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名称 | 工程支吊架加工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新坝镇南自路29号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 |
| 项目概况 | ****是一家从事各类支吊架加工制造的企业,支吊架产品广泛应用于电气工程、海洋工程等。建设单位拟投资500万元实施“工程支吊架加工制造”项目,进行下料、喷漆作业,项目位于**省**市新坝镇南自路29号,租用**市****公司现有空厂房并进行改造。项目建成后可增加年产工程支吊架2000吨的生产能力。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运营期环境影响: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 运营期措施: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处理厂,接管标准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尾水达**省《****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B标准后排放。本项目运营期四周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本项目底漆、中漆及面漆均使用水性漆。工程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的排放,确保废气的处理效率和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本项目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省《表面涂装(工程机械和钢结构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966-2021)中表1排放限值;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3排放限值;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省《表面涂装(工程机械和钢结构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966-2021)中表3排放标准。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等过程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以及《**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省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试行)》(苏环办[2021]290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23〕327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执行;一般工业废弃物的贮存、处置应参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文件的相关要求执行。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行政审批科固定电话:0511-****5870 通信地址:****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
|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 2026年3月12日至2026年3月18日 |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