碍物等历史与现状资料,进行综合分析与比选,初步规划出1-2条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符合法规的海缆推荐选址方案。
(1)收集研究区的地形地貌、地质、地震、水文、气象等自然环境资料(近岸段应包含近5年以内的水文、气象资料),尤其要收集灾害地质因素资料,如裸露基岩、陡崖、沟槽、古河谷、浅层气、浊流、活动性沙波、活动断层等,预选路由应尽可能避开这些灾害地质因素分布区;
(2)收集研究区已有的腐蚀性环境参数,并评估它们对电缆的腐蚀性。
(3)收集研究区的海洋规划和开发活动资料,包括渔业、矿产**开发、交通运输、通信、电力、水利、市政、海洋自然保护区、海洋生态红线、海底人为废弃物等。
(4)收集研究区已建海底电缆管道故障史,分析故障原因,为**电缆管道的设计、施工及维护提供有益经验。
(5)应尽可能避开海洋油气田、含油气构造砂矿开采区、输油气管道、码头、错地、自然保护区、军事用海区、人为废弃物等区域,应尽可能与航线垂直穿越,尽可能避免与海底电缆管道交越,确需交越时,尽可能垂直交越口。
(6)组织对登陆段进行现场踏勘,对登陆点附近的村镇分布、土地利用、海岸性质及利用状况、海滩(潮滩)地形、冲淤特征、登陆点至登陆站的距离、登陆点附近海洋开发活动等进行调查,选择符合海洋功能区划(海洋生态红线)、离登陆站近、与其他海洋规划与开发活动交叉少、有利于电缆管道登陆施工和维护区段作为登陆点。
(7****政府职能部门、地方村镇、利益相关企业或团体的沟通与协调工作,根据需要派遣合格的技术人员进驻现场提供技术服务。
主要工作依据:
1)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委员会,2002年1月1日实施
《中华人民**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委员会,2024年1月1日修订实施
《中华人民**国海上交通安全法》,******委员会,2021年9月1日实施
《海底电缆管道保护规定》,交通运输部、自然**部,2024年发布
《中华人民**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委员会,2021年8月1日修订实施
《中华人民**国渔业法》,******委员会,2013年12月28日修订实施
《中华人民**国电力法》,******委员会,2018年12月29日修订实施
2)政策文件
《自然**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海上风电项目用海管理的通知》,自然**部,2024年12月30日
《自然**部 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海上风电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18 号),自然**部、国家能源局,2024年5月发布
《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深远海风电开发的指导意见》(国能发新能〔2023〕45 号),国家能源局,2023年发布
《海洋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实施细则》,自然**部,2024年发布
《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 号),自然**部等部委,2022年9月发布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评审要点(2024年版)》,自然**部海域管理司,2024年8月发布
3)技术规范
《海底管道电缆路由设计规范》SY/T 7766-2024
《海洋工程地形测量规范》GB/T 17501-2017
《海底电力电缆线路设计规程》DL/T5490—2025
《海底电力电缆工程技术标准》GB/T 51418-2021
《海上风电场交流海底电缆选型敷设技术导则》NB/T 31117—2017
《海上风电场直流海底电缆选型敷设技术导则》NB/T 11603-2024
《多波束测深系统测量技术规范》HY/T 141-2021
《侧扫声呐测量技术规范》HY/T 255-2018
《海洋浅地层剖面测量技术规范》HY/T 0291-2020
《海洋磁力测量技术规范》HY/T 0080-2021
《海洋地质钻探技术规范》GB/T 39538-2020
《海洋调查规范 第 2 部分:海洋水文观测》GB/T 12763.2-2007
