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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425MAEG1EK247 | 建设单位法人:杨增耀 |
| 邓中高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省**市**县晏北街道名嘉中路与永锋大街交叉口西50米** |
| ****年产15000吨精密铸件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30_068-铸造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339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391-C3391-黑色金属铸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晏北街道名嘉中路与永锋大街交叉口西50米** |
| 经度:116.8081 纬度: 36.79873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7-30 |
| 德**环审〔2025〕2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1425MAEG1EK247001Q |
| 2025-12-0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6190 |
| 100 | 运营单位名称:**** |
| ****1425MAEG1EK247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1425MAEG1EK247 | 验收监测单位:**尚石****公司 |
| ****0303MA3MP6MN30 | 竣工时间:2025-11-30 |
| 2025-12-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3-01 |
| 2026-01-2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2-2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dzljhj.com/news/1468.htm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15000吨精密铸件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15000吨精密铸件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原料准备 外购造型砂、覆膜砂、树脂、固化剂、生铁、废钢、合金料、钢丸等原辅料。 2、制芯 制芯过程主要用于形成铸件的内腔(如管道中空部分)、局部复杂结构(如螺纹孔)或需特殊成型的表面。本项目制芯过程采用两种工艺进行,分别为冷芯盒法和热芯盒法。 热芯盒法:利用ZH1080水平型射芯机、Z1010四开模水平机、Z9410B垂直机等,将模具电加热到200℃,然后用压缩空气将覆膜砂射入模具内腔。待覆膜砂固化后,将砂芯取出。覆膜砂分解温度约为300℃,因此本次制芯过程无甲醛、苯酚产生及排放。 冷芯盒法: 常温下,利用冷芯机、Z1010四开模水平机将酚醛树脂、原砂、聚异氰酸酯等混制均匀,然后利用压缩空气将混制均匀的物料射入模具内腔,再用压缩空气将三乙胺吹入模具内腔。使包覆在原砂表面的树脂膜从液体变成固态,在砂粒与砂粒之间建立粘结桥固化成砂芯。然后将固化成型的砂芯取出。 制芯完成后人工在砂模内表面喷涂铸件专用的水基涂料,目的是使涂料更好地与砂模内表面结合,进而使得最终的铸件表面更加光滑。此工序产生制芯废气G1、机械噪声N1。 三乙胺法冷芯盒制芯工艺的粘接剂由两部分组成,组分I是液态酚醛树脂,组分Ⅱ是液态聚异氰酸酯,硬化所用的三乙胺只是一种催化剂,加速两种树脂的聚合反应速度,使反应在几秒内即可完成(在反应过程中,胺只是某种电子的位移,反应结束后,三乙胺本身没有发生改变),因此,进入多少三乙胺就排出多少三乙胺。 硬化原理为:向芯盒内吹入三乙胺气体时,酚醛树脂的氢氧根(-OH)与聚异氰酸酯的异氰酸根(NCO)经胺催化结合生成氨基甲酸乙酯,使砂芯迅速固化。3、造型、合箱 造型主要用于形成铸件的外形轮廓、分型面和浇注系统,一般情况下,为了造型的方便,在工艺设计时,将模型在一定部位平剖,形成对称的两半,方便将砂芯转移至型腔内。本项目造型过程利用S25连续混砂机,将原砂、树脂、固化剂混制均匀后分别放入两个砂箱中由造型机制出对称的两半型腔,人工将制芯过程产生的砂芯放入型腔中间,再将****中心对称合在一起,即为合箱。此工序产生废气G2、机械噪声N2。 4、熔炼 将生铁、废钢、合金料按比例加入到2吨中频感应电炉内电加热至1200~1300℃,使原料熔化为金属溶液。此工序产生废气G3、固体废物S1。 5、检验 当金属溶液达到取样温度后,用取样勺深入炉内2/3处取样进行炉前碳硅分析化验。然后利用光谱分析仪等再做光谱试块,进行合金成分化验,符合材质要求后出炉,不合格品重回2吨中频感应电炉熔炼。 6、浇注 利用浇包将出炉后的金属溶液倒入已制好的砂型中。自然冷却3~4小时。因浇注过程金属溶液温度较高,此工序产生废气G4。 7、扒箱 冷却后将砂箱打开,利用震动落砂机将铸件与型砂进行分离。此工序产生废气G5、机械噪声N3、固体废物S2。 8、型砂回收 铸件取出后,砂型模具利用一级震动再生机、二级离心再生机进行型砂回收利用。此工序产生废气G6、机械噪声N4、固体废物S3。 9、抛丸 扒箱出来的铸件利用Q378双钩抛丸机、15GN履带型抛丸机等进行表面抛光处理。此工序产生废气G7、机械噪声N5。 10、检验 利用光谱分析仪、炉前分析仪、炉前测温枪等进行检验,检验合格的工件进入下一道工序,不合格品重回2吨中频感应电炉熔炼。 11、抛丸 检验合格的产品再次利用Q378双钩抛丸机、15GN履带型抛丸机等再次进行表面抛光处理。此工序产生废气G8、机械噪声N6。 12、喷漆(外协) 部分产品根据客户要求进行喷漆处理,喷漆过程委外处理,不在厂内进行。 13、入库待售 喷漆或者抛丸后的产品入库待售。 | 实际建设情况:1、原料准备 外购造型砂、覆膜砂、树脂、固化剂、生铁、废钢、合金料、钢丸等原辅料。 2、制芯 制芯过程主要用于形成铸件的内腔(如管道中空部分)、局部复杂结构(如螺纹孔)或需特殊成型的表面。本项目制芯过程采用两种工艺进行,分别为冷芯盒法和热芯盒法。 热芯盒法:利用ZH1080水平型射芯机、Z1010四开模水平机、Z9410B垂直机等,将模具电加热到200℃,然后用压缩空气将覆膜砂射入模具内腔。待覆膜砂固化后,将砂芯取出。覆膜砂分解温度约为300℃,因此本次制芯过程无甲醛、苯酚产生及排放。 