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雨**上里镇五家村村集体经济
田园综合体招租公告
为切实管理运行好村集体经济资产,大力实施乡村**战略,更好地促进五家村集体经济发展,雨**上里镇五家村村集体经济田园综合体项目向社会公开招租,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雨**上里镇五家村田园综合体项目包含吾家民宿,位于上里镇五家村四组,土地流转总面积约107余亩,土地流转户134户,所有权为五家村1组、4组农户。吾家民宿坐落于雨**上里镇五家村,小地名****活动室),为五****联合社所有。已完成对上述投资520万余元,水、电、气全通,基础配套完善。房屋为精品民宿,田园可改造为乡村咖啡馆、研学基地等多元业态,交通便利、环境优美。依靠五家村田园综合体项目**,自带客流量100万+(详细情况竞租人可自行前往现场查看,以竞租人自行现场实地查看为准)。
二、资产管理
该处土地所有权为1组4组农户,承租方在承包期内应履行管理、看护义务,不得调换承包土地,不得实施葬坟、修房、取土、弃土、搭建大棚房、修建围墙等损害集体**和土地**的行为(具体以设施农业用地备案为准),必须保障土地边界清楚完整, 履行环境保护责任,房屋及附属设施为五****联合社所有,内部相关配套资产仅可使用,不得拆除,若改造需经招租方书面批准。
三、竞租人主体资格
企业法人、自然人,无不良从业记录,未曾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无参加或组织非法组织活动及违法犯罪记录;具有正常履行经营、管理场区及周边环境、秩序等的能力和条件。
四、招租要求
(一)承租方在承包期内,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村集体资产管理规定,只能将该房屋用于发展乡村旅游、民宿经营、文创体验等符合乡村**导向的业态,同时应履行合理开发和保护义务,不得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及附属设施。如承租方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或破坏资产,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二)承租方在承包期内应履行管理、看护义务,不得擅自转租、转借房屋,不得实施葬坟、修房、取土、弃土、搭建大棚房等损害集体**和土地**的行为(具体以设施农业用地备案为准),必须保障土地边界清楚完整, 履行环境保护责任,不得实施损坏房屋**和设施的行为,必须保障房屋及附属设施完好,履行环境保护责任。
(三)承租方应保证合法经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经营活动。
(四)承租方竞得后,未经招租方书面批准不得将承包经营权全部或部分转包、出租或转让给他人经营,否则招租方有权立即解除承包合同。
五、招租时限
土地第二轮承包权截止至2028年6月30日,期满根据政策可续签约。
租赁期截止至2028年6月30日,期满根据政策可续签约
续租约定:租赁期满前6个月,双方启动续租协商;在同等条件下,承租方享有优先续租权;续租期限不超过延包后的剩余承包期,且不超过2042年3月20日,另行签订书面合同。
六、竞租价格
竞租起始价为220000元(大写:贰拾贰万元整)/年,实际租赁价格以竞得价为准。
七、报名方式
参加竞租的竞租单位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自然人须提供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他人代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一)报名时间:2026年3月12日至3月19日(上午9:00至12:00, 下午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市雨******委员会。
(三)交保证金:参与竞标方需要在竞标前交纳竞租保证金5000元, 交款截止时间:2026年3月19日17:00。竞标成功后3个月内退还保证金,未按期如数交纳保证金者,取消本次竞租资格。标书代写
八、现场竞价
(一)竞价时间:2026年3月20日15:00。
(二)竞价地点:****中心B区二楼
(三)竞价要求:参加现场竞价的竞租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理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和被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四)公开竞价:采用口头竞价的方式进行竞价, 每次竞价递增幅度不得低于1000元/年(包含1000元/年) 的倍数。竞租人一经报价后,便不可撤销,否则不予退还竞租保证金,取消竞价资格。出价最高者,由主持人宣布为中标人,一经主持人宣布为中标人,即确认交易成功。
九、结果公示
在**市公共**交易****村委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签订合同
公示期满后在1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竞得人一次性缴清第一年租金,并交纳履约保证金5000元(租赁期满后无违法、违规、资产损毁等情况的,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之后每年租金一年一付。竞得人未按时交纳租金和保证金的,视为违约,竞租保证金不予退回。
十一、特别说明
(一)竞租人应进行现场考察,充分了解现状,做出科学的竞租分析和投资决策。
(二)如只有一名竞租人报名,则以起始价直接成交。
(三)未竞租成功者所交纳保证金竞标后现场退还。
(四)租赁期间,出租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出租方应退还承租方已交未使用的租金。租赁期间,如承租方因经营不善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承租方应提前三个月告知出租方,当年租金不予退回。租赁期间,如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出租方需退还承租方已交未使用的租金和保证金。
(五)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出租方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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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2日
(联系人:杨贵珍 137****8437; 许尚鹏 134****73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