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出栏3万头生猪养殖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现就本项目(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出栏3万头生猪养殖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性质:**
建设项目概要:****养殖场218.55亩,在原有猪舍和配套附属设施的基础上**猪舍1152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年出栏3万头生猪。工艺流程:购进种猪一检疫一配种妊娠一分娩哺乳一仔猪保育一生长育肥一出栏。养殖废水经厌氧发酵后可用于农田施肥,猪粪和沼渣堆肥发酵后外售。所产生废物废水处置均达环保标准,不对附近农田和地下水产生任何污染,不对附近居民生活产生不良影响。主要设备:自动饲喂系统、风机、锅炉,配备满足条件的消防、环保设施。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方名称:****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彭永生 134****9388
三、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何工 151****1835 邮箱:****@q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1)本项目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网络连接
《****年出栏3万头生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链接: https://pan.**.com/s/1ASuYW2eJEEsJtTjgacdR2Apwd=aec4 提取码: aec4
(2)查阅纸质版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存放在建设单位,广大公众可于本公示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查阅。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公示对象为项目周边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居民群众、企事业单位等。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内,项目周边的居民群众、企事业单位可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将公众意见表发至邮箱,或直接打印纸质版公众意见表邮寄至建设单位,或直接送至建设单位。
八、公示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