冷芯盒法: 常温下,利用冷芯机、Z1010四开模水平机将酚醛树脂、原砂、聚异氰酸酯等混制均匀,然后利用压缩空气将混制均匀的物料射入模具内腔,再用压缩空气将三乙胺吹入模具内腔。使包覆在原砂表面的树脂膜从液体变成固态,在砂粒与砂粒之间建立粘结桥固化成砂芯。然后将固化成型的砂芯取出。 制芯完成后人工在砂模内表面喷涂铸件专用的水基涂料,目的是使涂料更好地与砂模内表面结合,进而使得最终的铸件表面更加光滑。此工序产生制芯废气G1、机械噪声N1。 三乙胺法冷芯盒制芯工艺的粘接剂由两部分组成,组分I是液态酚醛树脂,组分Ⅱ是液态聚异氰酸酯,硬化所用的三乙胺只是一种催化剂,加速两种树脂的聚合反应速度,使反应在几秒内即可完成(在反应过程中,胺只是某种电子的位移,反应结束后,三乙胺本身没有发生改变),因此,进入多少三乙胺就排出多少三乙胺。 硬化原理为:向芯盒内吹入三乙胺气体时,酚醛树脂的氢氧根(-OH)与聚异氰酸酯的异氰酸根(NCO)经胺催化结合生成氨基甲酸乙酯,使砂芯迅速固化。3、造型、合箱 造型主要用于形成铸件的外形轮廓、分型面和浇注系统,一般情况下,为了造型的方便,在工艺设计时,将模型在一定部位平剖,形成对称的两半,方便将砂芯转移至型腔内。本项目造型过程利用S25连续混砂机,将原砂、树脂、固化剂混制均匀后分别放入两个砂箱中由造型机制出对称的两半型腔,人工将制芯过程产生的砂芯放入型腔中间,再将****中心对称合在一起,即为合箱。此工序产生废气G2、机械噪声N2。 4、熔炼 将生铁、废钢、合金料按比例加入到2吨中频感应电炉内电加热至1200~1300℃,使原料熔化为金属溶液。此工序产生废气G3、固体废物S1。 5、检验 当金属溶液达到取样温度后,用取样勺深入炉内2/3处取样进行炉前碳硅分析化验。然后利用光谱分析仪等再做光谱试块,进行合金成分化验,符合材质要求后出炉,不合格品重回2吨中频感应电炉熔炼。 6、浇注 利用浇包将出炉后的金属溶液倒入已制好的砂型中。自然冷却3~4小时。因浇注过程金属溶液温度较高,此工序产生废气G4。 7、扒箱 冷却后将砂箱打开,利用震动落砂机将铸件与型砂进行分离。此工序产生废气G5、机械噪声N3、固体废物S2。 8、型砂回收 铸件取出后,砂型模具利用一级震动再生机、二级离心再生机进行型砂回收利用。此工序产生废气G6、机械噪声N4、固体废物S3。 9、抛丸 扒箱出来的铸件利用Q378双钩抛丸机、15GN履带型抛丸机等进行表面抛光处理。此工序产生废气G7、机械噪声N5。 10、检验 利用光谱分析仪、炉前分析仪、炉前测温枪等进行检验,检验合格的工件进入下一道工序,不合格品重回2吨中频感应电炉熔炼。 11、抛丸 检验合格的产品再次利用Q378双钩抛丸机、15GN履带型抛丸机等再次进行表面抛光处理。此工序产生废气G8、机械噪声N6。 12、喷漆(外协) 部分产品根据客户要求进行喷漆处理,喷漆过程委外处理,不在厂内进行。 13、入库待售 喷漆或者抛丸后的产品入库待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气 项目制芯工序产生的VOCs、三乙胺、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一套喷淋塔+布袋除尘器+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后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电炉熔炼、扒箱、型砂回收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一套布袋除尘器TA002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造型、浇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VOCs、甲醛、苯酚经集气罩收集一套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催化燃烧装置(电加热)TA003处理后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抛丸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管道收集,一套布袋除尘器TA004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未收集的废气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2、噪声 项目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车间内合理布置、加强设备维护、建筑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 3、废水 项目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公司2#污水处理站深度处理。 4、固废 项目熔炼过程产生的炉渣、型砂回收过程产生的废砂、抛丸过程产生的废钢丸、原料拆解过程产生的一般包装废料、布袋除尘器维护过程收集的粉尘等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检验过程产生的不合格品回用于熔炼工序;原料拆解过程产生的水基型涂料桶、固化剂桶、三乙胺桶、酚醛树脂桶、聚异氰酸酯桶、磷酸桶及环保设备治理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过滤介质、喷淋塔更换废液、生产设备维护过程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桶等收集后暂存危废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职工办公生活过程产生的****政府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 本项目制芯工序产生的VOCs、三乙胺、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一套喷淋塔+干式过滤器+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后由1根18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造型(混砂)、扒箱、型砂回收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一套布袋除尘器TA002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电炉熔炼产生颗粒物,浇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VOCs、甲醛、苯酚,造型工序产生的VOCs、甲醛、苯酚分别经集气罩收集经一套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催化燃烧装置(电加热)TA003处理后由1根22m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抛丸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管道收集,3套布袋除尘器TA004、TA005、TA006处理后,通过1根18m高排气筒DA004排放;未收集的废气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2、废水 本项目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公司2#污水处理站深度处理。 