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询比采购通知书
**** 将以 询比 方式,对 智能网联测试道路安全设施评估项目(SJ1A2025-1036-XZ1)实施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询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项目名称:智能网联测试道路安全设施评估项目(SJ1A2025-1036-XZ1)
(二)项目编号:****
二、项目内容
为保障拟开放智能网联测试道路的交通安全,使其满足开放测试条件,需依据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标准与规范,对测试道路范围内既有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开展系统性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拟开放测试道路基本条件符合性评估、道路安全设施评估、安全风险等级评定、风险点位标识及设施完善建议等,以形成科学、完整的安全评估结论,为测试道路的合规开放与安全运行提供技术依据。
本次采购内容为 包括但不限于拟开放测试道路的基本条件符合性评估、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评估、安全风险等级评估与风险点标识、设施完善建议编制、评估报告编制等全部工作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三、项目预算
人民币:¥330000 元(大写:叁拾叁万元整)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中华人民**国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格的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或者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如分支机构参与询比,需总公司出具合法有效的书面授权,明确委托权限、责任承担等。
2.供应商须须提****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加急标书代写
3.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1月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4.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响应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n)的信息,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询比活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评审阶段如现场查询的内容与供应商提供的内容不一致时,以现场网上查询的内容为准。加急标书代写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询比,供应商须提供控股关系承诺书和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index.html打印的本单位的股东及出资信息页面截图。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询比,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询比声明函》。
五、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方式
(一)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二)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通过**人力社保CA证书或者在**阳光采购平台注册办理的**数字证书登录**阳光采购平台(https://cgo.****.cn)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2.供应商注册、CA数字证书(USBKey)领取办理办法:电子标服务
(1)供应商若已有**人力社保 CA 证书,可使用同一CA 登录。
(2)平台注册:登录**阳光采购平台(https://cgo.****.cn/),首页点击“供应商”,申请CA数字证书。
六、网上应答时间
2026年3月12日9:00至2026年3月17日9:30,使用**人力社保CA证或或者在**阳光采购平台注册办理的**数字证书登录**阳光采购平台(https://cgo.****.cn),选择供应商入口登录,进行应答并提交。
七、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提交方式
(一)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3 月 17日9时30分
(二)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投标方式,供应商须于上述规定的时间**人力社保CA证书或者在**阳光采购平台注册办理的**数字证书登录**阳光采购平台(https://cgo.****.cn)提交网上应答和上传加盖签章的电子响应文件。
八、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开标时间: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二)线上开标:供应商需在开标时间前(提前15分钟)登录**阳光采购平台(https://cgo.****.cn)进入询比项目的在线开标大厅签到,等待线上开标。供应商需要在线完成开标全过程。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
(二)采购人地址:******开发区海泰南道30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王工
(四)联系电话:189****3311
十、质疑方式
(一)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采购人质疑受理:
1.联系人:傅光耀
2.联系地址:******开发区海泰南道30号
3.联系方式:138****0789
(二)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一、公告期限
询比采购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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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