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300MB285590XA/2025-****941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11-14 | 发布机构: |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14日-2025年11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中心生态环境窗口(**区西四路119号)
联系电话:0533-****886,****856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 与情况 | 备注 |
| 1 | 淄****公司3000t/a新型高分子改性材料自动化改造提升项目 | **省**市**县果里镇万家村淄****公司现有厂区内 | 淄****公司 | ******公司 | 项目已取得**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为:2409-370321-89-02-535400。在现有厂区加氢车间原有厂房及附属设施基础上,对加氢工段设备设施进行整体改造,将现有框架部分拆除和设计改造,购置主要生产及配套设备(混料罐6台、DMSS加氢管式反应器2套、BAPE加氢管式反应器3套)对3000t/a新型高分子改性材料加氢装置进行自动化改造。改造完成后,产能不变,仍为丁二酰丁二酸二甲酯(DMSS)2000吨/年、1,2-二(邻氨基苯氧基)乙烷(BAPE)1000吨/年。 | (一)废水污染防治。项目生产工艺废水进入厂区废盐干燥炉进行处理,余热锅炉排水、循环冷却水排水、废气处理设施排水、一级水喷淋废水、脱硫塔废水、地面清洗废水、湿电除尘排水、化验室废水和生活污水等,****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光大****公司水质净化三分厂进行深度处理。外排废水须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相关要求和光大****公司水质净化三分厂协议要求。 (二)大气污染防治。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有机废气、废盐干燥炉废气、罐区废气,产品粉碎和包装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等。生产工艺废气和罐区废气经一级冷凝器冷凝+二级水喷淋装置+一级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后,与废盐干燥炉废气、UASB罐厌氧废气进入废气燃烧炉处理,废气燃烧炉废气经SNCR脱硝+双碱法脱硫+水喷淋+湿式静电除尘处理后,通过35m排气筒(DA001)排放。板框压滤低浓度环境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后,通过15m排气筒(DA011)排放。产品粉碎和包装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VOCs和甲醇经布袋除尘器+一级水喷淋+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2)排放。中间产品仓库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MVR装置不凝气和危废暂存间废气经一级水喷淋装置+一级活性炭装置吸附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3)排放。化验室(南)废气经二级活性炭装置吸附后,通过30m排气筒(DA014)排放。化验室(北)废气经一级水喷淋装置+一级活性炭装置吸附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10)排放。VOCs、二甲苯、马来酸酐、硝基苯类、甲醇、乙二醇和二噁英类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 37/ 2801.6—2018)相关要求,硫酸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要求,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和颗粒物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2376—2019)表1标准要求,氯化氢须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4限值,林格曼黑度须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2375—2019)表1要求。污水处理站硫化氢、氨气、VOCs、苯系物和臭气浓度须满足《****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 3161—2018)相关要求。 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控制措施。动静密封点废气和未被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严格控制机泵、阀门、法兰等设备动、静密封处泄漏,选用密封性良好的设备、管线、密闭泵、阀门和计量设备,有效控制无组织排放。厂界颗粒物、硫酸雾、硝基苯类、甲醇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限值,氯化氢须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7限值,VOCs、二甲苯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 37/2801.6—2018)表3限值,硫化氢、氨气、苯系物和臭气浓度须满足《****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 3161—2018)表1限值。 (三)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先进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要采取车间内建设、减振、隔声等措施,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四)固体污染防治。固体废弃物实施分类管理和妥善处理处置工作,按固体废物“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精(蒸)馏残渣、废含镍催化剂、不合格产品、废活性炭、沾染物料的废包装材料、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油漆桶、分析废液等,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盐渣、生化污泥、废生物膜、脱硫石膏、废离子交换树脂等,须合规处置。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相关规定进行储存,固废转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账,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五)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确保防渗设施牢**全。加强隐蔽工程泄漏检测,一旦发现泄漏,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建立完善的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制度。根据重点污染防治区平面布置、地下水流向,合理设置土壤和地下水监测点位,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监测计划。一旦出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减少对土壤和地下水的不利环境影响。