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6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山东-淄博-临淄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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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26年1月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索引号: ****0300MB285590XA/2026-****477 文号:
发文日期: 2026-01-06 发布机构: ****
2026年1月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发布日期:2026-01-0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6日—2026年1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中心生态环境窗口(**区西四路119号)

联系电话:0533-****886,****856

电子邮箱:zbshbjxzxkk@zb.****.cn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备注

1

年产10万吨聚氨酯新材料及配套产品技改项目

**省**市**马桥化工产业园**尚正新****公司现有厂区内

**尚正新****公司

****设计院有限公司

项目已取得**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项目依托现有聚醚胺车间和聚醚车间及厂区空地进行建设。1、在现有聚醚胺生产车间(东**各布设了12台氨化釜,年产4.5万吨端氨基聚醚)**12台氨化釜进行改造,1#-4#氨化釜切换生产2万吨/年的聚醚碳酸酯多元醇;5#-9#氨化釜切换生产2.5万吨/年的助剂类聚醚多元醇;10#-12#氨化釜切换生产3万吨/年的聚醚胺基础聚醚。2、在现有聚醚生产车利用现有9#环氧封端聚醚生产线切换生产0.05万吨/年异壬酸异壬酯。新增3台反应釜年产0.25万吨助剂类聚醚多元醇。3.在厂区甲醇制氢装置北侧**CO2回收装置一套,以现有甲醇制氢装置的尾气为原料气,年产高纯二氧化碳8800吨/年,全部作为新增2万吨/年聚醚碳酸酯多元醇的原料。

(一)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纯水站排水、循环水系统排水等;生产废水、设备清洗废水进入厂区综合污水站处理达标后与纯水站排水、循环水系统排水一起经污水总排口进入**马****处理厂处理。厂区总排口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含2024****处理厂的接管标准,全盐量满足《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3部分:小**流域》(DB37 3416.3-2025)中限值要求。

(二)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氮气置换不凝气、泄压不凝气、减压脱单体不凝气、减压脱水不凝气、反应不凝气、异壬醇采出不凝气、产品采出不凝气等工艺废气,二氧化碳回收尾气,储罐废气,灌装废气等。

其中,聚醚碳酸酯多元醇工艺废气、1#~3#聚醚酯多元醇工艺废气、表活聚醚多元醇工艺废气、聚醚胺基础聚醚工艺废气、异壬酸异壬酯工艺废气、1#助剂类聚醚多元醇工艺废气等不含卤素工艺废气经现有一级碱洗+一级水洗预处理,环氧丙烷储罐废气经现有二级冷凝预处理,以上废气一并进入厂区现有TO炉+SCR脱硝装置处理,由35m高内径1.5m的DA002排气筒排放;2#助剂类聚醚多元醇工艺废气为含卤素有机废气,经在建废气废液焚烧炉(废气废液焚烧系统包括急冷+碱洗+湿式电除尘器+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器+烟道再燃烧器+SCR脱硝)处理后,由35m高内径0.75m的DA003排气筒排放;除环氧丙烷储罐外的其他储罐废气和灌装废气后经现有“一级碱喷淋+生物滤床”处理后,由32米高内径0.8m的 DA006排气筒排放;二氧化碳回收装置的尾气由15m高内径0.2m 的DA004排气筒排放。

①DA002废气污染物环氧乙烷、环氧丙烷、乙二醇、VOCs等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 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表2排放限值要求,氨满足《关于印发等方案的通知》(淄环委办〔2021〕30号)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要求。②DA003废气污染物VOCs、氯甲烷、甲醇、二噁英类等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 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表2排放限值要求,氯化氢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5排放限值要求,氨满足《关于印发等方案的通知》(淄环委办〔2021〕30号)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要求,一氧化碳、颗粒物(24小时均值或日均值)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表3排放限值要求。③DA004废气污染物VOCs、甲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 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表2排放限值要求。④DA006废气污染物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 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排放限值要求。

无组织废气主要包括生产装置区及罐区动静密封点跑冒滴漏产生的废气、灌装站无组织废气等。无组织废气应按照“应收尽收”的原则,全面控制无组织排放。厂界VOCs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要求,甲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要求。

(三)固体废弃物实施分类管理和妥善处理处置工作。按固体废物“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库依托现有,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一般固体废物委托处置。

(四)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先进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要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营运期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五)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损害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全。加强隐蔽工程泄漏检测,一旦发现泄漏,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建立完善的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制度。根据重点污染防治区平面布置、地下水流向,合理设置土壤和地下水监测点位,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监测计划。一旦出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减少对土壤和地下水的不利环境影响。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熟练掌握厂区的所有风险源及相应的应急措施,建设相配套的事故应急设施,配备应急物资、设备,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每年定期举行应急演练;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

(七)该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许可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工作,落实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制度。

(八)应当对施工期、运营期的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一起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不得采用国家、地方淘汰的设备、产品和工艺,须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正规设计,施工单位要按照设计方案和相关施工技术标准规范施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技术要求。

企业已自行开展公众参与

2

**齐翔****公司7万吨/年醚解制异丁烯技术改造项目

**省**市齐鲁化学工业区,**齐翔****公司新厂区内,****中心坐标为东经118°9′36.27″,北纬36°44′45.26″

**齐翔****公司

**海****公司

项目已取得**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为:2509-370305-89-02-805872。本项目在原有7万吨/年醚解制异丁烯项目基础上进行局部改造,新增叔丁醇原料蒸发罐、蒸发器等4台设备,反应器及塔器均依托现有设备,其他公用工程、储运、环保工程等均依托现有。改造后实现既能用于MTBE裂解制异丁烯,又能用于叔丁醇脱水裂解制异丁烯,异丁烯产品产能不变,年产7万吨异丁烯。

(一)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凝结水处理系统排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机泵冷却排水、地面冲洗水以及装置区初期雨水。

本项目产生的****处理场深度处理,循环水系统排污水依托厂区800m3/h****工程处理,外排水须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间接排放标****处理场进水水质标准要求。

(二)项目配套的导热油炉采用低氮燃烧措施,燃烧废气经38m排气筒DA022高空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烟气林格曼黑度需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VOCs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的Ⅱ时段标准要求。

企业须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无组织废气主要为项目无组织废气包括设备动静密封处泄漏损失、储罐损失等。厂界VOCs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标准要求(2.0mg/m3);甲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厂界标准(12.0mg/m3)。

(三)固体废弃物实施分类管理和妥善处理处置工作。按固体废物“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催化剂、废瓷球、重组分、废导热油、废机油及生活垃圾。

其中,醚解路线工况下危险废物包括废催化剂、废导热油及废机油;醇解路线工况下危险废物包括废催化剂、重组分、废导热油及废机油。废催化剂、废导热油与废机油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重组分送厂区现有6万吨/年危废处置项目焚烧炉焚烧处置。醚解路线工况下和醇解路线工况下的废瓷球均属于一般固废,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固废转移要建立完善的记录台帐,一般固体废物应执行相应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规定进行储存,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四)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先进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要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五)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参照GB16889、GB18598等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生产装置、罐区、事故水池、危废暂存间等区域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熟练掌握厂区的所有风险源及相应的应急措施,在风险源安装预警和监测装置,建设相配套的事故应急设施,配备应急物资、设备,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每年定期举行应急演练;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

(七)该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许可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工作,落实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制度。

(八)应当对施工期、运营期的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一起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不得采用国家、地方淘汰的设备、产品和工艺,须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正规设计,施工单位要按照设计方案和相关施工技术标准规范施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技术要求。

企业已自行开展公众参与。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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