3、噪声 本项目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车间内合理布置、加强设备维护、建筑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 4、固废 本项目熔炼过程产生的炉渣、型砂回收过程产生的废砂、抛丸过程产生的废钢丸、原料拆解过程产生的一般包装废料、布袋除尘器维护过程收集的粉尘等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检验过程产生的不合格品回用于熔炼工序;原料拆解过程产生的水基型涂料桶、固化剂桶、三乙胺桶、酚醛树脂桶、聚异氰酸酯桶、磷酸桶及环保设备治理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过滤介质、喷淋塔更换废液、生产设备维护过程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桶等收集后暂存危废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职工办公生活过程产生的****政府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
| (1)本项目环评阶段设计排气筒高度均为15米,实际建设排气筒高度根据厂房高度调整,实际为DA001高度18m,DA002高度20m,DA003高度22m,DA004高度18m。 (2)本项目环评设计环保设施连接情况为:项目制芯工序产生的VOCs、三乙胺、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一套喷淋塔+布袋除尘器+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后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电炉熔炼、扒箱、型砂回收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一套布袋除尘器TA002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造型、浇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VOCs、甲醛、苯酚经集气罩收集一套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催化燃烧装置(电加热)TA003处理后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抛丸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管道收集,一套布袋除尘器TA004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未收集的废气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项目实际环保设施连接情况为:项目制芯工序产生的VOCs、三乙胺、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一套喷淋塔+干式过滤器+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后由1根18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造型(混砂)、扒箱、型砂回收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一套布袋除尘器TA002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电炉熔炼产生颗粒物,浇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VOCs、甲醛、苯酚,造型工序产生的VOCs、甲醛、苯酚分别经集气罩收集经一套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催化燃烧装置(电加热)TA003处理后由1根22m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抛丸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管道收集,3套布袋除尘器TA004、TA005、TA006处理后,通过1根18m高排气筒DA004排放;未收集的废气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对比环评设计阶段,本项目实际建设时排气筒高度根据厂房高度调整;因电炉熔炼工序距离扒箱、型砂回收工序位置较远,与浇注工序紧邻,故熔炼颗粒物与浇注、造型废气一同收集;根据实际生产工艺,造型过程包括混砂、造型,利用连续混砂机混砂,过程产生颗粒物,造型(混砂)废气与扒箱、型砂回收工序废气一同收集;造型产生的VOCs、甲醛、苯酚与浇注、熔炼废气一同收集;3台抛丸机设备各自配套1台布袋除尘器,优化环保设备。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生产设备、平面布置图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环评设计垂直机2台,实际垂直机有3台,双工位1台,单工位2台,1用1备,用于生产不同型号芯体,不增加生产规模; 因夏季天气原因,工件表面有水汽,企业在垂直机后方配套增加1个烘干箱,采用电加热,配套垂直机使用,夏季用于除去工件表面水汽,不增加生产规模,不新增污染物;本项目平面布置图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生产设备位置设置发生变化,排气筒位置根据设备布局调整,整体车间未变化。 |