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规范完善厂区三级防控体系,制定各风险源预防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落实备案制度,你公司须认真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根据报告书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完善相配套的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健全环境应急指挥系统,确保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七)该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许可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工作,落实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制度。 (八)应当对施工期、运营期的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一起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不得采用国家、地方淘汰的设备、产品和工艺,须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正规设计,施工单位要按照设计方案和相关施工技术标准规范施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技术要求。 | 企业已自行开展公众参与。 | / |
| 1 | ******公司年产3万吨硫酸镁项目 | **化工产业园******公司厂区内 | ******公司 | **海****公司 | 项目已取得**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为****。 本项目主要建设硫酸镁生产车间,以轻烧氧化镁粉、硫酸(≥70%)为主要原料,生产七水硫酸镁。原料硫酸为****公司供应的70%再生硫酸和98%硫酸。项目建成后,年产七水硫酸镁3万t/a。本项目所产七水硫酸镁产品质量须满足《工业硫酸镁》(HG/T 2680-2017)中Ⅰ类一等品标准及《工业废硫酸的处理处置规范》(GB/T36380-2025)中硫酸镁的产品控制指标要求。 | (一)项目废水包括硫酸镁装置尾气吸收碱洗废水、设备冲洗水、地面冲洗水、循环冷却排污水和生活污水等。 设备冲洗水、地面冲洗水收集至车间母液池回用于生产系统综合利用;尾气吸收碱洗废水依托****公司现有MVR装置、中水站脱盐处****工厂区循环冷却系统补水;循环冷却排污水、生活污水分别排入厂内在建的循环水脱氟处理系统、一体化生化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排入****公司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项目外排废水水质须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相关要求及****公司进水水质要求。 (二)项目轻烧粉上料废气、反应废气、干燥废气经一级水洗+一级碱洗处理后通过一座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斗提上料废气、筛分废气、包装废气经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座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颗粒物、硫酸雾排放须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相关要求。 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原料上料及产品包装工序逸散粉尘及装置区容器、管线、阀门等无组织挥发的硫酸雾。厂界颗粒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硫酸雾须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相关要求。 (三)固体废弃物实施分类管理和妥善处理处置工作。按固体废物“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项目固废主要为压滤泥渣、废包装袋、废除尘布袋、废矿物油、废油漆桶、废保温材料、循环水脱氟污泥、污水处理站生化污泥、生活垃圾等。废矿物油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压滤泥渣(98%硫酸作原料时)、废包装袋、废除尘布袋、废保温材料、循环水脱氟污泥外售综合利用,污水处理站生化污泥及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压滤泥渣(70%再生硫酸作原料时)应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5085.7-2019)进行性质鉴别,在废物属性明确前应暂按危险废物从严管理。危险废物暂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固废须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完善的记录台账,转移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四)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先进设备,优化高噪声设备布局,采取有效减振、消音、隔声等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五)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损害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全。加强隐蔽工程泄漏检测,一旦发现泄漏,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建立完善的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制度。根据重点污染防治区平面布置、地下水流向,合理设置土壤和地下水监测点位,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监测计划。一旦出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减少对土壤和地下水的不利环境影响。 (六)环境风险防控。企业须规范设置厂区的三级防控体系,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受影响区域内人员应急疏散方案,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配备足够的应急队伍、设备和物资,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制定环境应急监测方案。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健全环境应急指挥系统,确保环境风险可防可控。建立项目与区域的环境风险监控预警体系,与园区建立风险应急联动机制,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和防范能力。 (七)该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许可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工作,落实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制度。 (八)应当对施工期、运营期的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一起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不得采用国家、地方淘汰的设备、产品和工艺,须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正规设计,施工单位要按照设计方案和相关施工技术标准规范施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技术要求。 | 企业已自行开展公众参与。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