《海洋监测规范》GB 17378-2007
《海域使用分类》HY/T 123-2009
《海域使用权属管理规范》HY/T 174-2015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GB 50217-2018
2.4.2. 预期成果海缆选址报告和数据采集评估报告。
2.5. 水文泥沙测验2.5.1. 工作内容根据项目水文泥沙观测的实际需求,开展水文周年和全潮观测。观测项目包括海流(流速、流向)、波浪、潮位、水温、盐度、含沙量、悬沙粒度。包含近岸登陆工程及项目建设区域,调查站位根据项目需要进行布设,周年观测一般不少于1个站,全潮观测一般不少于6个站。
开展项目工程区的周年潮汐、波浪、海流观测以及两季多点大、中、小潮全潮水文同步测验工作,深入分析本工程海域潮汐、海流、波浪、水温、盐度、泥沙等调查要素的时空分布特征和水文泥沙运动规律,提供海域水文特性的基本资料。****风电场场址工程区范围内设置不少于1个长期潮位、波浪、海流测站及不少于6个全潮水文测站,开展场址范围内潮位、波浪、海流、海水温度、盐度、泥沙等相关资料调查、搜集和整编工作,并形成《风电场项目海洋水文测验报告》,以满足编制项目工程设计和相关专题编制的需要。收集项目可研报告编制需要的其他海洋水文基础资料。
主要工作依据:
《海上风力发电场勘测标准》(GB51395-2019)
《海上风电场风能**测量及海洋水文观测规范》(NB/T 31029-2019)
《海洋调查规范 第2部分:海洋水文观测》(GB/T 12763.2)
《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CH/T 2009-2010)
《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24356-2023)
《海上风电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NB/T 31032-2019)
《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GB/T 19485-2014)
《海上风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
《海洋调查规范 第8部分:海洋地质地球物理调查》(GB/T 12763.8)
2.5.2. 预期成果水文泥沙测验相关成果报告1套。
2.6. 地形地貌调查2.6.1. 工作内容对场区开展1:2000地形地貌调查及沉积物取样,完成沉积物粒度实验。(含沉积物粒度调查)。开展海底地形测绘、地貌解译及底质采样分析。
(1)复核工程场区区域地质构造稳定性及地震动参数;
(2****风电场区有影响的海底滑坡、活动沙丘沙波、浅层气等主要工程地质问题及海底障碍物分布,并做出评价;
(3)查明场区海床地形地貌,重点查明海沟、海槽的分布范围及形态;查明场区各土层组成、厚度、结构特征,基岩岩性、地质构造和岩体风化等地质条件;
(4)查明场区各岩土体物理力学性质,提出各岩土体物理力学参数;
(5)划分场地地震地段、场地类别,进行饱和砂土液化、粉土液化判别和软土震陷判别,****基地震效应;
(6)查明场区水文地质结构,地下水类型及水位;查明环境水、土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
(7****风电场区工程地质条件,特别是浮泥、流泥、风暴岩、贝壳土等海洋特殊岩土体的分布和厚度。
主要工作依据: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5017-2021)
《海上风力发电场勘测标准》(GB 51395-2019)
《海上平台场址工程地质勘察规范》(GB/T 17503-2009)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11)
《建筑抗震设计标准》(GB 50011-2010)(2024年版)
《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 18306-2015)
《岩土工程勘察安全标准》(GB/T 50585-2019)
《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 50123-2019)
《工程岩体试验方法标准》(GB/T 50266-2013)
《海洋调查规范第8部分:海洋地质地球物理调查》(GB/T12763.8-2007)
《海洋调查规范第11部分:海洋工程地质调查》(GB/T12763.11-2007)