| 1、本项目环评设计垂直机2台,实际垂直机有3台,双工位1台,单工位2台,1用1备,用于生产不同型号芯体,不增加生产规模; 因夏季天气原因,工件表面有水汽,企业在垂直机后方配套增加1个烘干箱,采用电加热,配套垂直机使用,夏季用于除去工件表面水汽,不增加生产规模,不新增污染物。 2、本项目平面布置图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生产设备位置设置发生变化,排气筒位置根据设备布局调整,整体车间未变化。根据《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2020年12月),地点:5.重新选址;在原厂址附近调整(包括总平面布置变化)导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且新增敏感点的属于重大变更。本项目平面布置图发生变化,整体总车间位置未变化,未导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并且未新增敏感点,不属于重大变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0144 | 0 | 0 | 0 | 0.014 | 0.0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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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3559 | 3.174 | 0 | 0 | 0.356 | 0.356 | / |
| 0 | 0.2153 | 1.67 | 0 | 0 | 0.215 | 0.215 | / |
| 1 | 喷淋塔+干式过滤器+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催化燃烧装置;布袋除尘器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 | 本项目制芯工序产生的VOCs、三乙胺、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一套喷淋塔+干式过滤器+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后由1根18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造型(混砂)、扒箱、型砂回收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一套布袋除尘器TA002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电炉熔炼产生颗粒物,浇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VOCs、甲醛、苯酚,造型工序产生的VOCs、甲醛、苯酚分别经集气罩收集经一套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催化燃烧装置(电加热)TA003处理后由1根22m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抛丸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管道收集,3套布袋除尘器TA004、TA005、TA006处理后,通过1根18m高排气筒DA004排放;未收集的废气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废气排气筒DA001出口两天内所测VOCs最大排放浓度为2.01mg/m3,小于标准限值60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108kg/h,小于标准限值3.0kg/h,排放浓度和速率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其他行业企业或生产设施VOCs排放限值”中“非重点行业”-“II时段”中标准要求;所测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1mg/m3,小于标准限值10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112kg/h,小于标准限值4.94kg/h,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速率限值。环保设施TA001(喷淋塔+干式过滤器+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对VOCs的平均处理效率为51.2%,对颗粒物的平均处理效率为91.02%。 废气排气筒DA002出口两天内所测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2mg/m3,小于标准限值10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11kg/h,小于标准限值5.9kg/h,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速率限值。环保设施TA002(布袋除尘器)对颗粒物的平均处理效率为89.8%。 废气排气筒DA003出口两天内所测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5mg/m3,小于标准限值10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23kg/h,小于标准限值9.32kg/h,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速率限值;所测VOCs最大排放浓度为2.21mg/m3,小于标准限值60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205kg/h,小于标准限值6.0kg/h,排放浓度和速率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其他行业企业或生产设施VOCs排放限值”中“非重点行业”-“II时段”中标准要求;所测苯酚最大排放浓度为2.4mg/m3,小于标准限值15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222kg/h,小于标准限值0.25kg/h,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2浓度限值,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酚类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二级限值;所测甲醛最大排放浓度为1.46mg/m3,小于标准限值5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134kg/h,小于标准限值0.624kg/h,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2浓度限值,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二级限值。