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火炬高新区智能制造服务商认定与退出管理工作机制

其他-其他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2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制定目的

为做优**火炬高新区(以下简称“高新区”)智能制造服务**,进一步提升企业“智改数转”质量,防范政策执行风险,结合“火炬高新区智能制造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智服平台”)运营实际,完善高新区智能制造服务商(以下简称“服务商”)的认定、运营与退出等动态管理规则,特制定本工作机制。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机制适用于申请入驻及已入驻的高新区智能制造服务商管理,涵盖“入驻认定—日常运营—动态监管 —退出清退”全生命周期。

第三条 管理主体与职责

****管委会经济发展处(以下简称“经济发展处”)统筹服务商管理工作,制定认定标准、动态评估细则,组织专家评审,审批退出与资格取消事项。

火****服务中心(以下简称 “智服中心”):负责服务商组织、材料初审、日常监管、数据核验、动态评估等具体工作,依托智服平台开展业务对接与流程跟踪,受理企业投诉与异议处理。

第二章 入驻认定机制

第四条 认定原则与方式

实行“需求导向、动态增补”原则,根据企业“智改数转”需求,不定期开展高新区智能制造服务商认定工作,确保服务**与企业需求及时精准匹配。

第五条 入驻基本条件

申请入驻的服务商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具备与服务内容匹配的资质证书,代理类产品服务须持有制造商或总代理的有效授权,符合《火炬高新区智能制造服务商认定标准》的相关要求;

2.****园区企业需求,拥有成熟实施服务案例与专业技术交付团队(核心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具备相关从业资质),具备过硬的产品服务质量和较高服务能力;

3.承诺遵守本机制要求,确保提交的企业介绍、产品参数、服务案例等信息真实、准确、有效,积极配合智服平台管理与数据报送,对申报材料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六条 入驻认定流程

1.材料申报:服务商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所提交申报材料必须完整、真实、合规。

2.材料初审:智服中心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初审,并形成初审意见。

3.专家评审:经济发展处组织专家对初审合格的服务商及服务产品进行集中评审,择优选取服务商及其服务产品。

4.公示公告:通过评审的服务商名单在高新区官网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纳入“火炬智能制造服务商名录”。

第三章 日常运营管理机制

第七条 信息管理与更新

1.通过高新区官网公告的服务商和服务产品,需在智服平台上完成相关信息备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商基本信息、产品和服务事项、资质证明、服务案例等),确保信息与实际一致。

2.服务商应维持其法人主体的合法存续,如需注销工商登记的,****中心告知。自法人主体终止之日起,其服务商资格自动失效,并从智服平台**中移除。

3.服务商若发生主体名称、法人信息等变更,须于变更后30个自然日内,在智服平台完成报备更新;资质证书、代理授权等证明到期前30日,需提交续期材料。授权失效的,其产品服务将暂停在智服平台上展示并移出推荐清单。

第八条 材料与配合义务

1.每年二季度前,服务商应主动向智服平台提交反映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情况的相关材料,如上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等。

2.服务商应积极响应智服平台管理要求,配合提供典型服务案例、活动素材(如政策宣讲、培训课件)等,支持平台宣传与智能制造生态建设。

第九条 项目与合同管理

****园区企业签订的“智改数转”相关合同须真实、规范,明确服务内容、金额、周期、验收标准等,代理产品服务签约应由代理商承担交付实施工作,严禁过单、虚增合同金额、伪造服务内容等;

所有服务项目须在签约后15个工作日内在智服平台备案,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提供合同、发票、实施进度表等材料,未备案项目不纳入政策奖励范围。

第十条 服务质量监管

建立“平台监管+企业评价”双维监督模式:

项目完成后30个工作日内,****中心对承接服务的服务商进行满意度评价;智服中心有权对落地项目开展过程监理,核查服务内容与合同的一致性。

服务商收到企业投诉后,须在2个工作日内响应处理,10个工作****中心报备结果;投诉查实且造成企业损失的,服务商需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章 动态管理机制

第十一条 成长与营业收入评估

对认定时具备较强服务能力但营业收入暂时达不到标准的服务商,设置5年成长期,自认定之日起满5年后,营业收入须达到《火炬高新区智能制造服务商认定标准》对应类别要求。期满营业收入仍未达标且在高新区内未落地项目的,取消其服务商资格;

对认定时营业收入已达标的服务商,若连续3年营业收入低于认定标准的80%且在高新区内未落地项目的,取消服务商资格。

第十二条 项目与授权评估

代理产品服务自认定之日起,连续3年在高新区内未落地项目的,智服平台将暂停该产品服务展示,并移出推荐清单,服务商可在6个月内补充项目材料申请恢复。

代理授权到期未续期或授权被撤销的,智服平台立即暂停该产品服务推荐,直至提交有效续期证明;连续12个月无有效授权的,取消该代理产品服务的服务商资格。

第五章 退出与清退机制

第十三条 主动退出

服务商因自身原因申请退出的,****中心提交书面申请,说明退出理由并办结已签约项目,****中心核实后移除出服务商名录,1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第十四条 强制清退情形

服务商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智服中心启动强制清退程序,取消服务商资格:

1.提供虚假信息、伪造材料(如假资质、假合同、假案例等)或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2.发生重大服务质量事故,对园区企业造成严重损失;

3.存在虚增合同、阴阳合同、伪造服务内容、违规挂靠代签等套取、骗取财政补助的违法违规行为;

4.滥用智服平台名义虚假宣传、过度承诺、诋毁其他服务商,扰乱市场秩序;

5.无正当理由长期不配合智服平台管理(如连续2次未提交营业收入证明、3次未响应材料需求);

6.法人主体注销或终止,****中心;

7.违反本机制其他规定,经整改后仍不达标或情节严重的。

第十五条 年度综合盘点

智服中心每年第二季度进行管理机制执行情况盘点,主要包括:服务商存续状态、营业收入达标情况、代理授权情况、项目落地数量、服务企业评价、违规情况、信息更新与日常配合度等情况。

智服中心结合管理机制执行情况盘点,将发现的突出问题及相关处理建议汇总形成报告,报送经济发展处审议。

第十六条 清退实施流程

核查取证:智服中心对疑似违规情形开展核查,收集证明材料(含企业投诉记录、合同核查报告等),必要时约谈服务商企业负责人,形成核查报告。

决定告知:经济发展处根据核查报告作出清退决定,书面告知服务商。

公示与执行:清退决定在智服平台公示3个工作日,无申诉或申诉不成立的,立即移除出服务商名录,取消服务商资格。

附件:火炬高新区智能制造服务商认定标准

厦****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3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火炬高新区智能制造服务商认定标准

类别

具体分类

认定标准

智能控制

可编程逻辑控制器(PLC)、集散控制系统(DCS)、变频器、自动控制、自动化生产线集成

以服务商的上年度营业收入为准,上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

智能装备

具身智能、工业机器人、服务机器人、机器人零部件、数控机床、无人机、3D打印、其他自动化装备

工业大数据与云计算

人工智能、大数据、云服务、云解决方案,其他工业大数据与云计算服务

以服务商的上年度营业收入为准,上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

工业信息化

研发设计软件、运营管理软件、生产控制软件、智能体应用软件,其他工业软件

工业物联网

传感器、RFID、机器视觉,数字车间,智慧工厂,设备互联,其他工业互联网

备注:对新落地、具备较强服务能力的智能制造服务商,若其上年度营业收入暂未达到以上标准,可结合其服务能力、产品水平等情况开展综合评定。

招标进度跟踪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