《水力发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GB 50287-2016)
《海上固定平台规划、设计和建造的推荐作法工作应力设计法》(SY/T 10030-2018)
《****风电场工程地质勘察规范》(NB/T 31030-2012)
《海上风电场工程风电机组基础设计规范》(NB/T 10105-2018)
《海上风电场工程钻探规程》(NB/T 10106-2018)
《海上风电场工程岩土试验规程》(NB/T 10107-2018)
《海上风电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NB/T 31032-2019)
《水电工程物探规范》(NB/T 10227-2019)
《水利水电工程钻探规程》(SL/T 291-2020)
《水运工程岩土勘察规范》(JTS 133-2013)
《水运工程地基设计规范》(JTS 147-2017)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建筑工程地质勘探与取样技术规程》(JGJ/T 87-2012)
Q/HS 3011-2019 海上平台场址和海底管道路由工程地质勘察
Q/HS 3012-2019 海上平台场址和海底管道路由工程物探勘察
2.6.2. 预期成果地形地貌调查报告。
2.7. 数值模拟2.7.1. 工作内容通过建立高精度、可靠的数值模型,定量预测工程建设可能引起的潮流场变化、悬浮泥沙扩散、海床地形冲淤演变及事故溢油漂移扩散,为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及环境风险管理等提供技术支撑,提供风场、波浪、潮流、泥沙、水质等专业数值模拟与可视化分析。
(1)水动力流场流态变化分析:模拟分析预测工程(包括风机基础和海缆等)前后流场、潮位的特征与变化。
(2)冲淤环境数模影响分析:应用数值模拟分析预测工程(包括风机基****风电场区冲淤环境变化,预测风机基础和海缆等的冲刷坑大小。
(3)施工期悬浮物扩散预测分析。
(4)施工期施工船舶溢油分析、运营期交通运输船事故溢油分析。
数值模拟预测应采取导则推荐模型,成果须满足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的使用要求。
2.7.2. 预期成果数模报告1套。
2.8. 台风灾害性气候特征分析2.8.1. 工作内容收集项目区域气象观测、热带气旋等基础资料,分析项目工程区域热带气旋概况,受热带气旋影响的特征规律等。结合项目工程区域风**长期观测数据,研究观测期间及热带气旋影响下项目工程区域风速概率分布、空气密度、阵风系数、湍流强度、风切变指数等特性参数。运用参证气象站推算、Monte Carlo 模拟等多种方法,计算工程区域不同高度、不同重现期设计最大风速和极大风速,并经合理性分析给出推荐值,为风电场抗台风设计提供科学依据。
2.8.2. 预期成果台风灾害性气候分析报告1套。
2.9. 海床稳定性分析2.9.1. 工作内容结合收集的历史资料和现场调查资料,开展区域地形地貌与冲淤监测,包括水深地形、沉积物粒度、冲淤影响分析研究,为项目建设提供科学支撑。
(1)分析工程海域海床及邻近海岸的地形地貌特征、泥沙来源、水动力条件及泥沙运移方式。
(2)根据工程海域实测含沙量资料,统计代表季节不同潮周期含沙量特征值,包括涨、落潮最大含沙量和潮段平均含沙量,含沙量的时空变化规律。
(3)根据工程海域实测悬沙、底质粒度资料,分析泥沙类型及中值粒径、平均粒径,采用不同历史时期海床地形资料对比分析工程场区海床演变规律,****风电场工程影响,分析计算工程场区海上构筑物的桩基局部冲刷的影响。
(4)建立风机基础、换流站基础的泥沙运动和海床冲淤数学模型,要求该数学模型能够反映本工程风机基础、换流站基础的具体几何形态,所建立的数学模型应经过潮位、潮流、含沙量等环境参数的验证。
(5)依据基础局部冲刷数学模型,对风机基础、海上换流站基础进行波流共同作用下的冲刷模拟,介绍局部冲刷的模型设置、分析过程、计算方法、验证情况,提出数学模型的计算成果和局部冲刷示意图。对若干经验公式和数学模型的成果对比分析,研究拟建工程实施后风机桩基、换流站基础周围的局部冲刷(最大深度、半径)情况,提出工程场区的局部冲刷范围和推荐值,提出局部冲刷的防护建议。
研究成果以报告形式或计算程序提交,需提供局部冲刷数学原始模型和边界条件、模型验证数据、计算成果文件。
2.9.2. 预期成果海床稳定性分析报告1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