环保设施TA003(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催化燃烧装置)对颗粒物的平均处理效率为88.3%,对VOCs的平均处理效率为76.8%,对苯酚的平均处理效率为82.3%,对甲醛的平均处理效率为85.3%。 废气排气筒DA004出口两天内所测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1mg/m3,小于标准限值10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95kg/h,小于标准限值4.94kg/h,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速率限值。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0.312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1.0mg/m3;无组织VOCs最大排放浓度为0.92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2.0mg/m3;无组织颗粒物厂界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无组织废气VOCs厂界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甲醛、苯酚无组织排放浓度低于检出限,未检出。 VOCs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浓度最大0.93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6.0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排放限值标准要求。 |
| 1 | 基础减震、厂房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 | 项目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车间内合理布置、加强设备维护、建筑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 |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昼间厂界噪声最大值56.3dB(A),小于标准限值65dB(A);夜间厂界噪声最大值45.1dB(A),小于标准限值55dB(A)。项目厂界噪声监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
| 1 | 项目炉渣、废砂、废钢丸、除尘器集尘等属于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不合格品属于一般固废,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过滤介质、喷淋塔更换废液、废机油、废机油桶、水基型涂料桶、固化剂桶、三乙胺桶、酚醛树脂桶、聚异氰酸酯桶、磷酸桶等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参照执行《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要求;危险废物排放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 项目熔炼过程产生的炉渣、型砂回收过程产生的废砂、抛丸过程产生的废钢丸、原料拆解过程产生的一般包装废料、布袋除尘器维护过程收集的粉尘等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检验过程产生的不合格品回用于熔炼工序;原料拆解过程产生的水基型涂料桶、固化剂桶、三乙胺桶、酚醛树脂桶、聚异氰酸酯桶、磷酸桶及环保设备治理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过滤介质、喷淋塔更换废液、生产设备维护过程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桶等收集后暂存危废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职工办公生活过程产生的****政府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要求;危险废物排放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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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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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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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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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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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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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